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业主对总承包单位管理制度
一、 对施工现场的总体要求
1、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规定设置工程施工项目部,必须安排符合资质要求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技术、质检、安全、资料等管理人员到场,总承包单位资质证书(全套)及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设备材料等一并在开工前报送项目工程部及监理部审核;
2、总承包单位对所用劳务队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对所有进入本工地的劳务人员实行名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种及相应技术级别,进入及离开工地日期,针对相应工程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劳动力组织计划,包括工种、数量、时间;
3、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必须服从项目工程部、监理部的通知、指令等现场管理。对于不服从管理,则视为不配合工作或违约;
4、对工程部要求的进度能够提前完成、工程质量优良、施工安全文明优秀的情况下,依实际情况进行奖励,并可优先考虑承建公司后续工程;对进度缓慢,质量低劣,安全文明施工较差的情况,根据合同予以处理;
5、根据工程需要,工程部有权委派总承包单位完成某项临时工程或紧急工程任务,其单位必须服从安排,否则按照合同予以处理;
6、总承包单位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在现场施工时间内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项目经理离开工地一天以上必须经工程部同意,主要岗位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等)离
岗必须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接替工作,并报监理部、工程部,重新审查相应资质;
7、总承包单位必须加强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保证施工资料随工程进度同步归档,否则按照合同予以处理。
二、 工程例会制度
1、每周五下午召开一次周例会,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召开一次月总结例会,每季最后一月的30号召开一次季度例会,6月30日和12月30日召开一次半年总结会,次年元月5日召开一次年度总结会。
2、组织人:第一次周例会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参加,其余会议由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各个参建单位参加。
3、参加人员:第一次例会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主持,建设单位专业工程师、资料员参加。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各专业监理员、资料员参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参加以及相关的参建单位负责人参加。以后的生产例会由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各单位参加人员不变。
4、会议地点:工程项目部会议室
5、会议内容:
a、各单位汇报总结本周(月、季度、半年、年度)工作情况,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控制情况,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并研究确定解决方案。
b、上报下周(月、季度、半年、年度)工作计划及要求。
C、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等创新进行研讨和试点。
d、对试点情况的总结研讨。
6、会议纪律:
a、各单位参加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提前10分钟签到,严禁代签。
b、会议原则上由施工单位第一顺序人带队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提前向监理部总监请假,得到批准后由第二顺序人带队参加,但是第一顺序人要向第二顺序人进行会议准备内容的交底,第二顺序人也能对工程现场情况有较详尽的了解,如果第二顺序人在会议上不能就工程进展如实汇报并反映问题,视为缺席,并按缺席处罚。
C、施工单位参加会议的受委托人发生变更,必须由施工单位再次进行正式的委托
d、会议中根据会议召集人的安排依次发言,矛盾和意见统一由会议召集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会后再议,不得争论喧哗
7、临时突发会议:
a、施工过程中,工程部、监理部工程师在巡视检查、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方施工存在普遍性问题或比较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将产生恶劣影响、后果时,有权监督或组织召开现场临时会,提出问题,制定对策,做出处置意见;
三、 合同管理制度
1、遵照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合同等相关规定;
2、总承包单位必须认真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施工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降低成本造价的建议,拿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节约成本降低造价;
