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诚信,企业诚信,政府诚信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严重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信用产品和服务的需要。如从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来看,目前,个人征信数据覆盖度为35%,考虑到我国55%的城镇化率,城镇人口个人征信覆盖度也只有61%,远低于美国92%的水平。
社会信用体系的落后还表现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等严重不足,社会经济生活领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信用缺失现象。如权力寻租、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商业活动中欺诈行骗、逃废银行债务,甚至“跑路”现象屡见不鲜。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化的发展,电子商务、P2P平台、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等新模式快速发展,客户的信用消费需求增长迅速,但由于小微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的缺乏,恶意违约、网上欺诈行为时有发生,网贷平台出现大面积关闭或破产,互联网金融领域乱象频生。
在此背景下,中央提出加强“三大诚信”建设,是对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落后的“有的放矢”之举,是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三支重箭”。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对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主体”、“重要领域”,其一言一行关乎政府信用和形象,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其要更加注重依法守信。为此,要加大对各级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
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基础性作用”。截至目前,全国只有三分之一的个人(自然人)信贷信息进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还有约三分之二,
即近10亿人没有信贷记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抓住这“三分之二”的“关键环节”,通过改革创新措施,尽快让其进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第三方征信系统。为此,我们要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建立诚信记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作为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个人诚信记录,强化应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在我国互联网化和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今天,对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最近几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整体规模以年均20%以上的速度增长,网购用户已达到约4.5亿人。电子商务市场的迅速发展,对于方便消费、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随之出现的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财务欺诈等不诚信行为有增无减,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相关各方要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完善市场化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只要政府部门、各类企业和社会个人都按照此次中央深改组会议精神,共同行动,持续努力,不断加强“三大诚信”建设,相信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取得积极进展,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增添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严重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对信用产品和服务的需要。如从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来看,目前,个人征信数据覆盖度为35%,考虑到我国55%的城镇化率,城镇人口个人征信覆盖度也只有61%,远低于美国92%的水平。
社会信用体系的落后还表现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等严重不足,社会经济生活领域存
在着比较严重的信用缺失现象。如权力寻租、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商业活动中欺诈行骗、逃废银行债务,甚至“跑路”现象屡见不鲜。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化的发展,电子商务、P2P、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等新模式快速发展,客户的信用消费需求增长迅速,但由于小微和个人信用信息的缺乏,恶意违约、网上欺诈行为时有发生,网贷出现大面积关闭或破产,互联网金融领域乱象频生。
在此背景下,中央提出加强“三大诚信”建设,是对当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落后的“有的放矢”之举,是加快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三支重箭”。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对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至关重要。各级和公务员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主体”、“重要领域”,其一言一行关乎信用和形象,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其要更加注重依法守信。为此,要加大对各级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惩处力度,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发挥政务诚信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的重要表率和导向作用。
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对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基础性作用”。截至目前,全国只有三分之一的个人(自然人)信贷信息进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还有约三分之二,即近10亿人没有信贷记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抓住这“三分之二”的“关键环节”,通过改革创新措施,尽快让其进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第三方征信系统。为此,我们要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将建立诚信记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作为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以重点领域、重点人群为突破口,推动建立各地区、各行业个人诚信记录,强化应用,奖惩联动,使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
推进电子商务领域诚信建设,在我国互联网化和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今天,对于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必要性和重要意义。最近几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整体规模以
年均20%以上的速度增长,网购用户已达到约4.5亿人。电子商务市场的迅速发展,对于方便消费、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随之出现的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财务欺诈等不诚信行为有增无减,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相关各方要加强电子商务全流程信用建设,完善市场化评价体系,强化信用监管,营造诚实守信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只要部门、各类和社会个人都按照此次中央深改组会议精神,共同行动,持续努力,不断加强“三大诚信”建设,相信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取得积极进展,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促进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增添源源不断的生机与活力。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包括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四个方面的内容:
1、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各类政务行为主体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诚信建设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
2、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商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要以生产、流通、金融、税务、工程建设、电子商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会展广告和社会中介等领域为重点,建立各市场参与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和使用制度。
3、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社会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要以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教育科研、知识产权和社会组织等领域诚信建设为重点,带动社会诚信建设全面开展,积极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4、推进司法公信建设。司法公信既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保障,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要以司法公开为原则,以司法公信和司法执法人员信用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强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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