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十一项核心制度
一、分级护理工作制度
1、 危重病人护理
(1) 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并班班交接。
(2) 稳定病人情绪,并根据医嘱安置病人于抢救室、监护室或单人病房,室内温、湿度适宜。
(3) 准备抢救药械,用物定期更换、消毒,呈备用状态,一旦病情发生变化,立即协助医师抢救,并做好抢救后记录及物品的处理工作。
(4) 及时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5) 按常规落实各项护理措施,做到服药到口,保证各种管道通畅。
(6) 按要求书写危重病人护理记录。
(7) 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保持“六洁”(口腔清洁、头发清洁、皮肤清洁、会阴清洁、床单清洁、衣裤清洁)
(8) 了解病人的心里变化,根据医嘱及病情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2、 一级护理
(1) 随时发现病情变化,根据医嘱及病情检测相关指标,正确落实各项治疗护理措施,做到服药到口,认真按要求填写各项护理记录。
(2) 按医嘱准备好急救药械。
(3) 预防各种护理并发症。
(4) 做好晨晚间护理,保持床单位清洁、干燥、平整、无异味。
(5) 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满足病人的合理要求。
(6) 根据医嘱及病情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3、 二级护理
(1)定期观察病情、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并做好护理记录。
(2)根据医嘱及指导病人适度活动。
(3)正确执行医嘱,发药到手。
(4)生活上给予必要的协助。
(5)根据医嘱及病情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4、三级护理
(1)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做好护理记录。
(2)正确执行医嘱。
(3)指导病人的饮食及休息。
(4)根据医嘱及病情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护理咨询和健康教育。
附:分级护理内容
Ⅰ级护理:①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
②特大手术七天内
③各种大手术1-3天内
④昏迷、休克、肾衰、惊厥等患者
⑤生活不能自理。其中一项符合标准均列入
Ⅱ级护理:①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者
②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不能自理者
③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
④不宜过多活动者
⑤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子痫患者
Ⅲ级护理:①一般慢性病轻症
②术前准备患者及正常孕妇
③各种疾病及术后恢复期患者
④能下床活动生活自理者
二、病区管理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科室的护理管理工作。
2、保持科室的整洁、安静、舒适、安全、美观。工作区内禁止吸烟。
3、建立健全各项护理制度、岗位职责并遵照执行。
4、护士必须按照医院的要求统一着装,并保持仪表整洁、仪容端庄、举止大方、谈吐文雅。
5、科主任授权,护士长对科室的财产进行管理,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养,处于备
用状态;根据要求建立帐目,并保证帐物相符。
6、严格执行住院、探望、作息、消毒隔离、护患沟通等制度,以保证病人的休息和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7、定期召开病人工休座谈会,虚心听取病人对护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高护理工作质量。
8、根据医嘱及病情开展形式多样的病人健康教育工作。
9、各项护理工作以病人为中心,调整、简化工作流程,方便病人。
10、为病人提供力所能及的便民措施。
三、护士值班、交接班制度
1、值班护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正确应用护理程序,及时、准确执行医嘱,确保护理工作的完成。
2、值班护士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工作。如遇抢救等特殊情况,应共同完成抢救工作方能下班。
3、病人情况的交接必须由交接班护士共同在病人床头进行。
4、必须按照规范化护理要求进行交接班。
5、接班护士应提前到达病区,做好接班准备。交接班中如遇病情、治疗、护理、物品等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发现的问题,由交班护士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则由接班护士负责。
6、接班护士未到岗、未接好班时,交班护士不得离开岗位。
7、病区交接班主要内容
(1)病区病人一般情况:住院病人总人数,出院、转出、死亡、转入、入院、分娩、手术、危重、抢救、病情突然变化、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病人及有特殊情况需要特别关照的病人等。
(2)病人个体状况:一般病情、专科情况、治疗、护理、饮食、睡眠、休息、恢复、锻炼、心理、标本的留取和采集等情况。
(3)特殊药械:抢救药械、毒、麻、限、剧药品等。
(4)病情记录。
(5)一般物品:按各科室具体规定、要求清点。
(6)因特殊原因未完成或需下一班完成的工作。
(7)做好交接班记录,并签全名。
8、凡属危重病人、全麻和硬膜外麻醉、昏迷、瘫痪、特殊病例等病人,转科时一律应
由医生或护士护送,不得以护工或工人代送,并使用“转科病人记录单”认真做好转科记录,将该单保存于病历当中,随病历交病案室。
四、护理查对制度
1、护理操作查对制度
(1)任何护理操作都必须“三查七对”,“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方法、时间。
(2)对各种操作方法、给药途径、药物质量、等有疑问时,必须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操作。
(3)查对后需签名时须签全名、执行时间。
2、医嘱查对制度
(1)转抄医嘱应查对一遍,转抄者签名。
(2)整理服药、注射、治疗及饮食单后,须经两人查对后方可执行。
(3)每天全部查对医嘱1次,护士长每周组织总查对医嘱一次,并记录。
(4)医嘱经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经查清楚后方可执行。