3、总承包单位必须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严防错用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对工程上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必须仔细检查、核对、认证其材料的品种、规格、型号、性能有无错误,是否适合工程特点和满足设计要求,是不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设备;建立材料、设备跟踪档案记录,对每一分项或分部工程的各个工序和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永久性设备等实施严密细致和有效的监督控制。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现场负责人沟通并向上反映;
4、对工程所有需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确定的材料价格,参建方应提前与现场负责人沟通并向上反映;
5、凡是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双方共同确认材料价格的材料,为不影响施工进度,施工单位应提前15天有计划的上报建设单位,进行材料价格调查认定;
6、凡未经建设单位签字认定的材料价格拨付工程款和工程结算时,将不予承认和计算;
7、严格签证变更手续:
7.1凡是工程现场需要实测实量的工程量,须由监理部、项目办等相关人员共同测量,
签字后生效;
7.2凡是图纸修改、工程变更和现场签证,须监理部、项目办等签字后生效;
7.3工程上所使用的有关材料品牌和价格,由施工单位签证认可,监理部、项目办等共同签字后生效;
7.4对所有签证(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签证),变更和工程量增减手续,应注明日期和编号,作为拨付工程款和工程造价的依据;
8、严格拨付工程款手续:
8.1施工单位写出拨付工程款书面申请,并注明完成施工情况,工期(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依据施工合同及工程图纸经监理部核实后签字,报项目办专业工程师、项目办主任签字认可;
8.2预算部要提高效率。通过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施工实际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使工程造价客观、准确、及时,提交项目部;
8.3项目办核实后,打印拨付工程款申请单,经预算部、财务部审核后,报项目办主任批准;
四、 施工进度管理制度
1、施工进度计划控制管理
1.1工程项目总控进度计划:该计划由总承包单位技术部门编制,根据业主方的项目总的实施规划编制该工程项目的总进度目标控制计划和各个工程节点的控制计划。该进度计划为该项目纲领性计划。
1.2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该计划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编制,根据《工程项目总进度计划》 中的节点进行细化分解,编制有效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该计划必须细化到各个分部分项的检验批验收,各个分部工程的验收时间,单位工程及子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间。施工总进度计划上报时间为土方开挖前六个工作日,月进度计划第一个月计划上报审批时间为开工前3天,以后为每月25日上报本月总结和下月工程计划,周进度计划为每周五上午上报下周工程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后生效。
1.3工程项目材料进场计划: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施工材料的总数量及进场时间计划,应包含每种材料的总数量和每次进场的时间和数量。甲方供应的材料要求施工单位在使用前一个月申报材料计划并注明进场时间,有生产周期的材料要求在使用前两个月申请并注明进场时间。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后生效。
1.4工程项目设备进场及安装调试计划: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工程项目的设备进场的时间和数量及安装调试时间。甲方供应的设备要求施工单位在使用前一个月申报设备计划并注明进场时间,有生产周期的设备要求在设备生产周期前申请并注明进场时间。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后生效。
1.5工程项目劳动力计划:施工单位根据《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编制施工项目工程总劳动力计划、月劳动力计划、周劳动力计划。细化到每个分项工程满足工期要求的劳动力人数。以及每个施工阶段的劳动力总人数。此劳动力计划上报时间同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后生效。
1.6甲方指定分包单位进度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管理。
1.7施工进度计划未按约定时间上报的给予经济处罚,不符合进度要求的计划重新编制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返工两次以上的给予经济处罚。
2、施工进度计划实施管理
2.1施工进度计划奖罚制度: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果周计划没有按时完成,监理部可根据所编制的施工内容、规定的时间每一个分项工程每拖后一天给予经济处罚。如果月计划能按时完成,该月周计划所罚款可退还,如果月计划没有按规定时间内完成,监理部可根据所编制的施工内容、规定的时间,每一个分项工程每拖后一天从当月应付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费用。如果工程节点按计划完成,在此之前扣除的工程款在下次付款时补支,如果总竣工计划能按时完成施工内容,所有罚款可退还。如果未按约定的时间竣工交房,按照合同予以处理和承担所有管理人员工资、小业主的索赔及其他相关罚款。此类罚款不再退还。总承包单位按总控进度计划完成,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验收规范规定,每提前一天给于相应经济奖励。
