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08年5月5日在潍坊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股东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08年5月5日上午10:00 3、会议地点:潍坊海龙宾馆三楼会议室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海龙路555号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阿克苏分行申请贷款20,9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08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08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为新疆海龙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阿克苏分行申请贷款20,900万元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08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出席会议人员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截止2008年4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四、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凡参加本次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股东帐户及持股凭证;法人股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规部 3、登记时间:2008年5月4日8:00-17:00 4、联系方式:
联系人: 计小勇 王增宝 电话:(0536)2275007 传真:(0536)7252140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凭会议出席证出入会场; 2、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海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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