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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处罚管理办法

2022-09-11 来源:年旅网
安全环保处罚管理办法

安全环保处罚管理办法第⼀章总则

第⼀条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产与环保管理,建⽴有效的考核奖罚体系,充分调动项经部(联络部)(以下简称项经部)⼈员⼯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推动安全⽣产标准化建设,现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安全⽣产法》、《中华⼈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程安全⽣产管理条例》、《公路⼯程施⼯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结合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适⽤公司个体担当和团队担当的项⽬中的安全环保处罚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安全环保管理范围包括项⽬安全管理体系、内业台帐、项⽬施⼯现场、驻地建设、民⼯宿舍、环境保护等。第四条项⽬安全环保处罚程序

1.公司安全管理⼈员对项⽬违规违约⾏为进⾏查处,并依据本办法开具⼀式三联处罚通知单,项经部、公司财务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各执⼀联。

2.单次处罚不超过10000元的,可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签发;单次处罚⾦额不超过50000的,由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签发;单次处罚50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签发。

3.被处罚项经部在收到处罚通知单(附件1),确认并签字- 1 -⽆误后,公司财务管理部将在下⼀期⼯程计量拨付款中扣除。

第五条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处罚单,存在⽆故拒签现象或未在规定时间消除安全隐患的情况的,公司直接从下⼀期⼯程计量款拨付单中执⾏双倍⾦额处罚。第⼆章处罚细则

第六条安全管理体系或程序管理不规范按下列标准处罚:

1.未建⽴健全安全⽣产管理制度,罚款1000元/项;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产管理机构,配备⾜够的专职安全⽣产管理⼈员,罚款2000元/⼈。

2.项经部未落实与第三⽅签订安全⽣产协议书,罚款3000元/单位(包括劳务、供应商、机械设备租赁等)。3.项⽬经理未与相关⼈员逐⼀层层签订安全⽣产责任书,罚款200元/⼈;岗位责任不明确或者混乱,罚款150元/⼈。

4.未按照规定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罚款3000元/项;未制定安全专项⽅案,罚款2000元/项;超过⼀定规模的⽅案未组织专家论证,罚款2000元/项。

5.未建⽴或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罚款2000元/次;对职⼯未进⾏安全三级教育、转岗教育和再教育、教育记录,罚款500元/⼈;未进⾏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罚款500元/⼈;未进⾏安全风险告知并签字,罚款500元/⼈。6.每周未开展安全检查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罚款1000/次;- 2 -未定期(每⽉⾄少⼀次)组织召开安全⽣产会议并形成有效记录,罚款1000元/次。7.未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成⽴应急⼩组、按照规定组织应急演练,罚款3000元/项。8.安全组织框图、体系图、⼀岗双责和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牌未上墙或公⽰,罚款200元/项。

9.未执⾏驻地建设和验收程序,罚款3000元/次;项经部驻地建设未按照公司驻地建设指导⼿册和VIS识别系统要求,罚款200元/处。

10.⾷堂炊事员未取得健康证,罚款500元/⼈;⾷堂未设置消毒柜、消防设施,罚款500元/处。第七条施⼯现场通⽤违约按照下列标准处罚:

1.进⼊施⼯现场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救⽣⾐、反光背⼼等,穿拖鞋、⾼跟鞋和硬底易滑鞋,罚款300元/⼈。2.操作平台搭设不规范、临边防护不到位,泥浆池或坑、洞、孔⼝未有效防护,罚款500元/项。

3.现场重点部位或危险区域未设置警⽰标志、标牌和标语,罚款300元/处。

4.施⼯机具、机械未按照指定地点停放,材料未分类堆放、场地凌乱、积⽔严重区域,罚款500元/处。5.特种作业⼈员(电⼯、电焊⼯、机械操作⼿、爆破员等)未持证上岗,罚款1200元/⼈。- 3 -6.⼄炔、氧⽓、液化⽓等危险品使⽤不符合规定,存放不能满⾜安全要求,未设置必要的警⽰标牌和标语,罚款500元/处。7.施⼯现场临时便道、便桥未进⾏有效维护,坑槽、积⽔已形成安全隐患,罚款300元/处。第⼋条临时⽤电违约按下列标准处罚

1.临时⽤电未执⾏“三级配电、⼆级保护”、“⼀机、⼀闸、⼀箱、⼀漏”和三相五线的规定要求,相线颜⾊未区分和正确使⽤的,罚款500元/处。

2.配电箱未及时做检查及检查记录的罚款200元/处,箱门未做重复接地,罚款300元/处。

3.⽤其他⾦属丝代替闸⼑保险丝、⽤电线插⼊插⼝,罚款1000元/处;在开关箱中改造加⼊其他排插或者在控制多台设备,罚款1000元/处。

4.移动式灯架⽤⾦属杆制作且⽆接地防护装置,夜间施⼯照明未满⾜施⼯安全要求,罚款500元/处;电线⽼化、破损未包扎或会产⽣明显漏电,过道电缆⽆防护措施,罚款500元/处。

