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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20 来源:年旅网
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生产车辆管理,确保公司各单位的生产用车,实现生产车辆管理的安全、高效、低耗、快捷,特制定公司生产车辆管理制度。 一、定义

本制度所指的车辆为:厂区内用于生产使用的铲车、自卸车、叉车、四不像、污泥车、接铁车。 二、车辆明细

目前厂区现有生产用车39辆,其中铲车11辆、自卸车7辆、四不像8辆、叉车4辆、接铁车6辆、污泥(水)车3辆。 三、车辆管理职责

1、车队为生产车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驾驶,及生产常用车辆的安排工作;

2、调度中心负责临时用车的调度工作,应急状态下,有权调度生产常用车辆;

3、生产单位为车辆的使用单位,必须明确兼职人员负责内部常用车辆的调配工作,确保驻厂车辆的合理使用。 四、生产用车计划管理

生产用车计划提报:用车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分为长期用车计划、日常用车计划、临时用车计划、紧急用车计划,用车计划分为月、日、临时、紧急四种计划,由使用单位提出,分别报至车队、调度中心。

五、计划用车内容

1、长期用车计划:指相对固定的生产车辆,长期使用。计划提报方式:采取按月提报,每月23日前上报至生产技术部。 2、日常用车计划:指根据公司各项生产任务、设备检修、重点工作所需生产车辆的情况,有计划的提报生产用车计划。计划提报方式:当日16:00前申报次日及以后用车计划。 3、临时用车计划:指无生产作业计划临时发生的生产用车计划提报方式:根据实际情况临时填写计划单上报。

4、紧急用车计划:各用车单位因生产任务急需,可采用电话提出需求,由调度中心组织安排车辆,24小时内补报用车计划。

5、调度中心针对各单位提报的用车计划,根据现有的车辆资源情况,按合理调配、节约高效的原则,统一安排车辆,长期、日常计划于当日下班前给予回复,临时、紧急用车计划于接到计划后10分钟内给予回复。 六、生产车辆日常管理

1、车队要强化外租车辆及内部车辆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公司内部生产车辆做好日常的使用、维护、保养和大中修等工作,按专业的要求组织好备件、消耗品的管理,确保车况良好,满足用车单位需要;

2、各用车单位要严格按照调度中心批复的生产用车计划,在车辆性能、运力等范围内合理使用车辆,车辆到达作业区域由

用车单位对驾驶员交清现场作业环境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对生产作业人员及车辆的安全负责。

3、各用车单位在车辆作业区域进行施工、设备改造、检修等工作,必须做好安全防护,保证作业区域车辆的行车安全。 4、铲车、自卸车、四不像、接铁车、污泥车,统一由车队安排专职驾驶员负责驾驶,其他人员严禁私自驾驶;

5、叉车目前除恒昌铸造驾驶员外,无其他专职驾驶员,在需要使用时,由各单位专、兼职调度人员(炼铁厂、炼钢厂调度;烧结厂、球团厂当班工长;泓福润、制氧厂当班班长)提出,并协调内部有相关驾驶经验人员驾驶,在提出叉车需求的同时,将驾驶人员名单报至调度中心,便于整体跟踪;

6、调度中心负责车辆的整体调度协调工作,根据各单位提出的计划进行协调,为规范车辆的调度,除应急使用车辆外,其余用车未见计划,一律不予协调,因此造成的影响,由用车单位自行承担;

7、各单位在提出车辆使用计划后,根据答复的时间节点,安排好相关指引、配合人员,避免因情况不明造成的工作失误,同时使用单位做好车辆使用过程的监督及协调,便于充分利用; 8、针对车辆故障,由车队负责进行分析,人为原因造成的故障,必须进行考核。 七、考核

各单位严格执行《生产车辆管理制度》。违反规定的,根据

情节严重与否,对责任人或单位处以50至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加重处罚;

1、各单位未及时提报用车计划造成影响生产; 2、各单位用车计划不合理或生产组织不力,造成车辆运力浪费或影响正常生产;

3、因生产车辆不足或生产组织不力,影响正常生产; 4、各单位生产用车不合理,超出车辆的设计使用范围或造成事故;

5、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或停放位置存在安全隐患的; 6、车辆超速行驶或因超速行驶造成事故的;

7、车辆状况不良,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存在安全隐患;

8、车辆运输过程中造成物料洒落; 9、未经允许私自驾驶车辆的;

10、违反车辆安全操作规程或违反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规定;

11、未经调度允许,私自借用或转借车辆。 八、费用结算

1、各独立核算单位拥有的车辆和被明确单位自行使用的车辆应由其自行负责日常维护,凡经车队维修、维护、保养产生的费用由各自单位自行承担。

2、借用、转借车辆,均按使用时间,按照租用费用,对使

用单位进行结算,每月一次结算。 九、其它

各单位用车计划,必须经单位内部专、兼职调度或副厂长以上人员签字后予以协调,其余人员签字,一律不予协调。 附:公司日常、临时、应急用车计划单

申请单位 申请人 工作内容 计划开始时间 实际开始时间 委派车型 司机电话 备注 申请车型 电话 工作地点 计划结束时间 实际结束时间 委派车号 司机电话 (修改后印刷成三联,一式三份,分别由用车申请单位、车队、调度中心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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