2.2施工进度的影响因素: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和因为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每次影响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期不顺延由施工单位实施赶工补救措施,每次影响三个工作日以上的顺延工期,因此原因造成的工期滞后罚款可顺延。由于甲方分包队伍影响的施工进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可根据影响程度直接对其罚款,罚款单交由监理单位进行处罚,罚款条件同上述。
2.3施工进度例会制度:每周五下午14点为工程例会,由监理单位主持,施工单位汇报本周进度、质量完成情况,下周进度计划情况以及甲供材料、设备情况等,以及需要监
理单位、建设单位解决的问题。
2.4施工进度滞后补救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某一分项分部工程未按进度计划完成,且连续一月未完成,甲方有权安排第三方施工队伍进行施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该施工单位的当月拨付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2.5施工进度工程款的支付:根据合同要求及公司制定的工期总控计划节点进行支付,月施工进度所滞后的罚款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待最终工程完成情况来确定罚款和奖励。
五、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总承包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和有效地实施质量管理所需的各项活动。对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策划,并按照策划的结果组织实施;检查、分析、改进质量管理活动的过程和结果。总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分工要细致,职责要明确,责任到人,建立三级质量管理系统,树立全员质量意识,贯彻“谁管生产、谁管质量;谁施工、谁负责质量;谁操作、谁保证质量”的原则,实行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并采用经济手段辅助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的实施,形成一个纵向从土建到安装、纵向从公司到项目部及从项目经理到生产班组的质量管理网络。安全文明施工做的好坏体现到企业的形象及管理水平,成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小组,抓好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施工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凡是关键技术、重要部位、控制难度大、影响大、经验欠缺的施工内容以及四新均要列入质量控制点,实施重点控制。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将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质量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部及甲方工程部,监理单位应对质量控制点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关键工序、特殊过程要求监理单
位旁站监督。
3、施工质量文件: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必须根据该项目图纸设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管理计划》、《工程创优计划》、《质量检验计划》,并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编制《质量监督计划与标准》、《监理实施规划》,并报甲方审核。各个单位要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做好图纸会审记录,把好设计图纸质量关。施工过程中编制重要工序的施工方案,各个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分项工程技术交底,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作业指导书。确保在整个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处于受控状态。
4质量技术交底制度:所有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执行三级技术交底制度,把详细的施工工艺流程、质量标准书面和口头进行交底,书面交底应注明交底内容、交底时间等,交接底人应签字。重要的分项工程及重要工序要召开专项技术交底会,做到所有参与的施工人员都知道所施工的施工工艺流程及质量标准,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对施工单位对工人的交底情况。
5、样板制度:建立分项工程(工序)样板制是保证过程精品的关键程序,是检验施工方法、 技术交底、施工部署合理性、准确性的依据,更是预防质量通病、明确质量控制要点的依据。在分项工程(工序)施工前,由总承包单位依据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以及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组织进行分项工程(工序)样板施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对样板的验收、评定,会签施工样板验收单。样板未通过验收前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坚持样板引路,树先进,学样板,上水平,超前示范,以点带面。
6、施工质量检查制度:每周二上午8点由监理单位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相关人员均参加,对所施工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及安全隐患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由施工单位做出整改措施,监理单位跟踪
