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日期:2009年3月 修订日期:2013年5月
一、准入程序
1.落实《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规范护士执业行为。 2.新入院护理人员须经严格岗前培训方可上岗。
3.护理人员必须持护士执业证书并按规定注册,具备专业护理能力,方可独立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护理部有登记。
4.护理部建立护理人员技术考评档案,每年评价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并有记录。
二、急诊科、手术室、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室等特殊岗位护理人员须符合相关准入条件。
1、急诊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急诊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急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急诊专业护士必须为具有2年以上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急救知识、技能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急诊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流程; 2.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
3.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 4.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
5.急、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 6.各种急诊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 7.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
8.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协调和管理。 2、手术室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手术室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5年以上手术室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手术室护士应为经过岗前培训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手术室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手术室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熟悉手术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2.掌握手术室各种专科仪器设备的使用、调试和保养; 3.掌握消毒和隔离知识并熟悉操作规程,掌握感染手术器械的处理流程;
4.熟练掌握基础器械的名称、用途、使用方法及器械的清洗和保养;熟知各种敷料的名称和折叠方法;
5.熟练掌握手术室的各项基本操作(包括铺无菌台、穿脱无菌手术衣和手套、洗手方法和患者手术体位的摆放等)及各专科手术的配
合;
6.掌握手术标本的固定、登记及固定液的配制,按要求进行护理文书书写。
3、重症医学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重症医学专业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且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重症医学专业护士必须为接受过严格的专业理论和技术培训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重症医学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重症医学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掌握重症医学专业相应的医学理论知识、病理生理学知识及多专科护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评判性思维能力。
2.掌握重症监护的专业技术:心电监测及除颤技术、人工呼吸机的使用技术及气道管理、循环系统血液动力学监测,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监测技术,重症患者营养支持技术、危重患者抢救配合技术、外科各类导管的护理、血液净化技术、胸部物理治疗技术、输液泵的应用技术等;
3.除掌握重症监护的专业技术外,还应具备以下能力:各系统疾病重症患者的护理、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重症患者的疼痛管理、重症患者的心理护理等。
4、血液透析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血液透析室护士长必须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2
年以上血液透析临床护理工作经验,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
(2)血液透析专业护士必须为经过血液净化基本治疗操作培训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血液透析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血液透析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掌握护理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掌握肾病及血液透析理论知识; 3.掌握血液透析机的基本性能及操作方法; 4.熟练掌握透析治疗流程及应急措施。 5、新生儿专业护士准入条件
(1)新生儿科护士长应当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和2年以上新生儿临床护理经验,具有一定的管理能力;
(2)新生儿专业护士应为经过新生儿专业培训的注册护士,定期接受新生儿专业相关知识、技能的再培训与考核,再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年;
(3)新生儿专业护士应具备的知识与技能
1.掌握护理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熟悉新生儿室环境、布局及基本设备、物品的定位,特别是急救物品的定位和使用;
3.掌握新生儿常见疾病的护理技能; 4.熟练掌握新生儿急救操作技术; 5.掌握医院感染控制技术。
附:夜班护士准入制度 1.执业护士。
2.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3-6个月。
3.具有夜班岗位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独立完成急危重症抢救配合工作的能力;具有病情观察与应急处理能力;具有规范、准确、及时、客观书写护理文书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慎独能力。
5.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助产士准入制度
1.取得助产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执业证书并经注册。 2.参加产科专业技术培训合格,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助产士证书。
3.掌握围产期助产技术、围产期解剖生理学基础、正常及异常产程护理常规、新生儿护理常规、母婴保健知识。
4.每年获得规定的专业继续教育学分数。 5.遵照执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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