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漓江出版社 电话: 乙方: 电话:
一、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正常的经营活动、特制定此合同。
二、订货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备法律效力。
三、甲方接到订单电话、传真后、按乙方所需数目打包发运、并将货物的详细清单放在包件内、且在包件外注明"内有清单"字样。图书品种和新书定价可能稍有变动、结算时以图书销货清单为准。
四、甲方一般以两件为发货基数、低于此数量则改为邮寄。
五、乙方收到货后、务请及时清点核对、如有差错、请在收到货后一个月内开具查询单、传真或挂号寄至漓江出版社发行部、逾期无回告、则按无差错办理结款手续。
六、乙方在销货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付或拖延付款。
七、由于甲方的失误、造成货物的错发、破损、则甲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由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丢失、由乙方负责协助办理索赔。
八、货物在乙方存放12个月未实现销售、乙方应予退货。乙方在退货前应及时通知甲方、且所退图书未脏、未破损、并随货附上退货清单。退书结算以甲方实际收到的退书数量为结算依据。
九、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漓江出版社发行部 乙方:
签章: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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