落实。保证各级管理人员掌握质量动态,每月最后一周二评比一次质量安全好的楼栋号和质量安全差的楼栋号,奖优罚劣,实行楼栋号质量安全包干到人,责任到人。
7、材料、设备验收制度:严把材料质量关,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材料必须证件齐全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材料检测验收标准,按材料试验规定要求对原材料进行见证取样,进行复试。对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严禁使用在工程上,必须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见证下退场,并做好记录,做到材料的可追溯性,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监理单位做好材料进场记录台帐。对进场设备做好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8、质量检验批验收制度,所有施工分项工程的各个检验批,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检验批验收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验监理部验收,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对重复多次出现同样的质量问题给予经济处罚。
9、成品、半成品保护制度:总承包单位部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制订出成品保护办法(细则),并上报监理及建设单位。要从组织上加强领导、协调与配合,要建立成品保护组织保证体系,以明确参与施工各分包单位对成品保护的责任;要落实监护人员和保护区域以及造成破坏或损失在经济上应负的责任;科学、合理、周密地安排生产计划,尽量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交叉作业所带来的对成品的破坏;在技术上要严格按规范和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以免产生不必要地返工而给其它工序成品保护造成影响。
10、施工技术资料质量控制: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是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管理情况的综合反映,是工程施工过程的原始记录,也是工程质量可追溯的依据。在评优过程中,施工技术资料对工程质量具有否决权。因此,总承包要依照部门业务职责分工,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并设专职资料员依据各专业规范、规程和有关技术资料管理规定负责收集
整理和管理工作。工程资料应与施工进度保持同步,按专业归类,认真填写,做到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总承包商对整个工程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竣工时由总承包商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资料。每月底质量大检查抽出人员对工程技术资料检查。
11、分包队伍的选定:分包队伍的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直接影响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所以选择分包队伍要进行实地考察,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参与考察,评出考察意见,最后确定。
12、工程款支付:每次支付工程款在进度控制的基础上进行质量考评,按质量合格率进行支付,每月底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考评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依据,每次的工程款支付申请需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相关人员签字,以便现场管理人员更好地控制管理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
13、质量控制细节:
(一)基础工程
1、基础开挖
1.1应主控基础定位,控制定位桩位置及其设置是否合理且利于保存,标高轴线应经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
1.2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状况及开挖方法等条件进行放坡,其坡度符合有关要求;
1.3基坑边缘堆放土方、建筑材料或沿基坑边缘移动运输工具和机械,应符合有关规定;
1.4基坑周围应进行防、排水处理,严防雨水等地面水侵入基坑周边主体;
1.5基坑开挖完成后,应及时清底、验槽,减少暴露时间,防止暴晒干燥、雨天浸泡,破坏地基土的原状结构,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取合理防护措施;
2、基础回填
2.1 3:7或2:8灰土
2.1.1土颗粒粒径及灰的粒径,不得大于20毫米、灰粒径不得大于5毫米;
2.1.2灰土配比。现场做灰土试配样本,要在监理监督下封存于现场;
2.1.3现场检测:虚铺灰土的含水率,以手握成团、落地开花为准,含水率过大或过小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2.1.4灰土必须分层夯实,人工夯虚铺厚度不得大于200mm,机夯不得大于250mm;
2.1.5灰土夯实,应满足人工夯4遍、机夯大于3遍的要求。灰土平整度为10mm;
2.1.6灰土应分层报验,待下层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合格与否以实验报告为准。未经监理、建设单位检验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2.1.7严格执行灰土试样见证取样制度,认真填写见证取样单;
如果违反2.1.6、2.1.7规定,将给予经济处罚;
2.2 素土回填
2.2.1 素土颗粒粒径不得大于50mm。回填土不得有石块、树根等杂物。含水量适中;
