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弥勒市第四中学学生食堂经营管理,管控食品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维护学校师生员工权益,经党委会、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对学校食堂大宗物品和食堂用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01成立学校招标委员会
招标委员:孔玲、赵伟、邱学江、丁向明、范美雄、毛蓉、肖良国、赵永静、陈谷金。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招标议标组织实施及过程的参与监督。
评标组成员:从全校教师中推出18名教师代表参与走访调查,开标现场由商家现场从“18名教师代表”中随机抽取7名,参与现场评标。
现场监督成员:市教体局1人、市场监督管理局1人、学校纪检委员1人、学校工会委员1人。
02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03采购品类
新鲜蔬菜、米线、大米、调料、食用油、猪肉、鸡肉、鱼肉、牛肉、面粉十个标类,十个标类单独招标。
04合同期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05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方必须为专门农产品(蔬菜等)经营公司或个体经营户,具有定点商铺和与投标商品相对应的营业执照。
3.新鲜蔬菜、米线、猪肉、鸡肉、鱼肉、牛肉、面粉投标人经营场所必须在弥勒市范围内。大米、调料、食用油三类允许市外企业商家投标但需提供实体店证明图片,投标企业需具有完备的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报名后招标方将对投标商做资格审查和仓储、运输、配送能力现场考察。
4、投标方必须承诺中标后经营人、结账人必须为同一人,否则无投标资格。
5、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6、各种产品应有明确的保质期。
7、每个投标方最多投两个标类。
06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与投标必须是法人)。
3.投标方基本情况说明:包括企业性质、注册资本、经营地址、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07报名时间、报名地点、联系人、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报名时间:20xx年10月8日—20xx年10月13日
报名地点:弥勒市第四中学后勤办公室(行政办公楼三楼304)
实地考察(走访)商户时间:20xx年10月16日至22日
开标时间:20xx年10月23日9时
开标地点:弥勒市第四中学科技楼二楼录播室(3)
08投标保证金
1、金额:本次投标保证金一个标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2、保证金招标结束后退还。
09评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100分制,前期考察评分加现场打分后汇总得分,得分从高至底排序中标。
1、资质审核(20分):招标方根据投标方的资质情况、信誉情况、承诺情况进行审核,确认投标方的投标资质是否符合招标方的资质要求。如投标方的投标资质未符合招标方的资质要求,其投标书为废标;
2、市场实地考察(35分):由学校评标组成员(18人)对报名商家做实地考察,内容包括商家资质真伪、商户性质、注册资本、门面规模、仓储、运输、配送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评分。
3、商家个人自述(10分):自述时间3至5分钟,可以带书稿,自述内容包含介绍产品、供货经历、配送服务能力、承诺质量保证、风险保证等。
4、竞争性询价(35分):采取合理价位法确定中标,招标方当场给出报标商品,以低于市场价的百分点报价,总合计,求平均值,评标组成员给出评分。
5、现场经过评委组成人员对资质审核、市场考察,个人自述、询价报价,四块评分后进行汇总议标并当场公布中标结果。
6、每个标类按评分分值从高至低选取3家商户当场宣布中标结果(注:每类标三家中标),中标商户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即生效。
10其它
1、投标现场实行企业法人代表本人出席投标制度,不得委托代理人进行现场投标,未按时参加开标大会的`,视为自动弃权,现场将留取投标影像资料,以免因不法投标人的投机,造成不良后果后,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禁止投空标、串标、围标,一经发现的,取消投标资格。
3、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价格不能高于当时当地市场价,凡是发现价格高于市场价的,招标方有权警告或立即终止协议,结算时执行当时当地市场价格。
4、中标方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的规定和制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供应并取得学校好评的,可优先获得顺延供货资格。
5、每年合作结束后,由学校组织师生对供货商进行考评,若各部门对供货商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满意度低于80%,学校结束与供货商的合作,重新进行招标。
6、特别说明:以上方案的解释权归弥勒市第四中学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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