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传播的定义:
大众传播是由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产业化的手段,以社会上一般大众为对象而进行的大规模信息生产和传播的活动。
大众传播的特点可以从以下六个方面来阐述:
(1)大众传播的传播者是从事信息生产和传播的专业化的媒介组织。这些媒介组织包括报社、杂志社、电视台、电台以及以大量生产为目的的音乐、影像制作公司等。在西方社会,传播媒介是以公共法人或企业法人的形态存在的,在我国,是以企业组织的形式存在的公有制事业机构。可见大众传播是有组织的传播活动,是在组织的目标和方针指导下的传播活动。
(2)大众传播是运用先进的传播技术和产业化的手段进行的信息生产和传播活动。大众传播的发展离不开印刷术和电子传播技术的发展。高速轮转机的发明使大规模的印刷得以实现,远距离传播技术使广播、电视成为了主要的传播媒介。如今,激光印刷、通信卫星、网络技术等科技的发展,使大众传播在规模、效率、范围上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成为现代信息产业的主要组成部分。
(3)大众传播的对象是社会上的一般大众。大众传播的对象即受众是社会上的普通大众,即“一般人”,不分群体和阶层。即只要接收到大众传播信息的人都是大众传播的对象,说明大众传播是以满足社会上一般大众信息需要为目的的,信息的生产与传播不分阶层和群体。
(4)大众传播的信息具有商品属性和文化属性。传播组织作为以信息为产品的产业,其产品的价值是通过市场实现的。大众所看的报纸、电视都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的,即信息具有普通的商品属性。但是信息又不同于其他普通的满足人们生理需要的产品,人们对信息的消费是精神上的消费,即
意义的消费。意义是社会文化的产品,这里所指的文化是广义的文化,包括法律、宗教、社会意识形态、价值观念、道德等等方面,因此我们说信息具有文化属性。
(5)大众传播的性质是单向性的信息传递过程。不是说大众传播没有互动性,只是互动性很弱,受众可以通过热线电话和写信进行信息反馈,但是这种信息反馈缺乏即时性和直接性。大众传播的单向性具有两个方面的局限性,一是传播渠道,传播组织作为单方面的传播组织,其传播的内容,受众只能在限定的范围内接收到,具有一定的被动性。二是没有灵活的反馈机制,受众对于媒介组织的传播活动缺乏直接的反作用力。
(6)大众传播是制度性传播。大众传播是大规模的信息生产、传播活动,其传播内容与社会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具有直接关系,其传播过程具有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因此很多国家将大众传播纳入社会制度的轨道。英国学者J.科纳认为:大众传播的信息生产过程是“通过大型组织的工业生产活动产生出来的,这种生产组织的政策和职业规范存在于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的结构中来”。澳大利亚学者苏利文认为“大众传播应在国家的调控的范围内”。这些观点强调了大众传播和社会制度的关系。实际上每个国家的大众传播都有各自的传播制度和政策体系,这些制度和政策都在维护特定社会制度上起作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