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一事一议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024-02-25 来源:年旅网
彭泽县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原则:一是农民自愿,量力而行;二是民主决策,筹补结合;三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四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1、目前支农资金没有覆盖的村内水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等小型水利设施;2、村内道路(行政村到自然村或居民点);3、村内文体环卫公共设施;4、村内人畜饮水工程;5、林区作业道路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

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来源:村民筹资、村集体经济投入、社会捐资、整合其他资金、财政奖补资金。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管理使用:1、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是对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作业费和设备购置费等的补助,使用权归议事主体。2、财政所根据施工方提供的正规发票、工程承包合同,预、决算书,验收报告等,将项目资金通过国库直接支付给项目承建单位或个人;其中5万元以上奖补资金按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并且预留10%的质量保证金,待满一年无质量问题后支付;5万元以下(含5万元)的奖补资金工程完工清算时一次性支付。3、乡财政部门对一事一议奖补资金实行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监督:1、奖补资金不得为其他支农资金项目进行配套,不得与村级财务全并核算。2、项目建议内容、筹资情况、奖补金额及使用情况,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后,定期张榜公布,接受村民监督,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