5.变压器、配电箱周围⽆明显的标志标牌和警⽰标语,配电箱缺少门锁,随意倒地,罚款500元/处。

6.电线拖地、过⽔,且存在接头包扎,有⼤型设备或车辆通过地段埋地时未采取电缆保护措施,罚款500元/处。7.箱体内存放杂物,箱体附近不能满⾜两⼈同时操作的作业空间,罚款300元/处。- 4 -8.民⼯宿舍违规使⽤⾼功率⽤电设备,罚款500元/处。第九条路基施⼯违约按下列标准处罚

1.⼟⽯⽅堆放距离坑、槽1.0⽶以内,⾼度超过1.5⽶,罚款300元/处。

2.深挖路堑、⾼填路堤未及时做好临时排⽔设施或排⽔设施未能满⾜要求,罚款500元/处。3.深基坑、⾼边坡、⾼挡墙施⼯未按照专项施⼯⽅案实施,罚款2000元/项。4.出渣运输车辆堆⼟超过,沿线有渣料掉落,罚款150元/处。

5.机具、机料等物体堆放在基坑边坡2⽶内且构成安全隐患,罚款300元/处。第⼗条路⾯施⼯违约按照下列标准处罚

1.边通车边施⼯未按照专项⽅案设置明显的警⽰标牌标语、爆闪灯和限速标牌,罚款500元/处。

2.沥青摊铺夜间施⼯,现场作业⼈员未穿反光服装,路⼝、危险路段和桥头引道未设置警⽰灯或反光标志,罚款500元/处。3.多台设备摊铺、碾压时,机械设备未保证⾜够的安全距离,罚款500元/次。4.碾压、摊铺设备未做好保养,处于带病作业状态,罚款500元/台。第⼗⼀条桥梁施⼯违约按照下列标准处罚- 5 -1.起重作业下,在起重臂⼯作范围区域下有⽆关⼈员或者交叉作业⼈员,罚款500元/⼈。2.上下交叉作业未设置有效安全防护,罚款1000元/处。3.⾼空操作平台物料堆放不当或随意抛掷,罚款300元/处。4.⽀架搭设不规范,使⽤劣质或未经检验的材料,罚款1000元/次。

5.梁板吊装就位后未及时进⾏稳固,架桥机平衡配重或限位及⽀垫未稳固,罚款1000元/处。

第⼗⼆条隧道施⼯违约按照下列标准处罚

1.隧道洞⼝未建⽴值班登记制度或未执⾏,罚款500元/次;未安装门禁系统,罚款2000元/洞⼝;未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罚款2000元/处。

2.洞⼝未设置重⼤危险源及防控措施公⽰牌,罚款500元/项。

3.未按照隧道九条规定设置逃⽣通道,罚款1000元/处;按照规定未设置通风设施,罚款1000元/处。4.洞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罚款3000元/处。

5.洞⼝开挖前未施⼯截⽔沟、排⽔沟等排⽔设施,罚款500元/处。

6.长度⼩于300⽶隧道,起爆站设在洞⼝侧50⽶以内,其余隧道起爆站设置在距离爆破位置⼩于300⽶时候,罚款3000元/处。- 6 -7.仰拱开挖长度及仰拱与掌⼦⾯距离超过规范要求,罚款2000元/处;根据围岩情况,衬砌未及时跟进,罚款3000元/处。8.未进⾏开展地质超前预报和监控量测,罚款2000元/次。

9.初期⽀护、⼆村台车未设置有效的防护栏杆、安全⽹等,罚款500元/处。10.相邻钢架未按照设计要求采⽤钢筋或者锁脚锚杆,罚款1000元/处。第⼗三条机械设备作业违约按照下列标准处罚

1.起重机械超负荷起重物体,罚款3000元/次,汽车起重⽀腿未平衡,存在倾覆的安全隐患,罚款2000元/次。2.施⼯现场使⽤国家规定已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或者装置(如倒顺开关),罚款1000元/处。3.起重设备安装、使⽤时候⽆⼈指挥,罚款1000元/次。

4.特种设备(龙门吊、架桥机、吊车、塔吊、⼈货电梯、空压机等)未取得检验合格证书便进场作业的设备,罚款3000元/台;特种设备未制定保养维修计划并实施,罚款500元/台。

5.⼤型机械设备、拌和机及罐体等未设缆风绳,罚款500元/处;⾼度超过规定的设备设施未设置避雷措施,罚款500元/处。第⼗四条环保违约按照下列标准处罚

1.未建⽴环保体系,未明确环保负责⼈,未设置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员,罚款2000元/次;未制定相应的环保总体⽅案,罚款1500元/项。- 7 -2.施⼯现场扬尘、噪⾳超过主管部门的标准,罚款500元/次。3.破坏或污染沿线湿地、农⽥、河流、森林等,罚款500元/处。4.每⽉未开展环保检查活动,罚款500元/次。

第⼗五条项经部若受到业主、⾏业管理部门、其他⾏政管理单位的有关安全、环保处罚或者通报,视情节严重情况,罚款不少于5000元/次。

第⼗六条其他存在的违规违约情况,视隐患严重情况,罚款200元到5000元不等。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罚款⾦额可⽤于公司安全⽅⾯的先进个⼈和先进集体的奖励⽀出。第⼗⼋条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办法发布之⽇起实施。- 8 -附件1

安全环保处罚通知单

注:本通知单⼀式三联,安全环保部、财务管理部、被处罚的项经部各执⼀联。-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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