2.2.2回填土夯实采用机械夯实不得少于4遍并且人工配合上面平整;
2.2.3水电预埋时,管线侧500mm范围内用人工夯实,并保证不得破坏预埋管道等;
2.2.4回填土回填到设计标高时,应设置防雨措施。开挖符合要求的排水沟、积水槽以防止回填土工程质量受到影响;
2.2.5回填土为保证分层夯实厚度,每层土方夯实完,必须达到要求的密实度。并由监理检查签认,方能进行下道工序。违者将给予经济处罚并要求返工;
(二)模板工程
1、对基础、主体厨房、卫生间、墙体等预留孔、洞及预埋件,应符合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要求,如有位移超规定范围的应返工处理;
2、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楼板应具有承载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
3、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刷隔离剂,隔离剂应为不影响装饰效果和结构性能的水性隔离剂,隔离剂涂刷不得玷污钢筋和混凝土接茬处,模板强度、刚度应满足施工要求,不得使用影响混凝土观感质量的模板;
4、现浇墙板、构造柱、门窗过梁、挑梁等模板,严禁使用超过允许偏差要求的破旧模板。一旦发现给予经济处罚并拆除返工;
5、剪力墙、框架柱、现浇梁、板等模板支撑牢固,不允许出现涨模。如有涨模现象发生,必须返工处理;
6、模板表面的灰渣、油污等必须清理干净,才能使用,检查出不清理就使用的必须返工处理;
7、混凝土浇筑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得有积水,模板的接缝保证不漏浆;
8、后浇带模板拆除和支顶,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9、模板拆除时砼强度应符合有关要求,如悬臂构件砼强度大于100%,梁板跨度大于8m时,应分别为100%和75%。侧模拆除时,砼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受损伤。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模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和及时清运;
10、悬挑构件、大跨度梁板,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要求时进行拆模,给予经济处罚,并应作出对结构的影响鉴定,情况严重者作返工处理,对于砼构件拆模过早,致使混凝土表面损伤或露筋的,给予经济处罚并返工处理。
(三)钢筋工程
1、钢筋堆放不得直接置于地上,应采取架空措施,外面覆盖,以防止钢筋锈蚀,污染。钢筋必须架起离地面不低于30cm;
2、钢筋制作应符合相关要求。弯折内径、钢筋下料长度应符合有关规定,应考虑钢筋锚固、搭接,以及采用电渣压力焊时融深长度等;
3、钢筋焊接应同心、不得有夹渣、漏焊、裂纹,单面焊时为10d,双面焊时为5d;
4、钢筋安装间距,排距以及上下、左右间距应符合要求;保护层厚度满足设计要求。否则给予经济处罚并返工处理;
5、钢筋安装时应采取必要的固定措施,特别是柱、墙、构造柱钢筋不应出现位移,偏差应在允许范围内。
6、为防止现浇板上部筋在钢筋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下陷,要利用钢筋废料焊制固定牢靠的马凳筋,高度根据楼板厚度确定;
7、钢筋工程应杜绝以下问题:
7.1如钢筋规格型号、级别和主次颠倒、绑扎位置及根数不对,钢筋以小代大,马凳筋固定不牢靠等,将给予经济处罚并返工处理;
7.2严禁使用小厂钢筋、未经检验、资料不全的钢筋;
7.3钢筋已严重变形,严禁未进行修复而使用;
7.4钢筋操作必须按照技术员所编制的钢筋配料表进行下料,没有钢筋下料表的,禁止下料;
7.5钢筋焊接经检查、试验。对不合格的焊接头未经处理而擅自使用或进入下一道工序的,将给予经济处罚并返工处理;
7.6钢筋报验,验收一次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经复验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将给予经济处罚。
(四)混凝土工程
1、砼施工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1隐蔽工程(隐蔽工程报验需在白天进行8:00—18:00,冬季8:00—17:00,其它时间不予受理)已验收合格(包括土建、水电、消防等);
1.2现场搅拌砼:混凝土配合比、计量工具、施工机具、人员组织以及质保体系健全。所用水泥、骨料、外加剂等质量证明资料齐全,并经现场检验;
1.3使用商品混凝土时应提前通知供应商混凝土的标号、功能、数量、时间等;
1.4浇筑混凝土之前,施工方要把值班管理人员、职责及各工种值班人员名单报监理、建设单位,同时各专业共同完成验收且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浇筑,否则不予签发浇筑令;
1.5各种签字手续齐全,特别是混凝土浇筑令。无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混凝土浇筑令而自作主张浇筑混凝土的,将给予经济处罚;
1.6隐蔽工程未经报验或验收不合格而进入下道工序的,将给予经济处罚并由监理单位做出相应处理意见。
2、混凝土浇筑
2.1混凝土应连续浇筑,浇筑时间间隔不得超过初凝期,超过时间应按施工缝处理;
2.2必须设模板维护人员,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存在的模板脱落、胀模及整板坍塌;
2.3现场应有监理人员、建设单位项目部人员以及施工单位钢筋工、水电工、现场值班人员。监理人员对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必须旁站监理,并仔细做好旁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避免造成隐患;
2.4混凝土收面不得少于3遍,并特别注意混凝土表面平整,严禁混凝土初凝后进行浇水收面或用砂浆找平。收面不及时或使用砂浆抹面时,将给予经济处罚;
2.5注意卫生间、厨房以及阳台等处混凝土面应低于室内高度(按图纸要求);
2.6混凝土接茬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出现接茬处混凝土松动、漏振及浮石子现象;
2.7严禁现场搅拌混凝土原材料采用不合格的砂、石料和水泥;
2.8混凝土浇筑后出现有蜂窝、麻面、等一般缺陷,应报请监理提出处理意见,严禁私自修补,已修补的混凝土打掉,按审批的整改方案重新浇筑;
