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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2024-02-11 来源:年旅网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专家论证审查制度

为规范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安全生产有序开展,现就我公司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制度做如下规定:

1、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范围: 1.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1.2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1.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3.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1.3.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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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1.3.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1.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4.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1.4.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1.4.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1.5脚手架工程

1.5.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1.5.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1.5.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1.5.4吊篮脚手架工程。

1.5.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1.5.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1.6拆除、爆破工程

1.6.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1.6.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1.7其它

1.7.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1.7.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1.7.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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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1.7.5预应力工程。

1.7.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专家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范围: 2.1深基坑工程

2.1.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1.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2.2.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2.2.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2.2.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2.3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2.3.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 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3.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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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脚手架工程

2.4.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4.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2.4.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2.5拆除、爆破工程 2.5.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5.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2.5.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2.5.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2.6其它

2.6.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6.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2.6.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2.6.4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2.6.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3、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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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必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针对各种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工艺和方法、作业条件等所产生的各种不相同的危险因素,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

a、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b、明确作业方法的流程及操作要领; c、附安全验算结果;

d、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质量安全的措施、安全质量检验项目及标准;

e、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f、可能出现危险的针对性预防措施、职业健康措施、应急预案等相关措施;

4、专家组成人员及论证审查程序

4.1根据专项施工方案的特点及需求,每次需举行专家论证时,公司从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专家库聘请高级工程师,成立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审查专家组。

4.2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由项目经理部界定及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报送公司总工审批。 4.3公司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由总工程师负责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进行审核,提出指导性意见,三天内反馈到项目部。项目部在接到指导性意见后,立即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再次报送公司总工程师审查,审查完毕后,由总工程师立即报公司向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技术专家库聘请高级工程师成立的专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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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专家组收到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审,提出指导性意见,10天内反馈到项目部。项目部在接到专家组的指导性意见后,对施工方案加以修改、完善,一周内再次报送审核批准。

4.5重大危险性分部工程划分依据:设计图纸、合同文件、地方法规、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文件。

4.7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项目部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经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4.8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

5、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5.1已批准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5.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的各种安全设施、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5.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5.4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方案和措施,必须由原编审人员同意,并有书面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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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

5.6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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