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制作各部分维保牌;在保养期间,由相应部位的维保人员在即将进行维保前到主司机处领取保养牌,维保结束交返给主司机;主司机只有收齐保养牌后方可进行启动设备、进行掘进等工作。
第二条 机械、液压、电气故障的维修应由专职修理人员进行,避免造成压力油伤人、电击伤人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由专职修理人员与工程师进行修理,严禁私自在不懂结构、不懂原理的情况下进行维修,以免造成设备及人员的进一步损坏。
第四条 严禁私自改动盾构所属设备的结构及控制方式,如有必要改进或需要时必须经主管工程师确认。
第五条 盾构上严禁私拉乱接电动工具,需用时必须使用指定地点及开关电源。
第六条 维修保养人员在对盾构机进行维修保养时,需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装备,并遵守公司及项目各种安全规定。
第七条 对特种设备的维护,如压力容器等,需要参考相关设备的说明书。
第八条 设备保养时产生的油水、垃圾和废弃物按指定地点存放,并按规定处置。
第九条 所有配件的更换和耗材的时候需符合相关设备的要求。
第十条 在盾构区域内焊接作业时候,搭地线与焊接位置不能超过1m;有设备的区域严格实现搭地线与焊接部位邻近。(主轴承、泵、电机、配电柜、主机室、阀、传感器及一些特殊设施等区域尤为注意)
第十一条 对于需要进行带压进舱作业的维修保养工作,在维修保养工程师下达技术交底后,保养班需把工具及安全设施准备齐全后方可执行。
第十二条 维保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安全说明: 第十三条 只有当机器停止操作时才能进行维保工作; 第十四条 断开要维护的电气部件的开关,并确保维护期间不会工作;
第十五条 液压系统的维护保养必须注意清洁,严禁使用棉纱等易起毛的物品清洁管接头内壁、油桶、油管等。
第十六条 液压系统在拆装管路及相关部件时,必须依次做到停机、泄压、缓半拆、泄压、最后拆除的步骤。
第十七条 在液压系统维护之前必须关闭相关阀门和降压,必须防止液压油缸的缩回和液压马达的意外运行。意外泄漏的高压油会造成人员的伤亡和液压设备的损坏;
第十八条 电器部分进行维保时,盾构的电路通断必需交由一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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