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代理协议终止通知书
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
您好!根据《知识产权代理协议》第八条的规定,我们以书面形式通知您,本次知识产权代理协议将于本通知书发出后的三十日内终止。合同终止的具体原因如下:
首先,根据我公司内部调整需求及战略规划的调整,我们经过深思熟虑决定终止与贵公司的知识产权代理协议,并将知识产权代理事宜交由其他合作伙伴处理。
其次,经过多方评估和分析,我们认为终止本次合作可以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同时,这也是我们对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变化做出的相应调整。
在合同终止生效后,我公司不再享有您的知识产权代理权利,并将不再代表您处理任何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宜。同时,我公司
会酌情处理已结案和未结案的业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档案材料供您查阅备案。
请您在接到本通知书三十日内完成对本次合作终止的确认工作,并退还我公司所有与知识产权代理相关的文件、资料、密封样品以及其他有关材料。
感谢过去时期您给予我公司的信任和支持,我们深感荣幸并衷心祝愿贵公司在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
最后,期待继续保持友好合作关系,未来有机会再次携手共创辉煌!
祝商祺!
此致 敬礼!
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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