2.9现浇混凝土结构出现孔洞、露筋、烂根、钢筋位移严重等缺陷的,应同时报监理、建设单位,并按程序进行处理。由施工单位拿出整改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实施整改。通过整改仍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的返工。直至追究经济、刑事责任;
2.10混凝土浇注过程中,应注意钢筋成品和预埋管道的保护,要求搭设人行和运输通道。通道牢固可靠,通道底部下衬彩条布,通道底部距上部钢筋不小于100mm;
2.11混凝土浇筑完成,终凝后,方可进行放线、搭架等施工作业。
3、混凝土养护
混凝土浇筑完毕,12小时后应有专人养护,对墙、楼梯、梁、板、独立柱及时覆盖养护。抗渗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天,一般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天,浇水次数应满足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
(五)砌体工程
1、砌块强度、外形尺寸、砂浆配合比必须符合要求;
2、粘土砖提前一天浇水湿润,干砖不得上墙;
3、砖砌体砌筑前必须立皮数杆、挂线砌筑,采取无架眼施工;
4、内外墙砌体的垂直度、表面平整度、灰浆饱满度应满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不到要求的扒掉重新砌筑,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5、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不得出现瞎、通、假缝等现象;
6、墙体拉接筋应符合有关规定,拉接筋入墙不得小于1000mm,应设有弯钩且钢筋规格符合要求(具体见施工规范及图集要求);
7、落地灰应及时清理,不得再次使用;
8、混合砂浆中的石灰膏,掺量应符合要求,石灰膏的熟化时间应不少于15天;如使用砂浆王等一些砂浆外加剂,掺量应符合规定,且应有产品使用证书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同意;
9、构造柱支模,模板加固应在砌体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进行,以免出现墙体拉裂,影响结构的整体性;
10、同一块脚手板上的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操作人员不应超过2人,以防止架子倒塌;
11、加气混凝土块砌体施工需满足以下要求
11.1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其产品龄期应超过28天;
11.2砌块进场必须检查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砌块的外观尺寸应符合规范要求;
11.3砌块上墙砌筑前,应向砌块面适量浇水;
11.4砌块砌筑时不得与其它块材混砌,且应错缝搭砌。水平灰缝、垂直灰缝砂浆饱满度均大于80%;
11.5填充墙砌体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拉结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1.6对出现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返修或加固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
(六)抹灰工程及外面砖工程
内粉工程
1、原材料控制
1.1水泥应进行复试并合格。对使用不合格的水泥返工并处罚款
1.2罩面所用石灰膏其熟化时间不得少于30天,白灰膏应细腻、洁白,混合沙浆所用白灰膏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以免出现爆灰现象;
1.3砂应为中砂,一般应用不大于5mm的筛子过筛,砂含泥量不得超过规定。并不得含有草根、树叶及其他有害杂质;
2、基层处理及报验程序
2.1主体混凝土界面不得有油污、铁丝、外露钢筋,海绵条及胶带,否则要清除干净;
2.2混凝土涨模剔凿到位。混凝土界面应进行毛化处理或刷符合要求的界面剂。砖墙应浇水湿润等,上述基层处理工作完成后,上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部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2.3墙面大面积粉刷前,应先确定样板间,并经监理确认合格、业主认可后,方可进行
大面积粉刷;
2.4对于后砌墙楼板部位粉刷的要求:楼板表面的处理同一般混凝土面,板缝及后砌墙与混凝土交接处设置塑性网片,特别是砂浆与网片的结合应重点检查,并附以隐蔽验收记录。由监理项目部、建设单位项目部验收后,方可进行粉刷;
外粉工程:
1、基层处理要求同内粉;
2、外粉必须分别在门窗口、角垛、墙面等处吊垂直,套方持灰饼,在墙面上弹出灰层控制线;
3、滴水线(檐口、窗口、窗楣、雨棚、阳台压顶和凸出墙面的部位)及流水坡度应保证其长度、坡向正确;
4、养护:外墙水泥沙浆应喷水养护;
5、外粉应每步架进行检查验收,现场签认;
6、外保温层处理应严格按操作规程、工艺标准施工;
外面砖工程:
1、准备工作:对面砖的水泥砂浆结合层的底下基层的要求和处理应符合外粉的要求,应预先检查外粉拉毛的质量,拉毛面是否平整,是否空鼓;
2、铺贴面砖前对砖的尺寸,外观质量、色泽进行预先检查,不得相邻砖石颜色深浅不一,且施工时要进行湿润;
3、大面积施工时,应采取分段按顺序铺贴,按标准拉成镶贴,严格控制方正,并随时做好铺砖、找平、拼缝,各道工序的检查和复验工作,以保证质量;
4、砖面层铺贴24小时内,根据面砖的要求分别进行擦缝,勾缝,缝的深度为面砖厚度的2mm,同时随时清理面砖表面水泥,并作好面砖的养护工作;
5、砖的拼缝应拉线检查,面砖粘贴距欧式构件、窗套、檐口为8-10mm,绝不允许面砖直顶住阴角。检验批为每步架一个检验批;
楼地面工程
1、基层清理:楼板上砌墙灰浆或混凝土凸起应剔平、剔凿干净,且洒水湿润并刷素水泥结合层,报监理进行验收,每套房为一个报验段;
2、做面层时配合比应符合要求。面层应进行养护,并进行成品保护;
(七)水暖、电气、安装工程
1、报验程序:
1.1水电安装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有关的规范、标准进行安装施工。施工完成后应按照图纸进行自检;