(6)所有医嘱须记录执行日期、时间及签全名。
(7)除抢救或手术过程中以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执行口头医嘱前应复述一遍,经医师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用过的空安瓶,待医师补开医嘱后经两人核对与医嘱相符后方可弃去。凡需要下一班执行的医嘱应做到书面及口头交班。
(二)服药、注射、输液、处置查对制度
(1)严格执行护理操作查对制度
(2)备药时要查药品的质量、标签、批号、有效期、药瓶有无裂缝、瓶口有无松动以及瓶内有无杂质,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摆药后需经另一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4)易致敏的药物给药前应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需做皮试的药物,皮试阴性者方可使用。
(5)毒、麻、限制药品使用前应反复核对,使用后保留空安瓶,以便核对,并做好记录。
(6)使用多种药物时,要主意配伍禁忌。
(7)给药或治疗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向病人解释清楚。
4、输血查对制度
(1)输血前须经两人查对无误,并签全名。
(2)查血液的有效期(采血日期),血液的质量(有无血凝块或溶血),输血装置是否完好(血袋有无裂痕)。
(3)查对输血报告单与血袋标签的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编号、血量是否相符。
(4)查对病人的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及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液种类和用血量。
(5)输血完毕,须保留血袋24小时,以便必要时检验。
(6)血液制品一旦离开正确的储存条件,即有发生细菌繁殖或丧失功能的危险,因此,血库提出雪后,按要求尽早输入。(室温下放置15-20分钟后)。
5、饮食查对制度
(1)护士每天查对医嘱病人饮食种类,并及时告知病人或家属。
(2)送餐员分发饮食后,护士应查对特殊病人饮食种类、数量是否与医嘱相符。
(3)特殊病人的家属送来的饮食须经医师的同意后方可给病人食用,护士应给与监督。
(4)禁食的病人护士要做好交班,并告诉病人及家属禁食的目的和时间,配挂禁食标志。
(5)护士应根据医嘱及病情对病人的饮食给予指导。
五、医嘱执行制度
1、凡用于病员各类药品、各项检查、治疗项目均应下达医嘱,并计入“医嘱单”,转抄和整理医嘱必须准确,不得涂改。
2、医师下达医嘱后,护士分别转抄于各种“执行单”和“治疗单”上,执行前必须经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对疑问医嘱,应查清后再执行,除抢救外不得执行口头医嘱。
3、在抢救或手术中,需用药时,由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诵一遍,医师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当即刻补记医嘱,护士应当据实补记执行时间并签名。
4、执行长期医嘱,要做到:执行前先看清医嘱单上的内容,再分别转抄治疗卡(或单)后,交另一位护士核对符合医嘱要求方可执行。
5、医嘱执行后应认真查对,每日查对一次,每周护士长查对两次并签名。护士每班应查对医嘱;接班后应核查上一班医嘱是否处理完善;值班期间随时查看有无新开医嘱;护理部对医嘱要随时抽查。
6、需要下一班护士执行的临时医嘱,交接班时要说明,并在护士值班记录上标明。
7、一般情况下,无医嘱,护士不得对患者做对症处理,如紧急或特殊情况,医师因故暂时不在时,护士可针对病情给予必要处理,但处理后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医师报告,补记医嘱。
六、护理文件书写制度
1、护理人员严格执行《护理文书书写规范及要求》。
2、各种记录规格项目符合护理文书书写检查内容及评价标准。
3、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记录项目齐全、无错别字;格式正确、无漏项。使用中文、医学术语和通用的外文缩写、简单扼要。
5、书写要求实事求是,对患者负责,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
6、护理记录单满页后,以审查无误打印一份放入病历夹。打印后若有书写错误时按规范要求修改,不得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祛除原来的字迹。每页版面修改次数不超过三处,否则及时重新打印。
7、无注册执业证书护士书写的护理记录,必须由具有执业资格的护士审查签名。
8、护理记录单应在病人出院后一周内连同医疗病历送病案室。
七、抢救工作制度
1、各种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参加抢救的护士必须全力以赴、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2、抢救器械及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用后随时补充。
3、护士必须掌握本科室主要抢救器械、仪器的使用方法,熟记抢救药品的定位、用途、剂量、用法等,做到临场不乱。
4、医师未到时,护士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摩、配血、止血等。
5、抢救过程中要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6、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护士应提醒医师据实补开医嘱。
7、护士应根据要求及时、正确做好护理记录。
8、抢救结束后及时做好药品补充及器械、用物的消毒工作。
附:对大、中、小抢救的要去:
ⅰ、大抢救时,由医院成立专门的抢救班子,主管医生、护士不得离开现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如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到场会诊,并参与抢救。
ⅱ、中抢救时,由科室成立专门的抢救小组,值班医生、护士不得离开现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如抢救涉及两科以上,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到场会诊。
ⅲ、小抢救时,护士配合值班医生现场抢救病人,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如抢救涉及两
科以上,应及时通知相关科室人员到场会诊,并参与抢救。
八、急救药械管理制度
