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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和案例分析

2024-06-09 来源:年旅网
[转载]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和案例分析

原文地址: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和案例分析作者:投行日夜

一、完工百分比法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和费用的方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的规定,企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核算,主要是指提供劳务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上的核算。

提供劳务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5条规定,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新准则规定,如果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当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企业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可以选用下列方法:(1)已完工作的测量。(2)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3)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该方法只有反映已提供劳务的成本才能包括在已经发生的成本中,只有反映已提供或将提供劳务的成本才能包括在估计总成本中)。注意,若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建造合同收入,根据《建造合同准则》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企业应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同样,如果不能可靠估计,则不能按此法确认。运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的关键是要确定合同完工进度,合同完工进度可以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测量等方法确定。

目前,大部分企业都采用第一种方法计算完工进度。但为了防止调节和操纵利润,企业有必要取得相应的外部证据,如工作量签证单(即由施工单位编制,交工程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工作完成的实际情况签字确认后,报经建设单位(即工程甲方)认可,作为日后收取工程价款及竣工决算的依据。)以增强收入确认的可信度。

二、证监会对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的相关要求

1、在发行部审核二处召集的有关IPO会计问题审核提示中指出:技术服务收入的确认从严审核。完工百分比法要求提供外部证据,要求申报期间保持一致性。

2、在2011年第3次保代培训中指出:要求收入必须结合项目特点,区分各种业务模式、产品,解释清楚收入确认的依据。能否用完工百分比法——看企业业务特点是否适合,百分比的确定是否有充足的内外部客观证据。

3、2011年第4次保代培训中同样指出:关于收入分析,目前执行较为严格,应分产品、分项目结合具体情形说明如何明确收入确认的时点。如果商品和劳务不能很好区分的,不能将劳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的如果没有很充分的外部证据则很难被认可。

三、完工百分比法运用的几个经典说明案例 1、银江股份(300020)

公司主要业务为城市交通智能化、医疗信息化和建筑智能化工程,工程项目兼具系统集成及建筑工程的特点,项目工期长,合同金额大,部分项目业主会聘请监理机构进行监理。

一般以招投标形式进行,合同形式一般为工程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和一般采购合同。其中工程合同所涉及项目均系和建筑工程紧密结合或作为建筑工程主体组成部分的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是与政府部门签订的、以采购设备为主,包括安装、调试以及售后维护服务的采购合同;一般采购合同系和普通业主单位签订的、包括相关设备安装、调试以及售后维护服务内容在内的采购合同。 公司各类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公司对智能交通工程、医疗信息化工程中的数字医疗及弱电系统项目、智能建筑工程收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其原因如下:

A、公司的工程项目具有建造合同准则的特点。根据上述业务的特点,项目签定的合同金额大、生产周期长,存在项目跨一个或多个年度的情况,为在会计期间客观真实的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遵循了《会计企业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的规定,对工程项目按完工进度进行确认收入与成本。

B、公司的智能交通工程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数字医疗及弱电系统项目与相关的建筑工程紧密联系,所实施部分构成整体建筑主体的一部分。其资质要求除计算机系统集成外,还有建筑资质方面的要求;其智能交通工程项目、建筑智能化系统项目合同均按工程合同要求订立,数字医疗及弱电系统项目合同则一般按工程合同订立;其实施的过程中的进度与建筑工程主体进度基本一致;业主对其在招投标、付款结算、质量控制、竣工验收等方面的管理,都与主体建筑工程同时进行。根据累计实际已发生成本占预计合同总成本确认的完工进度与监理机构确认的完工进度基本一致。

C、如对跨期工程项目在完工当期全部一次性确认收入、成本,不符合企业的实际经营成果。如对跨期项目不按完工进度进行确认,在完工时一次确认,存在的完工当期的会计期间出现重大的收入、成本异常的波动,不符合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了客观的反映企业的收入、成本及经营成果,遵循了《会计企业准则第15 号-建造合同》的规定,对工程项目按完工进度确认相关收入和成本。

政府采购合同和一般采购合同所涉及商品销售收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采购合同:根据准则要求,如可区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则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确认为商品销售收入和劳务收入,如不可区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则全部作为商品销售收入。由于公司所同时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采购合同均难以区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故全部按商品销售收入处理。 2、飞利信

公司目前的收入由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收入、电子政务信息管理系统收入、建筑智能化工程和信息系统集成、IT 产品销售收入四大类组成。 (1)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收入确认原则

智能会议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收入包括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智能会议产品销售收入、软件和服务收入。

智能会议系统工程收入是指各种类型智能会议系统的规划、设计和施工,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建设所取得的收入。该类业务的实质是提供工程建设劳务,公司按提供劳务收入原则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公司实际操作中按如下标准确认收入:

A、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能够取得可靠的外部证据(指客户等独立外部第三方确认的完工进度表)支持完工进度,按照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如果不能够取得可靠的外部证据支持完工进度,采取简化的完工百分比法,在取得客户的最终验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终验收报告、完工证明或交付使用证明)时确认收入,核算结果相当于终验法。

B、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工程项目劳务成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工程项目。。。。。。 (3)软件和服务收入确认原则

软件收入包括自制开发的软件产品收入和定制开发的软件产品收入。自制开发软件产品按一般商品销售收入的方法确认。定制开发软件业务实质上是提供劳务,公司按照提供劳务收入原则确认收入:同上A 3、恒大高新002591

发行人是一家综合性工业设备防磨抗蚀新材料产品生产和技术工程服务企业。根据客户的需求,发行人目前采取三种销售模式,分别为:综合防护技术工程服务销售模式、防护材料直接销售模式及单纯提供技术工程服务销售模式,各种模式的内容和特点如下:

工程方面的销售确认,必须五单齐备情况下确认,包括项目合同、项目派工单、现场项目工作日志、竣工验收单及项目决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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