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一、租赁门市坐落:泸县南北干道跃进桥商业用房一间。
二、租赁期限:从20__年4月1日起至20__年3月31止,租期三年。
三、租金标准及缴付方式:租金按年计算,第一年租金计65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伍佰元整)。在租赁期内租金随市场价格变动,每年调整一次。由乙方在上一年租期结束前10日内一次性缴付给乙方,先付后用,到期不缴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乙方逾期交付房租,则每日须按全年租金额支付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四、签定合同时,乙方需另付500元,作为房屋维护、水电费用保证金。合同期满,乙方未违反保证事项,甲方将保证金予以退还。
五、房产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必须服从政府、街道及甲方对安全、治安、卫生方面的统一管理;
2、必须爱护所承租房屋内的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不得在承租的房屋内打槽、钻孔、改变现状,如在门市内、外安装广告、灯牌、货柜等需在墙上钻孔的,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人事非法活动(含搞传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转借、转让他人使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5、上述房产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由于乙方过错,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损失。
六、承租期满,双方再行协商租赁问题;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甲方的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七、乙方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由乙方赔偿给甲方违约金1000元。
八、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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