1.2自检合格后报请本水电队专职质检员进行复检,复检合各格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要认真填写报验申请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附检验批、验收记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项目部申请验收;
1.4监理工程师接到报验申请表后,应认真审核报验资料,合格无误后,在合理的时间内,对此检验批进行验收,质检员及安装人员应陪同一起检查;
1.5验收过程中,对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的问题应当即安排人整改。对比较严重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下发“监理通知单”,填写不合格项记录。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不合格项目逐项进行整改,填报“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并报请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项目部复检;
1.6复检合格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报验审请表、验收记录、及检验批上签字确认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八)防水工程
1、建筑施工企业应有相应的专业的防水队伍,管理人员相对稳定。专业防水施工队伍的技术人员、班(组)长和带领实际操作的骨干人员,必须通过市建委组织的统一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其它防水施工操作人员,应由企业组织培训,持证上岗;
2、专业防水施工企业(含防水材料生产厂的防水施工队伍),必须经市建委进行资质审查,并取得《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不准无证从事防水工程施工;
3、防水材料实行采购责任制。采购单位和采购人员对采购的防水材料质量负责,不准采购无认证合格证书的防水材料;
4、防水材料进入现场必须先进行检查验收和妥善保管(尽可能一次进场检查合格后进行封存),并按规定进行抽样复试,复试不合格,不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随时复试;
5、专业防水施工队伍在施工前,应按照工程特点及防水工程要求,制定防水工程施工方案和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并经总承包、建设监理和设计单位审查后,方可组织施工。在施工中应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蓄水(淋水)试验,建立健全技术资料;
6、防水基层处理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附加层不符合要求的,出现空鼓现象的,卷材搭接不符合要求的,屋面出现漏水、渗水的以上情况除罚款外,必须进行整改;
7、建设监理单位应对防水工程质量严格按有关规定实行监理,审核专业防水施工队伍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和专业施工人员的岗位合格证。审查所用防水材料的使用认证合格证和有关检测资料。并按有关规定检查验收;
8、工程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应按保修合同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对防水工程实行保修,经费由责任方承担。
六、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办公室内管理制度上墙,现场应在醒目位置树立“十牌一图”,设备前一律配挂操
作规程及安全提示牌;
2、施工临时用电及消防设施必须规范、安全:
3、基础开挖深度超过规范允许安全深度时,必须进行放坡或做护撑,防止槽壁坍塌,擅自更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责令改正;
4、施工用架子必须牢固、平稳,上面堆积的施工材料不准超过承载能力, 脚手板必须两层铺设,宽度在90cm以上,两端必须支撑牢靠,严禁有探头板,否则停工整改;
5、模板支设支撑要牢固、平稳;支撑间距要根据施工方案施工,不得随意加大,否则应拆除或停工整改;
6、砼浇筑等悬边作业时应设操作台,操作台必须牢固,架板满铺,加设防护栏杆,否则停工整改;
7、起重工、电焊工、电工、架子工、机械工、塔吊司机等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机械,操作振动棒、打夯机等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无证作业,违章操作振动棒、打夯机将给予经济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
8、所有施工用电机械必须要有安全合格证,所有机械操作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如机械设备有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排除,不排除禁止使用;
9、各种必须搭设防护架的通道、机械、设备及机械操作人员位置,应按照规范执行;
10、塔吊、施工电梯的通道和卸料平台与脚手搭设时必须分开,其固定的附着点按要
求设置,安全防护措施齐全完好;
11、施工用各种机械设备要经常保养、保修、保证其运行良好,严禁使用带病机械作业,并应有定期检查及安全运行记录;
12、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脚手架施工必须戴安全带且持证上岗;
13、如存在安全隐患,监理单位口头及书面通知后拒不整改,如发生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处罚上限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14、安全通道要平整,无任何障碍和垃圾,要有防护栏杆加围挡,上边要有防护棚,悬挂安全通道标志牌和照明灯;
15、“四口”和“五临边”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及防护装置;
16、外架拆除时,必须依照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技术交底,严禁拆卸物件向下抛扔,不得先拆除附着件,地面挂出示警示标志或拉围栏;
