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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述三通一平工程中的场地平整工程施工监理控制方法

2020-03-22 来源:年旅网


浅述三通一平工程中的场地平整工程施工监理控制方法

背景:随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工业建设项目也不断大型化,如机场、电厂、仓库等工程,但在国家有关部门对土地使用和环保要求的硬性规定下,这些项目选址趋向于边远化和山区化,相应建设初期三通一平工程中的场地平整工程占总造价比例也越来越大,工程性质越显重要,土石方工作量动则几十万乃至上千万方,工程造价上百万甚至几亿,内容也较为广泛,包含了挖填、挡墙、护坡、排水及地基处理等系统工程,技术要求高,施工影响因素繁多。这给施工监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稍之不慎,就会控制失败,突破计划目标,给业主和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因此,本文主要以场地平整工程自身特性,论述与一般工程施工监理不同的控制方法,以此加强、完善场地平整工程监理控制手段。

一、场地平整工程进度控制:作为专业监理人,应瞻前顾后、多角度、多方位综合各种因素科学分析合同工期,并以此确定合理的进度控制目标;监理过程中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计划进度的现实性、可行性,使进度更具有保证基础;施工过程中对失效计划,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调整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进度目标的实现。

首先,分析合同工期的科学合理性,合理性较差时,应及早提醒建设单位调整计划,避免下一步工作的损失。建设单位在制定场地平整工程合同工期时,往往是根据随后工程动工计划时间来确定的,认为场地平整工程是极其简单的一些工序,并不需要多少时间,而且以投资角度最短时间为佳的指导思想来编制的。在招投标过程中,工期评分占评标总分份量也较重,施工单位明知工期的不合理,但为了承接任务,一般是不会提出反对意见,到施工过程中就找原因进行延期或根本完不了就死拖。这会给建设单位措手不及,计划全盘打乱,此时有的建设单位就会责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因此,监理签订合同时,要尽早、尽快地组织经验丰富、技术能力强的人员进行工期科学分析,依据定额工期,综合场地的地理条件(最大化工作面)、场地周边环境因素(夜间是否可以加班等)、当地的气候因素(雨对场平工程施工极具影响力)等得出合理工期,如

果与合同工期出入较大,及时报告建设单位修正,并将作为监理单位制定进度控制目标的主要依据,否则制定不切合实际目标,控制将是脱离现实、闭门造车,最终失败。

其次,在工期基本合理的前提下,监理应认真细致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等文件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施工组织设计一方面是用来施工的指导性文件,另一方面又是展现施工单位项目部组织能力的形象性文件,因此施工单位在编制时往往是套用以往类似项目资料稍加修改,内容针对性不强,计划上冒进、投入上夸大,在实际施工时却大打折扣。例某工程400万立方左右的场地平整工程,工期为六个月,按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投入挖机60~70台,自卸运土车200台左右,但在实际施工时以工作面不足、临时施工道路布置困难等为由,在高峰时也只投入了45台挖机,140台运土车,实际投入只占计划的60%~70%,使其工期拖延了五个多月,一年才完工。监理审查计划时这点尤其值得注意,不仅仅审查组织计划中的进度目标,还要看计划的针对性和满足目标的各项具体措施,是否在本工程中具有可操作的现实意义,否则在进度控制工程中防不胜防,难以实现控制目标。

再次,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进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督促其调整计划和采取进度补救措施。具体做法是首先将批准的计划目标进行分解,分解到月、周、日目标,再根据这些分解目标对照实际施工进行检查:一方面检查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材料等是否按计划进场,进场后每天是否按计划进行投入施工;另一方面检查所完成的工作量是否满足计划要求。检查结果也会有几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施工资源未按时进场,工作完成量不能满足计划要求,或者施工资源已按时进场,但由于组织原因、机械性能等原因未按计划进行投入而使工作量满足不了计划要求,此时监理要及时对施工单位做出限期进场和限期投入的要求,并跟踪执行情况;另一种情况是施工资源按时按量进行了投入,但工作量还是满足不了计划要求,除开客观原因,一般都属于计划编制时对机械性能、施工效率的夸大造成的,监理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重新修正计划,补充施工资源投入,并跟踪至满足计划为止。

俗话说计划不如变化快,说明事物本身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处于不断变化之中,再精密的计

