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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的税收管理服务

2021-05-10 来源:年旅网


在经济全球化、税收国际化的形势下,我国大企业包括跨国公司的竞争与发展,必须要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深化的需要。实践证明,任何经济现象的背后都有政治因素,任何政治举措的目的都与经济紧密关联。因此,只有我们不断探索政治经济理论和实践创新,寻求中国化大企业管理与服务路径,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中国的现代化,推动“十二五”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加强大企业管理服务的必要性

(一)大企业“特殊”税务风险成因剖析

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大企业更是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的“龙头”。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大企业风险管理服务引起了世界各国普遍关注。2009年,我国税务总局自上而下设立了专业化的大企业管理服务机构,旨在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涉税违法行为,更好地做大做强。

理论上说,企业风险不少,但主要还是在处理国家关系中的税务风险。企业税务风险是指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实施税务活动过程中由于内部制度和外部环境等因素所引致的企业各种损失的可能性。在风云变幻的社会经济背景下,企业税务风险主要源自于税收政策的变化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实践中表现为内外两方面因素。

1.内因

(1)企业内部税务控管制度不健全

现实经济运行中,很多企业并不重视税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税务风险意识不强,

缺乏必要的专业税务机构的设置。许多企业财务部门肩负会计、税务双重职责,而事实上,财务部门处于生产经营流程链条的末端,其主要职责是对业务发生后状况的记录和反映,而防范税务风险缺位。

(2)企业内部税务审计制度缺失

目前,许多企业不能针对涉税事务进行定期检查和有效评估,一般都是根据税务机关刚性要求被动检查。还有的企业内部审计人员缺乏而委托外部税务中介进行外包式检查,由于中介机构对税企信息的不对称,由此产生外包风险。企业一旦被查处,将会面临经济和信誉方面双重损失。

(3)企业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尚未建立

据调查,我国大企业集团都很少能够建立起完备的税务风险预警机制,更不用说中小企业了。因此,有效建立长效机制是当务之急。

2.外因

(1)税制设计不够完善

一是税制的公平与效率差距,这也是经济学研究和实践的永恒主题。二是税制较复杂不够简明清晰。我国现行税制设置共有18种,而税法条文比较模糊笼统也会造成征纳双方理解偏差。三是我国税制改革和政策变更频繁。改革开放以来,为应对金融危机、自然危机,实施结构调整,构建和谐社会,税收杠杆作用巨大,但政策繁多,易导致企业遵从风险产生。

(2)税收执法不够规范

绩效评估和税收检查中发现,税务机关在纳税申报、延期申报、应缴税款、减税免税、“寅吃卯粮”或“卯吃寅粮”等方面自由裁量权过大,以及以“服务”为幌子“乱作为”或“不作为”,都将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表面上看,企业暂时渡过危机;但长远看,给企业埋下了风险隐患。因为长期处于宽松税收环境下,企业会疏于对税务风险管理,不主动关心责任义务,税法遵从度下降。长此下去,企业必将不能适应复杂的经济税收环境和法制刚性的国际竞争,一旦税收环境改变从严,风险难以估量。

(3)中介服务不够规范

税收征管服务实践中,由于税企沟通互信度不够,企业更倾向中介服务。但中介机构不是避风港或避税港,税务中介、会计中介与纳税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存在的税务风险较大,法治观念不强,信息不对称是根源,增加企业风险。

(二)大企业“个性化”纳税服务需求

近年来的大企业管理服务实践和与大企业沟通恳谈,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对大企业进行专业化个性化纳税服务既是大企业的迫切需求,也是中国化大企业管理服务的方向。

1.大企业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服务

纵观经济发展史,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始终存在,克拉尼斯基定律指明了这种差异的必然性。我国税法规定,当会计处理与税法冲突时,以税法为准。这也是国际惯例,是主权国家对国家利益的维护。税收实践中这正是征管服务的重点和难点。一方面,应加

