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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网城安(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项目部印章使用与管理规定
各直属项目部:
为了切实加强对项目部印章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印章使用与管理责任,防范和规避经营风险,现对本公司项目部印章的使用与管理特作如下规定: 一、工程项目部印章的责任范围
公司制发的工程项目部印章系非经济类用章,仅供项目部与业主、监理单位、施工配合单位联系工作和施工技术、资料之用。严禁签订任何经济契约,严禁出具任何性质欠条,严禁开具工程量结算凭证。如因项目施工租赁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采购水泥、砖瓦、砂石等建设材料确需签订经济契约或因项目施工确需出具欠条、开具工程量结算凭证的,一律使用实施公司行政印章,并由负责该项目的公司行政负责人承担所签订经济契约的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 二、工程项目部印章的使用与保管
1、项目部印章由实施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到公司办公室领用,领用人必须在《印章使用管理承诺书》(式样附后)上签字后方可办理领用手续。
2、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在出具启用工程项目部印章函件时,必须在函件中明确告诉对方该工程项目部印章使用的责任范围,并拓具所启用印章的印模。
3、项目部印章由实施该项目的项目经理保管,使用必须有登记。项目结束时,项目印章及印章使用登记一起上交公司办公室封存。
特此通知,希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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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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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宏达北路七号 邮编:100176 电话:(010)67837666 传真:(010)6783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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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网城安(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部印章管理与使用承诺书
本人 因具体实施集团公司承接的 工程,于 年 月 日领用质地 规格 的 印章壹枚(印模见下)。为落实责任,承诺如下:
1、本人知晓《中网城安(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项目部印章使用与管理规定》精神,知晓工程项目部行政印章是非经济类印章的规定,保证严格按照公司所规定的本枚印章保管与使用的责任范围,规范地保管与使用好本枚印章;
2、不用本枚印章签订工程合同或工程分包合同和机械设备、周材租赁及材料采购类经济契约;
3、不用本枚印章开具任何内容的欠据; 4、不用本枚印章出具任何形式的经济结算凭条; 5、不用本枚印章为他人他单位提供任何责任的经济担保;
6、不擅自刻制冠有“中网城安(北京)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字样的任何印章,工程竣工交付后三十日内,由本人负责将本枚印章送交集团公司印章管理部门封存或切角作废;
7、如因本人保管和使用本枚印章造成集团公司信誉或经济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的经济赔偿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附:印模
承诺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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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宏达北路七号 邮编:100176 电话:(010)67837666 传真:(010)67837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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