划都随一定的时间而控制程度降低。在复杂的场地平整工程施工过程中亦是如此,除上面施工单位自身因素引起的偏差外,还有外界的非施工单位(如停水、停电及雨天等)原因引起的偏差,不管什么原因造成的进度偏差,监理都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调整计划,甚至要求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来保证总体工期目标,以此实现场地平整工程进度控制目的。

二、场地平整工程质量控制:为达到质量目标,必须深入了解设计意图,把好施工图会审关,力争将设计问题解决在施工前;监理过程中多采取巡视、旁站、见证等监理手段,强调过程控制;严格执行现行施工验收标准规定,隐蔽检查制度。

第一,场地平整工程量大、占地广、地形复杂,设计时容易被忽视和疏漏的问题也较多,最常见的是地质勘察精度不够,挡墙设计长度、高度与实际地形不符,边坡衔接不当,技术参数脱离现场条件,排、泄水系统不合理等设计问题,这些对场地平整工程质量影响很大。首先监理在设计交底时要深入了解设计意图,注意设计对特定部分的施工要求,比如为了防止地表水下渗对挡墙产生不利,在挡墙背后设有反滤层或在墙身后回填中采用了粘土隔水层,这种功能性很强而施工又容易忽视的部位,监理应作为重点控制和验收对象,要求施工过程规范,施工结果必须符合设计和现行验收标准规定。其次要充分识透施工图,监理在组织施工图会审之前,应要求施工单位不仅仅只对图纸本身错、漏、碰、缺提出问题,而且要到现场对场地坐标、标高、实际地形进行初步核实,避免设计与实际情况相差太大而影响工程质量,例某电厂工程生活区场地平整工程,在设计时只在正前部考虑了重力式挡土墙,但回填后发现侧面放坡超出征地线,设计又修改增设部分挡墙,施工单位在开挖此部分挡墙基槽时,突降大暴雨,雨水顺基槽渗透泡软正前部挡墙地基,造成正前部重力式挡墙局部跨塌,最终引起此部位回填土坍塌质量事故;又如某500KV变电站场地平整工程,设计在场平图中只列出不到26%的石方量(据事后估算石方量占全场的40%左右),且未作土石混填的技术要求,从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中期开始,就形成了石方集中回填工况,场平后期则遇连降暴雨,雨水鱼贯而入并汇集从边坡中部集中排泄,造成边坡局部坍塌质量事故。以上事例可以看出,在场地平整工程设计中,由于现场复杂地形条件,设计事先掌握的信息与现场实际情况不可能丝毫不差,这也会给工程的施工质量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因此,

监理在施工前,务必要组织施工单位对现场进行核实,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图会审中,争取质量控制上的主动权,以便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二,多采用巡视、见证、旁站等监理手段,力争将施工质量隐患消灭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场地平整工程最后不仅仅只是提供一个场地平面,作为以后部分构建筑物基础的持力层,一般都还兼有地基处理功能,部分回填设计还采用了强夯地基处理技术。施工过程中,虽然每层回填均经过合格检测,但毕竟是对点的抽测,然后以点代面来进行判断,而土体本身是非均质体,再者这种大面积、大体积回填时极难满足材料混合均匀要求,实际施工状况较为复杂。所以,最后的检测数据不一定能客观真实反映施工质量全面状况,必要时还可以采用其他方法来辅助判定,如回填土碾压密实度判定,除压实度检测外,还可以用最后一遍压痕深度来进行辅助判定。例某场地平整工程,回填压实系数要求0.94,最初取土做击实试验最大干密度为1.56g/cm3,后来发现深层土中有风化石颗粒,再取土击实试验最大干密度则为1.82 g/cm3,并且回填后分布严重不均,导致检测时个别数据异常,因此,监理加强了过程控制,对分层厚度、压实遍数甚至最后一遍的压痕深度进行严格的要求,经最终检测全部合格。所以,场地平整工程施工中监理在控制时不要单一依靠检测数据,还要在施工过程中不断巡视、见证、旁站,观察施工配备机械的性能、分层厚度、碾压遍数、石料粒径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强调以工序过程质量保证结果质量。

