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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信息管理制度

2024-04-25 来源:年旅网


事故隐患信息管理制度

1、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信息实行分级管理和统一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信息管理过程中发挥各自的作用。

2、隐患信息传递的方式一般分为口头、书面和电子化,按照分工层级由下向上升级处理。除基层单位作业人员可使用口头方式传递外,其他管理人员一般应采用书面和电子化形式进行传递。

3、隐患信息在由下向上传递过程中,应该按照隐患分级进行逐级筛选,分级处理。

4、隐患信息应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按照轻重缓急分类处理,对严重威胁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安全的隐患,可跨级上报。

5、隐患信息应进行公开、公示,扩大知情面和影响面,并应有处理全过程的动态显示。

6、隐患信息应进行妥善保管或备份,一般应保管1年,对不常见、典型或重大隐患信息应长期保管。

7、对主管理部门要求的隐患网络信息平台信息填报,矿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及时更新,对接收到的信息及时下载、打印和送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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