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
陆玲玲
同志们:
春节以来,市局接连召开了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公安精神大讨论座谈会、全市公安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等一系列会议,各类会议都是对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的进一步细化和深化,都围绕着市局党组确定的“勇当全省公安工作排头兵”的中心主题。今天,我们召开政工例会,专题研究加强公安基层党建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也是落实市局党组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主要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工干部抓党建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促使广大基层党务干部更好地团结带领全体党员民警,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推进我市公安基层党建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努力争创公安党建工作品牌。
今天下午,我们相继参加了公安精神大讨论典型事迹报告会、“微型党课”集中观摩会,根本出发点,就是通过示范的作用,使大家对基层组织活动形式有个直观的了解,拓展一下同志们的工作思路,加深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认识。今天的活动内容比较丰富,所以,这次政工例会既是一次报告会、培训会,也是一次动员会、部署会。下面,我结合个人对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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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些体会和认识,着重讲三点意见,供同志参考。
一、加强新时期公安基层党建工作的现实意义
我市公安机关基层党组织有293个,共有党员5697名,党员占了民警总数的75%。近年来,各级公安党组织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以及上级公安党组织关于党建工作一系列部署,突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解放思想大讨论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大力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取得了较好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为我市公安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实践证明,只有坚实的组织基础,只有充分发挥公安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才能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战斗力,保一方平安。因此,如何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党员队伍的素质已是十分紧迫的任务,党建工作的成效对我市公安工作的新定位和新发展至关重要。
第一,公安职能定位,对公安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党建工作是公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开展党建工作是由其性质决定的,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机关,担负着维护共产党执政的神圣职责,做好党建工作是完成公安工作的关键和前提。因此,只有充分认识我们党在现阶段的历史使命,才能更好地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只有充分地依靠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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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能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民警的责任意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只有坚决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才能进一步增强民警的宗旨意识,提升服务群众、服务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第二,新的发展形势,对公安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公安工作定位的提升,公安基层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繁重。2010年是市局党组确定的“基层基础攻坚年”,明确提出要当好全省公安工作排头兵,面对这一定位,能否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就是取决于全体公安民警特别是党员民警的精神状态、业务能力和作风素质,取决于各级公安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如何增强广大党员民警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势、应对特殊困难、解决重大问题、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是公安党建工作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任务。
第三,队伍多元构成,对公安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方面,随着社会转型进程加快,意识形态领域的各种理论、观点日益多元化,不可避免地会对民警队伍的思想状况产生影响,我们的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着新的压力和挑战。另一方面,随着各级党组织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一批年轻民警加入了党的组织,由于成长的环境不同,他们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都有了新的特点,这既给我们党建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我们如何有针对性地加强年轻党员的教育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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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前公安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讲,近年来我市公安党建工作得到了加强和改进,成绩是显著的。但是,各单位的发展并不平衡,尤其是基层党组织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存在与党的建设要求不一致、不符合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单位领导存在模糊的简单的认为“公安工作就是党的工作”,对党组织工作认识不清、定位模糊,从主观上产生重业务、轻党建的不良倾向,有时往往只能靠行政“越位”代替党组织工作。有部分党员民警甚至产生“实质性业务工作都做不完,哪里有时间搞务虚党建”的错误思想。部分党员民警,甚至是个别领导同志党性意识不强,混同于一般群众,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这些就是对党建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体会不到党建工作在指导和推动业务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从主观上产生了重业务、轻党建的不良倾向,这种倾向如不及时纠正,对于我们的工作是非常不利的。
