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关琬琳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7年第2期
摘要: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2006-2010五年间财务造假虚构利润达到3.44亿元,作为国有上市公司,其公司治理与内部监管方面存在严重不足。连续五年利用复杂的盈余管理手段进行财务舞弊,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本文基于舞弊三角理论分析了南纺股份财务舞弊的内外部原因,并据此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造假手段;舞弊原因;舞弊三角理论
一、南纺股份公司概况
(一)公司简介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纺股份)成立于1978 年,1988 年取得了进出口的自主经营权,1994年5 月改制为股份制公司。之后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成为上市公司,在上交所上市。
(二)公司财务舞弊事件
证监会调查显示,南纺股份于2006至2010年的5年间,持续虚构利润,掩盖公司连续亏损的财务状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资料,可以得到以下数据:
根据以上信息,在2006年南纺的利润为亏损668.65万元,2007 年这一数字为亏损
1430.59 万元,2008 年为亏损13620.47 万元,2009 年为亏损4470.40 万元,2010年为亏损5969.01万元,也就是说,以实际经营的状况来看,南纺已经长达五年连续利润为负,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若不虚增利润,南纺公司早就应该被取消上市资格,从主板退市。南纺股份2011年年度报告披露,调减利润39688.71万元,其中包括2010年以前年度的利润31769.70万元,2010年利润7919.01万元。
二、南纺股份财务造假手段
(一)虚假交易虚增营业收入
截止2010.10.31,南纺股份通过虚构交易多计的利润有12936.96万元,这些虚增的收入是通过虚构转口贸易达到的,
(二)少结转营业成本
南京建纺公司是南纺股份的一家子公司,2013 年对南纺进行审计时发现,这家子公司在2011 年度及以前年度通过少结转营业成本虚增利润951.3 万元。
(三)少提折旧和摊销,虚减费用
南纺子公司之一的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2011 年以前年度多计提的折旧与无形资产累计少计提的摊销金额分别为95.25 万元、115.84 万元,从而多计未分配利润20.59 万元。
(四)无视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规定
在2010年年末,南纺股份因少提2438.38 万元的坏账准备,从而多计未分配利润2438.38万元。2005年,高新经纬公司(南纺子公司之一)与华丰投资的往来中,有一笔高达500万借款,该笔账款预计无法收回,但是南纺股份并没有对此计提坏账准备,从而多计500万元的未分配利润。
(五)虚增营业外收入
2011 年6 月,公司将东宇大厦第五层处置,公司在处置时仅结转固定资产账面净值3971033.25 元(其中:原值8316300 元,累计折旧5553653.8 元,多确认营业外收入2610073.13元。
子公司南京南泰国际展览中心有限公司年度代为收取政府向展览方拨付财政补贴500000元,根据协议该补贴应支付给展览方,公司在2011年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
(六)少计营业外支出
2010年,南纺公司与金碟软件签订开发ERP系统的合同,公司将其支付给金蝶软件公司的的74.56万元的账款计入无形资产,2011 年,ERP 软件并没有顺利的开发出来,所开发的产品无任何使用和转让价值,但公司并没有因此将无形资产结转为营业外支出。
三、南纺股份舞弊的原因
企业舞弊的产生是由压力、机会和借口三要素组成的。这三者也是美国最新的反舞弊准则提醒注册会计师应该关注的舞弊产生的主要条件。
(一)压力
1.盈利压力
南纺股份在上市当年实现了2.9 亿元的营业收入,当年净利润4137.25万元,随后共公司发展态势良好,在2004年实现净利润6205.26万元。然而这一发展态势并未持续。南京审计局公布的《2012年第1号: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2001至2010年资产负债表损益审计结果》中就提到了南纺股份“国有资产流失、损失以及浪费问题。”
2.避免退市的压力
南纺股份2006年到2010年的实际利润连续五年亏损。《证券法》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将被终止上市。为了保住上市公司的资格,因此南纺有了避免退市的压力。
3.掩盖流失的国有资产
南纺股份公司原董事长单晓钟等6 名高管人员,将南纺股份公司的优质资产( 南京朗诗置地)多次增资扩股以掏空,侵吞公司资产多达2 亿多元。为了掩盖侵吞国有资产的事实,高管层联合起来进行财务造假。
4.业绩考核的压力
公司高管们仍然面临着较大的业绩考核压力。所以当公司出现连年亏损时,为了达到考核
的要求,为了自身的发展以及企业的名誉,高管层只能通过财务造假来保住市场上良好的口碑。
(二)机会
机会要素是指可进行企业舞弊而又能掩盖起来不被发现或能逃避惩罚的时机,主要有六种情况:缺乏发现企业舞弊行为的内部控制,无法判断工作的质量,缺乏惩罚措施,信息不对称,能力不足和审计制度不健全。
1.混乱的董事会
从南纺股份上市十余年的年报中可以看到,公司董事长单晓钟一直身兼两个及其重要的角色———董事长和总经理。单晓钟集董事长、总经理于一身,独揽南纺股份的相关决策权,因此导致了舞弊进行的非常顺利。
2.无限扩大的董事长权利
单晓钟担任南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长达17 年。从南纺股份上市以来,单在其在职时间段内不断的修改各项公司章程,为自己谋得在公司的权利以及地位。并且,除了涉及公司机密和时效性的内容,单晓钟对其他董事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有极大的限制,因为其几乎完全控制了公司,可以随时操纵公司信息的时效性。
3.内部控制失效
(1)不相容职位没有分离。进口部的职权有进口业务操作、进口存货出入库管理政协不相容职责,无法构成相互制约,造成进口部2亿多的的货款逾期5年收不回;
(2)缺失会计系统控制。南纺股份只在年末对银行账款和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没有尽到相关的会计义务,也没有按相关要求进行每月核对,2007 年以及2008 年两年有两笔未达资金,迄今为止,然后不知道从何而来。
(3)授权审批控制缺失。南纺股份对于重大的业务,没有实行集体决策或者联签制度,如东湖丽岛别墅项目,东湖丽岛会所的经营权,这些大笔款项的流出以及高风险的项目的随意决策都没有经过董事会的批准,也没有经过详细的调研。
4.违规成本低
违法成本低会大大增加上市公司违反规定的可能性。中国证监会给予南纺股份及相关负责人也相应的处罚决定:给予南纺股份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以及相关当事人罚款和警告等不同的处罚决定。造假成本的低廉也使得管理层肆无忌惮的造假,因为处罚之轻与牟取的巨大利益相比较,显得非常渺小,因此管理层更加没有监管上的包袱存在。
四、启示与建议
南纺股份财务造假虚增利润事件,反应了上市公司高层在信息披露中的存在着违法行为。同时,此次案件也告诉了我们监管层对上市公司的财报信息披露存在着非常大的缺陷。根据上述问题,有以下相关建议:
(一)要加大监管力度
及时有效地督查上市公司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提高信息透明度,降低不对称性。还要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确保中介机构诚信。
(二)更新完善法律法规
强化信息披露,顺应当今企业发展以及资本市场完善的要求,依法办事,从严处理。应该提高中介机构和个人的违规成本,对于情节严重的不仅要追究民事责任,吊销中介机构执照,也要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三)加强企业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已经成为了我国完善企业会计制度,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手段,我们要加强企业内部控制,也要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审计,这样才能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也能给予相关高管人员警示,使其遵守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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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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