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和考核法律服务机构
1、依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及法律服务需求,对公司总部所在地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广泛考察和比较,选聘一家具有规模性和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签约担任公司的常年律师顾问;
2、制定常年律师顾问的工作考核办法,对该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审及考核;对于不适应或不适合担任公司常年律师顾问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更换。 (二)决策法律支持
从法律专业角度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为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支持,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法律上的可行性、合法性分析和法律风险分析,实现公司法律风险管理的规范化。
(三)公司内部法律风险管控
1、协助公司管理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2、对公司管理存在缺陷的部门进行法律分析,提出加强管理的方案和建议,逐步建立完善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3、对公司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提出内部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追究的具体意见并报公司管理层审核;
4、执行公司管理层做出对公司员工追究责任的具体措施。 (四)公司法务档案管理
收集、整理、保管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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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外部法律风险防范
1、参与公司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提出减少或避免交易法律风险的措施和法律意见;
2、协助公司各业务部门与分支机构起草、修订、审核业务合同并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力争保证合同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3、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公司涉及的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六)法律风险分析报告
1、公司法务部每半年应当向总经理递交书面《公司法律风险报告》一份;
2、报告中应当载明报告期内公司所遇到的纠纷处理情况及涉及或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七)公司法务部的人员编制及管理方式
1、法务部的人员编制为3人,其中经理一人,外部法律事务专员一人,内部法律事务专员一人;
2、法务部经理负责法务部的全面工作;内外法律事务专员在法务部经理的管理和领导下,团结协助完成公司的法务工作。 (八)完成公司总经理安排的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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