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国家地名数据库(湖北)建设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 【发布部门】湖北省民政厅 【发布日期】2011.06 【实施日期】20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国家地名数据库(湖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
现将《国家地名数据库(湖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
国家地名数据库(湖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民政部全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各省2011年9月底前完成地名数据库数据上报汇总工作,为保证我省按时完成任务,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1 / 2
对全省已经掌握的全部地名数据进行汇总整理,初步建成湖北省地名数据库的基本框
架,逐步建立省市县三级地名数据的维护更新制度。通过全省地名数据上报汇总,对各地地名数据库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二、主要任务
2007年,我厅组织全省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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