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程异常处理流程
1. 目的
为了使品质异常发生时有据可依有规可循,使重大品质异常能在规定的的时限内,得到有效改善,防止相同问题重复发生,降低品质成本,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需求。
2. 范围
进料检验、制程控制、出货检验
3. 定义:重大品质异常是指品质问题严重有必要开具《品质异常通知单》,并由品保部QE、IPQC特别跟进的质量事件。
➢ 制程外观不良达10%时开具《品质异常通知单》
➢ 制程性能不良达5%时开具《品质异常通知单》
➢ 制程尺寸不良达3%时开具《品质异常通知单》
➢ 制程无工艺规程,或制程条件下不能满足工艺需求而导致停线
➢ 制程连续3天重复出现的品质问题开具《品质异常通知单》
4. 运作流程
➢ 在生产制程过程中,当作业人员发现产品出现品质异常时,第一时间通知现场IPQC、现场主管予以确认,无误由IPQC开具《品质异常通知单》,若IPQC与现场主管对该异常项目发生分歧时则立即报告上级主管予以确认,属实IPQC继续开具《品质异常通知单》;
➢ 现场主管初步分析异常原因(必要时协同工艺技术一起进行原因分析)后,现场IPQC填写《品质异常通知单》;
➢ 《品质异常通知单》的填写必须清楚的写明事件发生的日期、时间、地点、图号、批量数、异常数量,异常状况的描述及异常原因分析;
➢ 由IPQC将《品质异常通知单》送本部门主管审核后,由主管将《品质异常通知单》统一编号后转送责任部门主管并在《品质异常通知单》签收,相关人员接到通知单后一个工作日内给予回复;
➢ 责任部门主管对品质异常的实质原因进行分析并将其填写在《异常通知单》相应原因分析栏中;
➢ 现场原因分析清楚后,相关责任部门主管针对生产实际状况制定应急措施并由责任部门主管将应急措施填入《制程异常通知单》相应栏里,现场IPQC进行跟踪验证;
➢ 责任部门主管应在48小时以内对《异常通知单》的异常原因做出预防措施;
➢ 品质QE根据《异常通知单》进行跟踪验证,确认效果。
责任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实施改进措施;
责任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进措施;
涉及部门相关人员是否积极配合改进措施的实施。
5. 奖罚制度
➢ 处罚制度
责任部门必须在48小时内做出改进计划和明确的完成时限,否则给予每次5元
/次处罚;
改进措施在限定时限内未能完成给以每次5元/次的处罚;
责任部门未彻底执行改进措施导致改进无效给以责任人10/次的处罚;
同一异常点在同一部门一个月内发生5次或5次以上给以20/月的处罚。
➢ 奖励制度
异常问题责任人在规定时限内措施改进有效且同样的品质问题未再次发生;
异常责任人及时到达现场且改进措施快速实施见效(不含变更工艺,降级处理等
的临时处理方案)。
注:异常问题责任人在品质异常问题的分析和改善工作中的表现,品保部年底进行进行汇总上报总经理,审核后交到人力资源作为年终绩效考核的考核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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