17、塔吊、施工电梯拆除时,必须写出施工方案及安全保证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在拆除地点10m内用网围起,并出示拆除警示标志,有专人看护;
18、砼模板拆除时,应遵循“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的原则,先拆围档,斜撑,最后拆紧固件。模板拆除后要码放整齐,严禁乱放;
19、严禁高空抛物违者重罚;
20、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严禁有心脏病、精神病等病人进入作业区,如发现责令辞退,若因施工人员患病施工造成伤亡,则由招收方承担全部责任;
21、开工前各施工单位和劳动作业人员签定安全责任书,应给劳动作业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若因施工过程中意外,造成作业人员伤害,则由其所在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建设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2、各项目部要设专职安全员,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安全员要确保教育时间不少于70小时/每栋楼,每道工序作业前,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监督班前安全教育活动。经常检查施工机械、电器、架子、防护等安全工作;要有检查评分与教育记录;
23、施工单位安全人员要现场巡检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对存有安全隐患的问题,按“三定措施”(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人),做到每发现一个问题,监督整改一个问题;
24、木工房及易燃材料堆放处,应配备灭火器材,并悬挂防火警示标志;
25、施工现场大门设门卫,来往人员实行登记制度,禁止社会闲散人员随便出入工地;
26、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按限期整改。不能按限期完成整改的应停工整改;
27、施工单位夜间加班需报监理部、项目工程部以便安排人员值班,负责超过三次不报视为无工作纪律,将给予经济处罚以示警告;
28、施工单位要建立发生人身伤害、工程险情、火灾、食物中毒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报监理部备案,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
通知项目工程部、监理部,出现事故隐瞒不报的一次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
七、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文明施工严格执行“房建十二条”、“八个百分百”;
2.施工现场按市文明标准化工地合理布置,要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分别划出各种建筑材料的堆放场地位置;
3、施工单位不得侵占施工道路,若因侵占道路造成事故,责任由直接责任人自己承担;
4、通往施工现场的道路和施工现场要平整、无积水;
5、施工道路两边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和垃圾,垃圾必须远离施工现场或按规定的地点堆放;
6、现场周围要清理干净,垃圾及时清理出去;
7、施工现场、办公室地坪要硬化,墙体要刷白、吊顶,桌椅和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室内要明亮整洁,禁止住宿、办公混在一起,办公室要有“三图一表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等标牌;
7、施工现场要挂有各项施工制度与操作规程,标牌和安全警示标牌,有配合比、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标准标牌;
8、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周转材料要成方、成垛、整齐美观,有材料标牌,有建筑垃
圾池;
9、混凝土输送设备下要经常清扫,保持干净,无积砂、积水;
10、塔吊、施工电梯、安全通道和“四口”边防护栏要刷黑黄间隔标志漆,并设夜间照明,防护棚要搭设双层,下层要防雨水;
11、施工层内每道工序施工,都要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无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清扫干净后进行下道工序;
12、外架密目网要平整,无破损,搭设牢固方正、美观大方;
13、施工场地内不准乱写、乱画;
14、进入工地严禁穿拖鞋或光背,不准说脏话和骂人;
15、施工现场不能随地大、小便;
16、严禁在工地打架、斗殴、赌博、聚众闹事,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17、施工单位必须将工人及其家属合理安排在生活区住宿,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严禁在施工的楼层内住宿;工地内严禁闲杂人等进入包括未成年人;
18、施工现场要有板报和宣传专栏,有技术、质量、文化、生活和表优评劣等内容;
19、生活区室外场地平整,排水畅通,四周无积水、垃圾清理干净,生活垃圾要有池,
垃圾及时清理,倒在指定地点;
20、职工伙房通气良好,地坪硬化,四周炉灶贴瓷片并建有垃圾池,垃圾池加盖,保持室内清洁干净。伙房门窗有纱门、纱窗。生熟食案板分开,食品有纱罩,伙房内严禁住人;
21、伙房有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有健康证,穿工作衣、戴工作帽,有伙房卫生制度;
22、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现场施工人员酒后严禁进入施工现场,现场施工人员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的立即清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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