强对大企业进行政策辅导,引导企业认识会计和税收作为经济体系中不同层面既关联又独立。会计立足微观层次又影响到宏观领域,而税收则是立足于宏观层次作用于微观领域;会计直面企业财务但也与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相连,税收首先基于国家的宏观经济调控需求而对具体企业实施征管服务。另一方面,指导大企业依法调整差异,提升税法遵从度。新制度框架下的会计与税收差异有增大趋势。比如,公允价值的大量导入以及对进入资本公积的项目作出严格限制,是新会计准则的显著特点。因此,企业将确认更多的持有利得或损失以及非经营性损益。而税法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产生资产增值或损失,除税收规定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有关资产的计算基础。帮助企业化解税务风险的关键是调整差异。由于企业财务会计的重心已由利润转为资产负债表,因此,纳税辅导中要提醒企业,会计与税收差异已由以往的利润表基础上的应税所得与会计利润的差异转为基于资产负债表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总之,要让会计准则和税法体系相互支持协调发展,减少矛盾,共同维护、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

2.大企业汇总与合并纳税管理服务。针对大企业集团的壮大,汇总与合并纳税已成为一项重要的税收管理服务制度。企业集团一般是跨地区(跨国)经营,涉及的行业比较广,导致集团内各成员企业之间的情况千差万别,适用的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处理规定各不相同,对政策界定也不同。同时,企业集团的经营管理方式与手段紧跟时代潮流技术含量越高,这都给管理服务提出新课题。现实地看,一方面是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合并纳税管理的方向是集中管理,目前,合并纳税管理与集团企业管理核算方式不适应,另一方面,合并管理中折射出深层次体制与机制问题,比如,收入分税体制的合理性问题,引发地区间的无序税收竞争。

3.总部经济引发地区间税收竞争和税收转移。近年,为应对经济全球化格局,许多中心城市提出了“总部经济”的发展战略,以助于发展地方经济。总部经济固有诸多正面效

应,但从宏观和全局来看,也加剧了地方政府的无序竞争和税收转移,不利于中小城市的发展。按财政口径算帐,增值税分层较少,所得税分层较大,其合理性是各级地方政府重视的。比如,我市一企业集团,总分支机构利润分配为“5:4:1”,作为生产基地分支机构仅占一层,而引发地方政府多次商议,争取公平合理的分税体制。而且,总部企业的关联交易税收监管困难,地区间的无序竞争最终将导致发展失衡,不利于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大企业税务管理服务的国际借鉴

国际税收实践中,早在1917年美国就有公司与100%持股子公司适用合并纳税之规定。随着国际竞争加剧,政府认为必要的企业规模是本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条件。因此,将企业集团合并纳税作为鼓励集团化经营的税收优惠并不鲜见。目前,世界许多国家已引入企业集团合并纳税制度,比如:澳大利亚、法国、德国、美国、日本、西班牙、英国、瑞典、爱尔兰、丹麦等。实行企业集团合并纳税制度,其约束条件主要有两个:一是集团公司拥有所属公司一定持股基准比例,这不但是防止避税的需要,也是税收公平的要求;二是绝大多数国家将国外公司排除在合并范围之外,这是因为如果把国外子公司排除在合并范围以内,则意味着可以用一国集团成员企业的应税所得抵补另一国集团成员企业的亏损,也就减少了盈利成员企业所在国家税收收入,导致国民收入跨国分配,有损一国税收管辖权。

从经济学角度看,我国企业集团合并纳税实行盈亏抵补机制,无异于国家为企业承担了部分投资风险,体现了鼓励投资鼓励企业集团化的政策倾斜。目前,我国企业集团合并纳税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企业集团合并纳税条件限定过严,企业集团核心企业对紧密层企业资产控股为100%的,可由控股成员企业选择由核心企业统一合并纳税,并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二是企业集团合并纳税范围过小,到2010年,我国现有企业集团数量超过3000

家,但允许合并纳税的企业集团不足500家,我市仅40家(其中总部在德阳的仅2家),这必然有碍企业集团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而且随着我国大企业实力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大企业积极开展海外投资,由于缺乏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很多“走出去”大企业在境外投资、并购和重组等经营行为的涉税环节上出现问题,导致大企业付出高昂代价,国家利益也受到损失。

