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反应我公司工作
情况,做到信息报送对外统一、真实,对内规范、严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报送应以客观、真实、时效、适用为原则,应具有宏观性、政策性、广泛性和保密性的特征。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二条 信息报送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第四条 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公司的要求,研究和制订信息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信息的采集、筛选、加工、传送、上报、反馈和存档等各项日常工作。
(三)结合领导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专题综合信息。 (四)负责信息刊物的撰写、编辑、报送工作。
(五)及时、准确、全面向集团公司报送重要信息,同时将上级要求的信息报送要点及时告知相关领导和部门。 (六)负责统计公司的信息报送情况。
第五条 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公司信息员,从事具体信息工
作,确保将重要信息主动、及时、准确上报,不得拒报、迟报、漏报。
第六条 信息员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信息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完成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工作,定期向领导或集团公司报送。 (二)负责在第一时间迅速收集上报公司重大突发性事件、重要动态、重要紧急情况,并后续报送事态进展、起因后果、处置措施和吸取教训的情况。
第三章 信息采集范围
第七条 我单位收集和报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在公司工作范围内的执行落实情况。
(二)公司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公司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公司负责人关于改进全公司工作的新思路、合理化建议。
(五)上级领导来公司指导、检查工作或参观、访问情况; (六)公司管理范围内的突发事件、重大责任事故及其他突发性重要情况。
(七)其他需报集团公司和其他单位的重要信息。
第四章 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第八条 信息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信息报送:
(一)信息员对所掌握的信息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部门信息 (简报),经主管信息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在最短时间内报送。
(二)对于公司工作范围内的突发事件或其他重大紧迫事项,信息员首先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在口头通报后及时补送相关文字材料。
(三)向集团公司和其他部门报送的信息,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向外报送。
第九条 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电子文档统一使用word文档,一般信息报送采用可移动存储介质拷贝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文字、图片、视频等电子文档。
(二)上报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准确无误;动态类信息要言简意赅、讲求时效;参考类、调研性信息应力求创新、分析透彻、具有借鉴意义。
(三)月报、周报信息、工作总结等综合性信息,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到上级部门。
(四)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重大事故、突发事件在发生后立即电话通报,并快速整理成文字信息报送。
(五)各部门报送的信息材料作为公司资料存档保管。
(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企业有关互联网安全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报送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资料。
第五章 信息审核
第十条 各部门月度工作简报须由总经理把关并签发;重要信息由董事长签发后报集团;相关经济报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发综合管理部。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修改、完善。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开始执行,各有关部门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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