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建立危险源的管理制度,明确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回顾、持续改进,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对XX有限责任公司矿山范围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风险评价,重大危险源的确定和管理。
3.职责
3.1矿山是公司矿山危险源的归口管理单位,应依据有关标准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与安全评估。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并按规定备案。
3.2矿山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监督检查并建档留存;
3.3各工段负责对所管辖范围内危险源进行分析和管理。
4.工作程序和要求
4.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4.1.1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范围
涵盖所有的过程、活动(包括相关方的活动)、场所及周边环境,并考虑了:
——正常和非正常的情况以及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变化;
——认定并评估工作或活动的次生风险。 4.1.2辨识与评价方法
1) 选择与企业相适应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并确保方法的适应性、一致性、可重复性及可评价性。
2)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应能提供充足的信息。
4.1.3辨识与评价流程
1)应进行初始风险评价,初始评价过程应综合考虑: ——生产工艺过程风险; ——危险物质风险; ——设备、设施风险; ——环境风险; ——职业卫生风险;
——管理风险;
——法律、法规、标准需求; ——相关方的观点。
——初始风险评价结果应包括各种风险可能发生过程的描述和风险的级别,并按危险性排序,并依据初始风险评价结果进行风险分级。
2)制定风险评价计划,包括: ——周边环境风险评价; ——关键设备风险评价; ——重要设施风险评价; ——重要场所风险评价; ——主要作业过程风险评价; ——职业卫生风险评价 3)开展危险辨识与评价: ——按风险评价计划进行; ——危险源转化为风险的条件; ——量化风险结果; ——划分风险等级。
4.1.4 识别和评价下列职业危害及其影响:
——粉尘; ——高温与低温; ——振动与噪声; ——辐射; ——毒物; ——生物危害; ——其他。
4.1.5识别和评价下列灾害及其影响 ——滑坡; ——泥石流; ——火灾; ——意外爆炸; ——水灾。 4.2持续风险评价
4.2.1企业应持续地进行风险评价,及时处理重大风险。 4.2.2续风险评价常用的方法包括: ——使用前检查; ——计划任务观察; ——设备检查;
——工前危险预知; ——交接班检查; ——定期安全检查; ——定期检修;
——安全标准化系统评价。 ——班组危险预知活动。
4.2.3通过初始及持续的风险评价,对风险评价实施动态管理。
4.3风险控制措施
4.3.1应根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风险控制措施应包括
——工程控制措施; ——管理控制措施; ——个体防护措施。
4.3.2工安全健康与财产保护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措施。
4.3辨识与评价过程
1)风险评价前,工段(或班组)成立危险源辩识小组,由机械、电气、工艺、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
责风险评价工作;必要时,矿山应对危险源辩识小组进行危险源辩识培训。
2)矿山将《危险源辩识清单》分发到各工段危险源辩识小组;
3)危险源辩识小组根据本工段的生产活动特点和可能的外部活动或装置的影响等,针对不同岗位,找出危害事件,全面辨识造成危害事件的危险源,辨识过程应充分考虑本部门工作性质。
4)露天矿山生产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主要有:坍塌、机械伤害、车辆伤害等;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火灾,职业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振动等,通过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找出产生危险有害因素的危险源。
5)各工段危险源辩识小组将所辨识的危险源填写在《危险源辩识清单》交回矿山。
6)矿山在各单位《危险源辩识清单》的基础上进行提高、汇总,用LEC法得出《主要危险源辨识清单(LEC定量评价法)》。
4.4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规定,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属重大危险源。本企业要根据其在生产中使用和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具体品种和数量的分析来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
又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提出的《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其附件一确定了重大危险源申报范围,申报登记的类型为:1)贮罐区(贮罐);2)库区(库);3)生产场所;4)压力管道;5)锅炉;6)压力容器;7)煤矿(井工开采);8)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9)尾矿库。对照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工厂的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如超过规定的大小则构成了重大危险源,应按重大危险源申报和管理。
4.5危险源监控与管理 4.5.1分类
1)一级:造成设备损坏,但不会造成人员伤害,能采取措施消除和控制危险的发生。
2)二级: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设备的损坏。
3)三级:造成人员死亡、重伤以及主要设备严重损坏。
4.5.2对重大危险源(包括企业确定的重大危险源)采取措施进行监控,包括技术措施(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检查、检验等)和组织措施(职责明确、人员培训、防护器具配置、作业要求等)。
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内容包含名称、地点、责任人员、事故模式、控制措施等)。相关人员应按规定对危险源进行检查,并在检查记录本上签字。
4.5.3每年年底前进行一次危险源的重新辨识与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
4.5.4把各种具体的危险源作为对象进行监控。 1)对人为失误控制:对职工进行适应性技术训练 2)制定各工种的操作规程,逐步推广标准化操作。 3)开展文明生产,对作业场所进行整理。 4.5.5固有危险源控制
1)限制能源用量或采用安全能源代替; 2)防止能量蓄积; 3)防止能量逸散; 4)在能量源上采取防护;
5)对人体采取防护措施; 6)其它降低损害程度的措施。 4.5.6应急处置
1)由危险源管理组制定各类应急处置办法。 2)对三级危险源必须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5.7登记建档与备案
1)对确认的危险源及时登记建档;按照相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向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2)计量检测用的放射源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得放射物品使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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