二是工作机制不健全。应该说新的党章为我们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确立了方向,但在具体工作中部分基层党组织不能很好地联系自身实际,开拓创新,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在发展党员的工作中,部分党组织存在重吸收、轻培养的倾向,非党员民警申请入党后,往往注重申请人向党组织靠拢的表现,而不注重日常考察培养,只注重业务工作成绩,不注重申请人思想认识是否真的提高,没有把申请人思想入党摆在一个重要位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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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对待。这种做法容易降低党组织自身的威信,影响到党组织的先进性。还有不少支部书记对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制度缺乏学习了解,不善于抓党务工作,疏于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在落实各项制度和组织生活过程中存在简单化倾向,开展党课教育和民主生活会,随意性较大,效果不明显。
三是作用发挥不明显。主要表现在部分党组织工作中重制度的制定、轻工作的落实。制度订得多,但真正落实得少、或者说是落实的不彻底。有些制度光制订而不实行,或者仅仅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制订。尽管大多数支部都设有党建活动室,但因为业务工作繁忙等原因,却没有好好利用起来。事实上,制度建设水平的高低,有针对性解决问题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着机关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例如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党组织都按照要求召开,但有极少数党支部开民主生活会却是流于形式,泛泛而谈,起不到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支部建设的各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得不到有效提高,其工作标准就必然会降低,支部整体的进步提高更无从谈起。
四是措施方法不灵活。部分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内容老化、工作方式不新,习惯于按常规办事,多样性、灵活性不够。特别是开展党员教育和开展党组织活动中,都按部就班根据上级的要求来。因此,工作的成效不明显,有些活动往往是重任务观点、轻工作的效果,很少开展一些党员喜欢参加、寓教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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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活动。同时,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上,模式单一,不注重人性化和柔性化,没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民警往往被动参与组织教育,导致党务活动缺乏引导力和说服力。
在新的形势下,公安工作面临严峻考验和挑战,要担负起我们的历史使命,就必须切实加强公安党建工作,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增强队伍整体战斗力。公安机关党员民警占大多数,这是我们的政治优势,抓队伍首先抓基层党建,就抓住了关键。
三、加强公安基层党建工作的措施和途径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了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忽视党建工作,存在一种安于现状,自满自足,不求上进的情绪,这是与新时期党对公安工作的要求不相符合的方面。加强和改进公安党建工作,就必须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为指导,深入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对公安工作的要求,以加强各级党支部建设为重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的意见指出:注重从各类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和培养党的各级干部,把更多的优秀人才集聚到党的各级组织中来。这是对做好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因此,把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核心,就必须抓好支部班子建设。首先要选好用好人,要把那些党性原则强、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组织能力强的党员干部配臵到支部书记的岗位上,并保持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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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稳定性。党支部书记要转变观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担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变党建工作“要我抓”为“我要抓”,主动给自己加任务、压担子,增强责任感。其次,要深入研究支部班子自身建设问题,按照组织程序,扎实配齐支部班子,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党务工作齐抓公管的局面。市局在机关直属支部试点推行了支部书记“公推直选”工作,就是发扬党内民主,推进党务公开化的一种有益的探索,也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努力尝试,各单位可以认真学习借鉴。第三,要弘扬团结协作精神,坚持好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沟通和联系,增进团结,不搞一言堂,每位成员要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时刻注意以身作则,发挥表率作用,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党员民警,保证党员民警和非党员民警团结在支部周围,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二是强化党员教育培训。党务干部是党建工作的实施者,党务干部的素质高低,将直接影响党建工作的好坏。建设一支素质高、能力强、有活力的党务干部队伍,是提高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证。要通过举行各类党务培训班、以会代训、开展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党务干部的业务素质,使他们熟练掌握党务工作内容,学会党务工作的基本方法,切实提高支部班子的党务工作水平和理论素养。要以核心价值观为引导,加强党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党性,强化淡泊名利、勇于奉献、甘于吃苦、勤政廉洁意识,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要加大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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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党员、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全方位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整体素质,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开办公安党校、开辟党建网络园地等形式,充足普通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水平,加强党性观念,最终使党员整体素质再上一个台阶。
三是落实督促检查责任。按照“第一责任人抓党建”的要求,建立各级领导抓基层党组建的责任制,用规范性的制度保证基层党组建的责任落到实处。建立上级党组织成员联系基层支部的长效机制,定期参加基层组织生活,经常性地了解基层支部的工作动态,分析研究党建工作存在的各种问题。努力协调好属地管理的公安党组织建设,及时与所在地党组织沟通交流,宣传公安党建的总体任务和目标,努力争取地方党组织的关心和支持,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考核党组织及负责人的主要内容。同时,要明确职责,逐级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党支部必须在年初研究制订全年党建工作目标,既要有总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又要细化每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并做到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检查评比,将基层单位党建工作和党员参加活动纳入党建考核考评,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