第三,严格执行现行验收标准,规范隐蔽检验制度。场地平整工程最后形成的是一个完整的场地表面,实际上属于一个庞大的隐蔽工程,所有质量特征都隐含在其中内部,一旦形成隐蔽返工极其困难,完工后再对表面部分进行质量检查的意义不大。因此监理在施工过程验收中侧重点应在隐蔽上,把好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如挡墙的基槽隐检时,应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有关单位会签,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对上一道工序必须经检验合格签字认可后,才能施工下道工序,前后左右、自下而上,层层把关、连续不遗漏的认真检查验收,才能有效控制整体施工质量。

三、场地平整工程投资控制:正如前面所述,场地平整工程面大、地形复杂多变、又属于

隐蔽项目,地质勘察的精度、设计的细度都不可能十分准确,设计变更多、合同预算外签证频繁,这是场地平整工程与其他工程投资控制上具有的不同特点。因此,为规避风险,施工合同签订前,建议建设单位在定价时尽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签订固定总价合同;施工过程中公平、公正、细致准确计量,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制度,严把设计变更关,按合同约束条款,据实、公正地签证合同外工程量。

目前场地平整工程的施工合同计价方面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单价合同,一是固定总价合同(有的约定超过一定幅度可进行调整)。在工程量大、设计对工程量又只是估算的情况下,就只能采用单价合同。单价合同对监理而言,控制风险较大,其控制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有些工作单价是不好界定的,容易引起索赔,例8∶2土石比和6∶4土石比的回填,压实度0.91和压实度0.95的回填等这些单价既有一定差别,事先又不可能在合同中全部界定,一旦这些技术参数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就会提出差价索赔;第二,由于场地不规则多变、标高起伏不定,工程量计算困难复杂,工程量结算时争议大、很难达成一致性,例某电厂场地平整工程,为单价合同,工程量在合同中已注明以第三家专业测量单位量测数据结算,施工开始前,建设单位也按合同委托了第三家单位进行测量,但测量时未通知施工单位,在最后结算时,施工单位就对第三家单位测量结果提出质疑,认为在施工过程中自己也进行了计量,与之比较差额较大,要求给一定量的补偿,最后建设单位不得不进行一定补偿。第三,单价合同有助于施工单位追求造价大利润多的思想,不利于建设造价控制,这种条件下,施工单位往往利用与设计单位的关系将局部地方进行修改,使工程量加大,或借工作面不足进度受阻等缘由,迫使设计修改增加工程量。因此,监理在单价合同投资控制中必须设置专业的投资控制组,先要对单价所包含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单价项目中由哪些工序组成,预防施工单位将本属于自己分内事分外化;其次对工程量要进行全面测算,无条件时可与施工单位共同测量,双方详细记录原始数据,统一计算,这种计量是建立在共同认可的基础上,结算时容易达成一致意见。所以,监理在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前,除非不得已而为之,都应建议建设单位签订固定总价合同。而固定总价合同对监理投资控制来说,风险要小得多,与一般控制类同。

工程变更频繁是场地平整工程与其他工程相比的又一特点,也是极容易突破预算造价的主要原因。因此,单从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来说,场地平整工程投资控制的关键在工程变更控制上,监理首先应建立严格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这个制度的核心就是规定不管谁提出的工程变更都要由监理审查签发,才能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其次监理在工程变更单签发上要小心谨慎,不仅要分析变更的必要性,还要审查变更的经济合理性,对经济明显不合理的变更方案应持已否决态度,不与签发,对合理的方案应进行费用分析测算,并报告建设单位批准。再次应对变更部分合同约定可增减的变更工程量,不管是减少还是增加都要及时办理签证手续,并反映到当月的工程结算中,以便进度款总体控制、调整。

工程计量行为应公平、公正、公开,现场计量时尽量邀请、通知建设方一起参加,认真、细致量测,共同记录数据并形成几方草签资料,待正式文件出来时核对签认。

场地平整工程在施工业界被称之谓“地下工程”、“肥肉工程”,由此可见,在施工单位眼里这是好干、高利润项目,这突显了场地平整工程的控制在建设项目控制中还存在极大控制空间。因此,作为承担建设控制任务的专业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场地平整工程自身特点,不断改进监理方法、监理措施,努力提高监理技术、自身素质,才能更好适应目前监理市场要求。(500kV柳东变项目部 廖元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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