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为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目的要求
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
三、组织领导
根据上级要求,相应成立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我校校园重大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对重大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协调解决预防和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必要时向上级教育部门、公安部门及时汇报,检查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落实情况。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一把手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组员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校园欺凌事件的应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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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工作,决定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决策和措施,确保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序、高效。
组长:王修君
副组长:耿学江 张俊杰 组员:各班主任
(二)现场防暴组
发生暴力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带领本组人员赶赴现场,对施暴者进行强行阻止,必要时可实行正当防卫行为。
组长:张俊杰 组员:孙庆丰 白庆涛 (三)疏散引导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马上按总指挥的要求组织人员到现场疏散未被施暴的学生,并机智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组长:孙立刚 何文雪 组员:各年级班主任 (四)通讯联络组
发生欺凌事件时,组长迅速组织本组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同时向“110”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及时传达情况。
组长:陆秋菊 组员:田万库 贺立国 四、处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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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和谐校园的创建。
2.防止矛盾激化原则。对参与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学生,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对出现可能影响校园稳定的言论、动态或事态,“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做到早发现、早布置、早处理,力争把事态平息在萌芽状态。特别在三个主要环节上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一是问题发生前,要立足防范,超前工作,掌握主动;二是问题发生后,要迅速判明性质,依法办事,注意方法,及时果断处置;三是事件平息后,要做好善后工作,防止出现反复。
五、要开展的具体工作
1.出一期校园宣传板报,让学生全面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 2.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启动“反校园欺凌”活动周。
3.进行全面的排查工作,在各班级内排查出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并对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心理有问题者个别进行辅导,做到防患于未然。
4.举行主题班会,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立体化宣传普及。 5.举行一次以“反校园欺凌,善待身边人”为主题的征文比赛,全体学生参与,通过学生文章检验学生接受教育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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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预警预防
1.分析可能引发事件的原因
由于种种因素对社会不满和因矛盾激化而铤而走险、因严重利益冲突而报复、精神病人发病以及极少数歹徒行凶犯罪、学生之间的矛盾等情形是引发学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2.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①各年级、班级要加强对师生进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②心理咨询室要结合学校班级实际,开展学生、老师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工作。
③严格门卫登记、管理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发现可疑人员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园应及时报告或报警。
④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⑤经常性地与派出所、联防队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校园周边地区存在的不稳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时采取有效对策。
七、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学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应按下列程序处理: 1.校内一旦出现非法侵害现象,在场教职工应尽力予以制止并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无力制止的,可调集力量,同时拨打报警电话110。
2.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各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应变保护组的人员要在公安部门赶到之前,尽力与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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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旋,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学生进行疏散。若有需要,则通过校园广播,发出紧急集合信号。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到班级指挥学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员伤亡,人员救护组要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护,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就近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4.协助警方阻止欺凌暴力行为的最后实施。 八、善后处理
1.保护现场,配合警方调查取证。 2.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和善后处理。 3.及时向师生及家长通报事件经过,稳定情绪。 九、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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