四是完善党建制度保障。加强制度建设,是增强党建活力的重要条件之一,各级党组织只有形成了完善的制度,才能确保党建及各项工作部署的执行力。为此,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支部学习制度、党员活动日、党员目标管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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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各项制度,不断完善“三会一课”。坚持以制度管人,对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是否组织活动,组织了哪些活动,实效怎么样,要进行统计、核查,对党员参加活动的情况要建立台帐,同时纳入考核考评制度,作为评优评先的依据。要增强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自觉性,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做好沟通交心活动,解除人们的心理顾虑,会中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及时总结整改,增强党建工作的凝聚力。
五是开展多层教育引导。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团结群众、发动群众的法宝,我们党建工作要善于和充分运用思想政治工作。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也或多或少地影响到我们的民警队伍,在党员和民警中也不免出现了不良现象,甚至损害了党员形象。在这些问题的治理中,党组织要发挥重要作用,要善于倾听党员心声,掌握他们在想什么,在干什么,需要什么,有什么困难;要能够准确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为他们减轻其思想负担,只有这样,党组织的凝聚力才会充分体现出来。要坚持政治建警,创新教育形式,大力开展国情教育,增强政治认同感和责任感、危机感,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维和精神”主题活动,扎实推进公安精神大讨论活动,以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养成,使全体党员民警永葆理想信念、坚持正确地政治方向。同时,在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发现、总结和培养先进典型,提炼出思想、行动和组织上实践党员先进性的闪光点,带动全体民警以正确的行动实践党的要求。要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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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教导员、指导员的作用,在抓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党建工作,促进党建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的良性互动,从而不断推动党建工作和支部生活的丰富性、活跃性和先进性。
四、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党建工作的三个关系
做好新形势下的公安基层党建工作,要始终着眼于我市公安工作发展大局,着眼于党员民警队伍的实际,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打造坚强的支部班子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面对艰巨复杂的党建任务,在工作中我们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确保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一,处理好“务虚”与“务实”的关系。公安党建工作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务虚活动,如抓理论学习、党性党风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所以很多人认为党务工作是个“闲差”,缺乏实际意义。但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务虚工作对于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党性,明辨是非,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我们南通的实际,作为党的建设,就是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建设“一面旗、一盘棋”的班子,培养选拔优秀的党务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这是我市公安党建工作的落脚点和基本目标,必须认真领会贯彻落实。应当说,这个要求和目标符合我市实际。我们党内有一些干部蜕化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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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一例外都是从放松党性修养、放松主观世界的改造开始的。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强调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以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增强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另一方面,也要注意防止片面地以抓业务代替抓党建、以干好业务工作代替主观世界改造的现象发生。
第二处理好突出特色与夯实基础的关系。党建工作规范性强,从中央到地方都有一系列明确的规章制度,我们各级公安机关也都有一系列的制度,比如“三会一课”制度、学习日制度等等。落实好这些制度和要求,是整个党建工作的基础,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来不得半点的松懈和麻痹。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公安机关机构较多,各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在具体的党建工作中,如果都照搬照套一个模式,就很难抓出成效。只有结合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党员民警的思想实际,突出本单位的实践特色,创新党建工作的载体,丰富党建活动的方式,拓展党建工作的内容,才能取得新成效。比如,我们探索推行的“微型党课”制度,就是大力激发广大民警积极参与交流讨论,增强党课参与热情地一种探索和尝试,今天的示范活动,就是为大家提供一次学习的机会,借鉴一下这种形式的成功经验,各单位还要针对自己的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补充。这样才能抓出特色、抓出典型、抓出成效。
第三处理好开拓创新与继承借鉴的关系。开拓创新是基层党建工作的力量源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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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必须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才能紧跟时代步伐,实现新的发展。但是,创新并不意味着对原有制度、经验的全盘否定和彻底摒弃,而是在继承和借鉴历史经验基础上的自我完善和超越。在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实践中,我们要充分吸收过去的一些老做法、老经验,要注重借鉴其他地方、其他单位的成功做法,还要善于提炼自己的好做法,扎扎实实推进基层党建工作。
公安机关党建工作是一个不断完善的渐进过程,要不断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在发展中改进,在改进中完善。要通过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来解决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广大党员、民警的整体素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工作,为保证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为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的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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