1、各科室抢救车必备的急救药品、器材须经过科室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
2、抢救车上药品标签清楚,无破损、变质、过期失效;器材保证处于备用状态,做到两及时:及时检查维修,及时请领报销。
3、抢救车上的急救药械要求设卡,标明所有急救药械名称、规格、剂量、数量、卡物必须完全相符,同时建立急救药械交接班登记本,班班清点、交接,有登记、无错漏、签全名。
4、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维修,病区护士要人人皆知。
5、保证急救药品的有效管理
⑴护士领取急救药品时,要与医师交接,核对清楚,对于名称、有效期、剂量等不清、标签不明或过期、变质的药品,护士有权据领。
⑵凡是未配备有原装药盒或批号不明确的急救药品均应由药剂科出具药剂科盖章及药师签字的相关说明,以保证病人用药安全。
⑶存放急救药品的外包装盒标签应完整、清晰,药品的名称、规格、剂量等均应与外包装一致,有效期限不一致时,应标记于药品盒内以备核查,剂量、药名不一致时,不允
许放置于同一药盒内。
⑷药盒内药品有效期不一致时,以有效期先后从左到右的顺序存放于盒内,使用时按有效期先后顺序从左到右取用。
⑸急救药品使用后随时补充,如因药剂科缺药等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应在交接登记本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病人用药。使用后的器材应随时补充、消毒、灭菌。
1、 级护理质控组对各科室急救药械定期检查。
九、药品、器械管理制度
㈠药品管理制度
1、各病房药柜的药品,根据病种保存一定数量的基数,便于临床应急使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取用。
2、根据药品种类与性质(如针剂、内服、外用、剧毒药等)分别定位存放(毒麻药按照毒麻药管理使用办法保管使用)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并有专人负责领取与保管。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发现有沉淀、污染、变色、过期、瓶签与瓶内药品不符、标签模糊或有涂改,不得使用。
4、凡抢救药品,必须定放在抢救车上,每日交班,编号排列,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
用,用后随时补充。
5、患者个人的药物,应注明床号与姓名,单独存放,停药后及时退还药房,避免浪费。
㈡器械管理制度
1、 医疗器械由责任护士负责保管,定期检查,保持性能良好,每班要认真交接。
2、 使用医疗器械必须了解其性能及保养办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用后须经清洁处理,消毒后归还原处。
3、 贵重仪器必须有专人负责保管,应经常保持仪器清洁干燥,用后须经保管者检查,性能是否完好。各种仪器,应按其不同性质妥善保管。
十、医疗事故(护理过失、缺陷)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登记发生时间、经过、原因、后果。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本着病人第一的原则,迅速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对病人身体健康的损坏或讲损害降到最低程度,以减少或消除其造成的不良后果。
3、当事人应立即报告值班医师、护士长,护士长立即报告科主任、护理部,护理部立即报告分管副院长、医务部。并按规定填写《护理差错登记表》上报护理部。
4、发生差错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5、差错事故发生后,护士长应尽早组织本科室护士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差错、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将书面材料上交护理部。
6、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时候经领导或他人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7、护理部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不断改进护理管理工作。
8、处理:根据差错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口头批评、书面检讨、经济处理、停职反省、待岗等处理。
十一、消毒隔离制度
1、 医务人员上班时衣帽整洁,离开工作场所应脱去工作服,禁止穿工作服进食堂、会议室和托儿所等非工作场所。
2、 诊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或手消毒。
3、 无菌容器、器械、敷料罐、持物钳等要定期消毒、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体温表一人一用一消毒。
4、 病房应定时通风换气,必要时空气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床头桌、床头、椅子、门把等,每日湿擦拭、抹布要专用、用后彻底消毒。定期进行空气微生物检测,如使用紫外线消毒,要登记消毒时间、定期检测紫外线强度。
5、 换下的污衣被服、放于指定处,不得随地乱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各种医疗用具,使用后均须严格消毒后备用。药杯、餐具、便器必须消毒后使用。病人被褥要定期更换消毒。
6、 有严重感染及器官移植的手术病人、应单独安置。
7、 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必须做好床单元的终末消毒处理,床、椅、桌及墙壁,应用消毒液擦拭。床垫、被褥洗晒消毒或采用床单元消毒机进行消毒。
8、 凡厌氧菌、绿脓杆菌等特殊感染病人,应严格隔离,使用后的器械、被服及房间都要严格消毒处理,用过敷料要焚烧。
9、 传染病人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的消毒隔离制度处理。
10、 无菌物品每天检查一次,无菌储槽中的灭菌物品(棉球、纱布等)一经打开,使用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尽量使用小包装。用过的物品与未用过的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明显标签,严禁用过期物品。
11、 各门诊病区等工作场所医务人员下班前,均应进行清洁和消毒。
12、 一次性医疗用品、废弃物品按规定处理后,置专用容器内封闭运送,进行无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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