中国化大企业管理服务路径

中国化大企业管理服务必须坚持“马学为体,西学为用,国学为根,世情为监,国情为据,实践创新”的基本思路。总之,面向未来,立足国情,为我国大企业管理服务提供专业化支撑,是政府、社会各界、税务机关和大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制度层面:惩防体系

1.完善大企业内部制度

(1)完善大企业内控机制。管理和服务最终靠机制,企业内部税务控制制度应贯穿于财务核算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整个流程。具体应包括:优化税务控制的内部环境,设立专门机构并定人定岗责。合理识别与评估税务风险。根据税务风险评估结果,采取有效控制方法和手段。建立内部税务风险评估结果,采取有效控制方法和手段。建立内部税务风险管理的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内部税务控制的监督与改进。

(2)完善大企业内部税务审计制度。税务审计是大企业办税人员必备的专业素质。建立科学合理的内审机构,成立审计委员会,直接对董事会或监事会负责,确保企业内部税务审计的独立性。确定企业内部税务审计的范围和审计频率,并加强培训,提升审计人员

业务水平和素质。

(3)完善企业税务风险预警机制。在对税务风险以及企业相应的风险承担能力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税务风险预警机制。企业可以根据历史统计资料和相关行业信息,运用科学方法识别风险;从整体上分析企业税务风险的状态,并采取有效方法防范、降低、化解风险。

2.完善外部配套制度

(1)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十二五”时期,国家将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突出税制公平。进一步改进增值税,回归增值税的中性特征;扩大适用增值税基本税率的范围。增加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增加税制的公平性。

按照新时期治税方针:“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简化税制和提高税制明晰度。税制的出台既要深入调研,出台后也要有完善的配套措施和交接的过渡期,并具有操作指引,使税法的贯彻实施相对简单,同时加强纳税服务。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提出企业集团要加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建立母子公司体制。要适应母子公司体制,就要按照新税法规定,采用批准方式允许企业集团实行合并纳税办法。同时,母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应依法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申报纳税。否则,依法调整和分摊,企业税务风险很大。

(2)完善中介代理监管制度。完善税务代理制度是降低企业税务风险的重要举措。征管实践证明,税务中介的影响可提高企业的纳税遵从度,从而减少企业在税务局看来已经

构成的风险。促进税务代

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可使税务中介真正成为服务企业的中坚力量。

(二)党政层面:注重引导

1.加强党对大企业的领导。

加强党对大企业的领导,是中国化大企业管理服务的重要特色,也是调控经济这只“看得见的手”的重要舞台。实践证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而我国的国情是,建立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核心是把党组织纳入公司治理结构。关键是回答和解决好两个问题:一是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和职责;二是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去年,为了落实省国税局“万名党员联系服务纳税人”,德阳市国家税务局和联系大企业建立了“政策支持,业务辅导,党务合作,文化共建”的服务模式,深受大企业欢迎。经验启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主要是“引导、推动、监督”。“引领”是战略引领,就是引领企业发展战略方向,产业产品布局,重大投资决策,重要资本运营,领导班子及人才队伍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党的自身建设等;“推动”就是通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凝聚人心,造好配好领导班子,推动企业完成好当期经营任务,又努力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实现科学发展;“监督”就是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保证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纳税。近年德阳市政府先后表彰“全市十大诚信企业”、“全市十大贡献突出企业”,都起到了良好的社会示范效益。

2.引导大企业做科学发展的“标兵”。

科学发展是“十二五”战略主题,也是中国化大企业税务管理服务的着力点。一是帮

助大企业练好内功,防范风险,合理投资,依法纳税。二是主动调结构促转变,既关注国际市场又关注国内市场,提升经济结构和产业集中度。三是支持企业重点项目建设、自主创新、民生工程、节能环保方面提升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四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创新企业文化,既善于学习引进技术,又善传承文化,打造自主品牌。五是引导企业强化资本运作和资源整合,积极推动主业主体上市,加强企业集团控管体系建设,引导和协调产业战略目标实现。六是推进改革开放增强企业科学发展动力,一方面要加快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参与国际竞争;另一方面引导中小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开放搞活,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市场化运作,同时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配改革,让大企业更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机制,带动科学发展。

