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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承包合同模板

2020-08-20 来源:年旅网

  发包方:电视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洽谈,甲方本着面向市场、拓展市场,引进现代广告经营管理理念之宗旨,将电视台相关的广告业务交由乙方承包经营。根据《合同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按照平等协商、互惠互利、职责明确等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经营的期限为三年,即自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二、承包范围: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的所有广告时段(包括图像、字幕、电视剧点播、栏目冠名、游动字幕、角标、电视购物等),但不包括“天气预报”(与气象局合办)及“电话互动视频点播”等。

  三、承包方式:上交利润递增包干的方式,对所承包的广告时段,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超收自留、欠收自补。

  四、承包上交利润:合同期内乙方按以下标准向甲方缴纳纯利:20xx年度x万元人民币,20xx年度、20xx年度,分别按上年基数%递增缴纳。

  五、付款时间与方式:

  1、本合同正式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足额缴纳定金x万元人民币,否则合同不得生效。

  2、乙方按月向甲方交纳利润。每月的xx日前乙方必须足额缴纳下月承包利润。20xx年/月、20xx年/月、20xx年/月,直至缴清全部广告上交纯利任务数。乙方如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当月广告经营款即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规定没收定金并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3、乙方按合同履行期满后,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乙方如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应提前两个月以上通知甲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依法经营,并对自己的经营行为负法律责任。

  2、乙方自主经营,自主决定员工招聘、录用和收入分配。甲方原广告部工作人员自愿进入乙方公司工作,并能严格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应根据需要优先予以录用。

  3、乙方享有甲方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全部广告时段经营权,并可根据业务需要,在经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对广告时段在法定范围内作适当调整。

  4、乙方自行制订所有广告价格,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5、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广告部现有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具体物品的类别及数量以交接清单为准,合同终止时乙方如数归还甲方,如有损坏、遗失,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正常老化、磨损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广告摄、编设备的使用和及时维护,并推荐两名编辑制作人员为乙方聘用,以保证乙方广告的正常制作和播出。甲方向乙方提供现有通讯设备,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对设备、设施有人为损坏则照价赔偿。

  6、承包经营的广告时段的确定按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和公共频道节目时间安排表中的广告时段。如遇市委、市政府及台里有重大活动,广告时段应随着节目的变化而作适当调整;总之,应按广告服从节目的原则处理。

  七、广告管理

  1、乙方在注册成立广告公司,建立帐户,独立开展广告经营活动,承担一切经济活动的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但为方便乙方开展工作,允许乙方以注册公司和电视台广告部的名义对外宣传联络业务。承包期间,如发生法律、经济及其它任何纠纷,其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如签订跨本承包合同期限的广告业务合同必须经甲方同意。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所签订的广告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由甲方代为继续履行。但乙方应将相应的广告费用支付给甲方(价格按乙方与广告主签订的广告合同为准),否则,甲方可在乙方所付定金中予以扣除该笔广告费。

  3、乙方对外因工作需要可以甲方广告部名义开展业务,但以甲方广告部名义签订的合同必须报甲方备份存查;乙方保证广告内容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所有广告接受甲方的审查、监督,乙方所签订的广告业务,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播出单及合同,及时安排播出。

  4、乙方安排播出广告应签署合同和填播出单,对长期客户的广告,其合同必须具有广告主单位公章,否则甲方不安排播出;对乙方未填单的广告,甲方可拒绝安排播出。

  5、乙方同意甲方安排部分电视节目带随片广告播出,随片广告内容以不影响和冲击本地广告市场为原则。如因乙方不同意随片广告,而使甲方电视节目不能播出,乙方应组织购置具有播映权的电视节目予以补充,因此而造成的各种费用或版权纠纷由乙方负责。

  6、甲方允许乙方派代表参加“华东城市电视台广告协作体”、“全省城市电视台广告协作体”等每年召开的.例会、年会,并履行相关义务,各协作体要求播出的联播广告,乙方可自行安排,所有收入归乙方所有。

  7、甲方应保证乙方广告及时、准确播出,对因故错、漏播的广告,甲方应按客户(广告主)的合同要求在乙方正常广告时间内安排补播。造成乙方损失,经甲、乙双方核实后据实给予全额赔偿。

  8、甲方保证除广告部外,台内其他各部门均不得承接播出各类形式的商业广告,否则应根据所播广告数量,按乙方广告价格给乙方结算。

  9、合同期间如因政策法规变化,或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相关广告内容播出,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继续合作的相关事宜。

  八、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以电视台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有损电视台形象与利益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九、本合同履约期满后,如甲方仍需将广告时段对外发布代理权,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代理权。

  十、违约责任: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协议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依法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造成一切的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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