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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的工作计划

2021-11-17 来源:年旅网

  一、20xx年旅游执法(质监)工作情况

  20xx年,我市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在省旅游局和旅游执法总队的关心指导下,在各区县旅游部门的大力配合下,通过全市旅游执法(质监)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认真受理投诉,积极开展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检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旅游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完善。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抓好旅游安全工作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区(县)旅游部门均成立了相应的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为旅游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重点抓好所辖A级旅游景区(点)、旅行社、旅游车公司、星级宾馆、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的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及时组织力量深入重点部位、薄弱环节搞好隐患排查和整改,消除安全死角。节假日期间,全市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涉旅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并科学合理调度,做好节日期间游客的疏导和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旅游经营企业全力做好安全工作。坚持做到每逢节假日必先检查安全,每逢重大活动必须做好安全工作预案,从而有效防止了各类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

  以“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在A级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涉旅单位采取散发宣传单和LED屏播放、制作安全横幅标语等形式向游客进行安全知识宣传,增强游客安全意识;同时利用导游年审培训、行管人员业务培训、讲解员培训等各种培训机会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增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全年,我局共散发旅游安全宣传资料和手册5000余份,开展安全知识培训4次,培训从业人员350多人次。

  (三)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强化旅游安全监管

  一是切实抓好旅游“黄金周”的安全工作。我局在抓好旅游安全工作日常监管的同时,对“元旦”、“春节”、“酒博会”、“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节假日制定了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重点,要求市、区(县)旅游部门安全检查与日常业务检查、节前检查与平时检查、部门检查与企业自查三个方面相结合,全面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1月19日和9月21日,由市政府副市长刘云带队,组织旅游、住建、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参加“春节”和“十·一”节前旅游市场综合检查,重点检查了方山景区、洞窝景区、春秋旅游运输公司、泸州大剧院工地等安全工作。此外,在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前,我局领导分别带队督查七个区县和部分涉旅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二是做好重大节庆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各区县旅游部门在本地重大节庆活动之前,汇同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安全应急预案,严格检查,不留死角,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旅游安全。如:5·19中国旅游日;古蔺县4·6双沙菜花节、6·16黄荆老林英雄会;泸县6·22龙文化宣传周;龙马潭区6·27旅游文化周等重大节庆活动,相关区(县)都认真制定了安全预案,严格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切实维护了广大游客人身财产安全。三是抓好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工作。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今年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我局相继印发了《关于做好20xx年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通知》和《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转发了省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关于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旅游道路交通及汛期暑期旅游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等文件。7月13日,我局专门召开了全市旅游汛期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各区县旅游局结合消防、森林防火、食品卫生、地质灾害防治和旅行社团队用车等各项安全生产,认真做好辖区内涉旅企业旅游安全的落实检查工作。据统计,在汛期暑期期间,市、区(县)旅游局分别组织相关单位人员以明查和暗访的方式对80余家涉旅单位进行了以安全为重点的检查,出动检查人员500多人次,向涉旅企业提整改意见和建议300余条,确保了全市未发生一起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四)强化市场监管,积极处理投诉

  1.积极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认真开展“绿盾行动”专项检查、“酒博会”期间市场秩序检查和20xx年第一次旅游市场检查周活动。各种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旅游执法系统共出去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旅行社23家、旅行社分社12家、旅行社门市部26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200余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旅游市场秩序,全市涉旅企业无较大以上违规案件发生。

  2.依法、公平、公正处理旅游投诉。确保所有投诉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得到有效处理,同时,积极做好游客信访、咨询和维稳工作。今年处理旅游投诉4件,办结4件,结案率100%;接受旅游咨询200多人次;无一例群体性上访事件和较大以上旅游投诉发生以及无行政复议案件发生。

  (五)加强行业管理,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1.加强督查工作,推进依法行政。①加强对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的行业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行政效能建设;在全行业积极开展旅游业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质量监管、行业自律、工作联动和旅游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②按照《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完成了20xx年度旅行社业务网上年检和导游年审工作。全市23家旅行社顺利通过年检;全市171名导游人员中133名通过年检,4名暂缓通过年审,34名不予通过年审。

  2.加强人才培训,提升人员素质。组织各区(县)旅游行业管理和执法人员、市级星评员、导游人员等对《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四川省旅游条例》以及安全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5次,参加培训人员500余人次。

  3.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等工作。在涉旅企业中认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法制宣传月”等相关工作,结合安全、市场秩序检查,积极组织相关督查工作。

  4.大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在全行业积极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饭店、农家乐的创星指导工作。7月13日,对全市80多家涉旅企业相关人员开展旅游标准化培训,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王燕林处长作了《创新思路,标准先行,努力推进旅游产业加快发展》专题讲座,姚照平局长对我市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作了重要指示。今年我市古蔺县、太平镇景区、酒城宾馆、春秋旅游汽车公司等四个单位被确定为第二批创建省级“旅游标准示范单位”。

  二、20xx年工作计划

  20xx年,全市旅游执法质监工作将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我局将联合公安、工商、交通、卫生、质监等涉旅职能部门,深入开展以绿盾系列行动为重点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和执法检查活动,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

  (二)近一步加强旅游执法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旅行社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各景区对导游人员、旅游车辆等进行督查,确保旅游者权益;三是认真受理旅游投诉,坚持依法、公平、公正办事,做好游客信访工作。

  (三)加强旅游行业监管工作。一是结合旅行社实际,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二是抓好旅游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做到客观性、合理性、时效性。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泸州旅游业健康发展。

  (四)积极抓好旅游标准化建设。一是大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扎实开展旅游标准化的贯彻实施,在涉旅企业中全面开展旅游标准化示范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全市绿色旅游饭店、星级旅游饭店的评定和复核工作。三是组织开展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的评定工作。四是组织开展旅行社等级评定工作,促进旅行社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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