(三)税务层面:优化服务

税收征管服务实践中,只有既坚持依法征税,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又坚持纳税服务,发展才是硬道理,才能让税收杠杆更好发力。

1.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大企业带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一是税务部门进一步落实支持投资、出口的税收政策引导,探索扩大消费需求的税收政策,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二是落实好支持农业现代化的税收政策,支持农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强化县域经济发展。三是落实好支持重要产业调整和振兴的税收政策,改造提升制造业,在这方面我市作为国家重装基地将大有作为。四是落实培育新兴产业战略税收政策,完善促进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发展。五是落实好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和体制环境,让大企业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协作发展转变,最终实现通过大企业调整经济结构实现转变战略性胜利。

2.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

立足评估一批,规范一批,成长一批。不仅为企业化解存在的风险,而且规范企业管理,建立健全涉税风险内控机制。省国税局启动的《重点企业征管服务综合绩效评估》三年战略,对重点企业开展综合绩效评估,就是税务机关充分采用收集整理的各种数据信息,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对大企业涉税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综合评定,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涉税事项中的错误,实现对大企业整体、实时的监管服务。一要建立专业化的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团队,实行专业化评估。二要建立信息采集、分析平台,完善与审计、工商、海关、银行以及大企业主管部门的信息沟通机制。三要选择确定科学的税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税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四要引导和服务大企业定期自我评估,走中国化大企业自我管理发展之路。

3.实施“个性化”服务,实现大企业纳税服务专业化、科学化。

大企业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其税收诉求多、对纳税服务“个性化”要求高的特点。大企业当好“运动员”,税务部门当“教练员”,完善税企沟通机制,实现税企互信和谐,才能提升税法遵从。当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有争议时,加强沟通,统一认识;当税收政策变化调整时,加强培训、宣讲,达成共识;同时实行温馨提示服务,特别是查前告知、申报认定告知,引导大企业提升办税水平,防范涉税风险。

4.强化税务稽查刚性,规范公正税收执法。

理论上讲,公正执法就是最好的服务。但实践中,一方面要对大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在税前和税中服好务,预警、提示、防范风险。另一方面,税务稽查也要加强事后控制,这也是维护国家利益和主权的需要,必须“两手抓”、“两手硬”。

5.监管指导,发挥中介机构纳税服务作用。

税务机关要加强监管指导,在大力培育和发展税务中介机构的同时,规范税务中介行为;利用好税务中介机构具有高度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背景的社会力量。

(四)企业层面:肩负使命

大企业应勇于肩负历史使命。2011年是我国“十二五”规划的起步年,抓主题运主线其落脚点都在大企业。以我市为例,20%的大企业,税收贡献占80%,发挥骨干作用,肩负历史使命是大企业的必然选择。

1.注重发挥大企业在实施“十二五”规划中的“主导”作用。

大企业理应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促进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创造社会财富。特别是坚持科学发展统领,促进经济社会目标实现。

2.注重发挥大企业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主体”作用。

实践证明,大企业是创新主体,具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比如,我市东方电机公司创新生产的“巨无霸”电机即成为了“三峡工程”的亮点。

3.注重发挥大企业在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中的“龙头”作用。

大企业资本雄厚,有较强的生存、发展和竞争能力,理应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主动承接发达国家、地区产业转移,加强与国际大公司、大财团的兼并,嫁接合作,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既振兴民族工业,又提升国际竞争力。

4.在构建诚信社会中发挥“表率”作用。

一方面,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国家引导推动经济发展的主力军,也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是实现国强民富的根本保证;另一方面,大企业文化理念对社会文明风尚具有很强影响力,比如我市东方电气集团就创建成全国文明企业,在“5·12”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东汽精神”激励着神州大企业不断创新企业文化,依法诚信纳税,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

雷海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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