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为加强对xx⼩区空置房物业管理,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合同法》和《xx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愿、平等、协商⼀致的基础上,甲⼄双⽅就空置房物业费的相关事宜特订⽴协议如下:
⼀、根据201x年xx市物价局和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联合下发的《xx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三条房屋交付后空置⼀年以上的,其物业费按照30%予以减收。
⼆、⼄⽅要求甲⽅为其减免空置房屋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的,必须保证满⾜以下俩个条件:(满⾜以下俩个条件的,可到甲⽅处申请办理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的相关⼿续)1、房屋已经到甲⽅处正式办理交付使⽤的相关⼿续。
2、必须保证房屋交付使⽤后空置⼀年以上的。三、甲⽅权利和义务
1、甲⽅负责对⼄⽅提出的空置物业减免申请的受理和审核;
2、甲⽅负责对⼄⽅申请房屋是否处于真实空置状态进⾏监督、确认;3、甲⽅负责对⼄⽅申请空置物业减免政策的房屋进⾏⽔、电、⽓计量表的抄表和表数确认⼯作;
4、甲⽅负责对⼄⽅申请空置物业减免政策的房屋进⾏⽔、电、暖的关闭阀门⼯作;5、甲⽅在确认⼄⽅符合减免政策标准后,按照协议约定退还⼄⽅应享受的优惠款额;6、甲⽅有权拒绝未按规定与甲⽅签订本协议的⼄⽅提出减免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的要求。
7、甲⽅有权拒绝与甲⽅签订本协议但⼀直未配合甲⽅办理相关⼿续,关闭⽔、电、⽓、暖阀门和核对表数⼯作的⼄⽅提出减免空置房物业服务费的要求。
四、⼄⽅的权利和义务
1、⼄⽅应以书⾯形式向甲⽅提出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申请;
2、⼄⽅书⾯申请经甲⽅同意后,应与甲⽅签订本协议并依约遵守本协议各项规定,同时⼄⽅须配合甲⽅完成空置房屋⽔、电、⽓计量表抄表和表数核对;
3、⼄⽅在本协议期限内出现拖⽋物业服务费尚未缴纳情况的,则减免优惠⾃动终⽌,甲⽅将按全额收取⼄⽅物业服务费;
4、⼄⽅享受符合空置房的减免条件的,甲⽅将按要求给予⼄⽅物业服务费七折的优惠;
5、⼄⽅在本协议期限内出现拖⽋缴纳房屋公共部位、公共设施维修费⽤情况的,则减免优惠⾃动终⽌,甲⽅将按全额收取⼄⽅物业服务费;6、⼄⽅未按甲⽅要求签订本协议的或⼄⽅与甲⽅签订本协议但⼀直未配合甲⽅办理相关⼿续,关闭⽔、电、⽓、暖阀门和核对表数⼯作的,不视为⼄⽅符合减免空置房优惠的条件,⼄⽅⽆权提出减免空置房优惠的要求。
五、房屋空置物业费减免标准
根据双⽅约定及相关规定,⼄⽅房屋空置须连续⼀年(含⼀年即365天)以上享有减免物业服务费的权利,房屋空置未连续满⼀年(含⼀年)甲⽅不予以减免物业服务费。空置房屋以⽔、电、⽓、暖在空置期间均未使⽤作为衡量标准,如有使⽤视为该房屋未空置,⼄⽅不享受物业费减免政策。
申请期限:年⽉⾄年⽉六、办理程序
1、⼄⽅向甲⽅提交书⾯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申请;
2、甲⽅应在3个⼯作⽇内完成申请受理,由甲⼄双⽅共同完成⽔、电、⽓、暖计量表核对及签字确认后起算房屋空置期;
3、⾸次交房,⼄⽅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费元;/⽉·平⽅⽶和电梯运⾏费元/⽉·平⽅⽶标准向甲⽅预交全额的费⽤,⼀年后按照本协议标准,证实⼄⽅房屋⾃交付之⽇起空置⼀年或⼀年以上,甲⽅减免⼄⽅30%物
业费,减免的物业费延续⾄次年应缴纳的物业费。
4、如⼄⽅⼊住空置房屋时需书⾯通知甲⽅,由甲⼄双⽅共同完成⽔、电、⽓、暖计量表核对及签字确认⼄⽅房屋空置的截⽌期。如⼄⽅不符合房屋空置物业费减免标准的,⼄⽅将向甲⽅补缴签订协议时减免额费⽤。
七、其它约定
1、本协议按照法规规定⾃201x年7⽉1⽇正式执⾏,具体结束时间以政府有关⽂件通知为准;2、不符合本协议和政府⽂件通知要求的,不享受减免政策。
3、甲、⼄双⽅因减免产⽣的任何争议或纠纷,由双⽅共同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以向物业⾏政主管部门请求协调或向⾼新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负责⼈:房屋使⽤⼈:
⽇期:年⽉⽇⽇期:年⽉⽇
店铺温馨提⽰:
《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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