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管理规定
1、游泳场开放时间由物业管理,非开放时间禁止进入泳池。
2、入池必须穿着游泳衣裤。
3、进入游泳场听从保安员的指挥管理,违者取消游泳资格。
4、事前要进行体格检查,能否游泳听从医生意见。听从教练和救生员的指挥。
5、泳前认真做好准备活动,禁止在池中做可能产生伤害事故的动作。
6、凡患有皮肤病、眼疾、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疾病者不得入池。
7、严禁跳水及在游泳池四周跑动、嬉戏等危险动作。
8、禁止携带一切饮食物品进入场内。
9、不可在池内吐痰,便溺等。
10、进入游泳池必须有家人陪同或者专职救生员陪同。
11、衣物、钱币等贵重物品各自妥善保管。
12、饮酒人员不得进入游泳池游泳。
13、爱护游泳池的一切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4、时间不宜过长,以免造成身体不适。
15、游泳前要做好准备活动,使肌肉、韧带、关节及内脏器官和神经系统有所准备,这样才
能适应水中活动的需要,防止抽筋。
16、过饥、过饱不要游泳。饥饿游泳易发生低血糖;过饱游泳不仅影响胃肠供血,且可因腹压增高发生急腹症。
17、游泳时运动量不宜过大,速度不宜过快。
18、情绪要稳定,不要参与游泳比赛。老人游泳要放松,不做潜水、憋气动作,以防肺压增大,加重心脏负担引起意外。
19、安全第一,严禁跳水和在池中、岸边追逐打闹。
20、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一切后果自负。
游泳池安全管理措施
1、游泳池开放时间由物业管理,非开放时间禁止进入泳池。
2、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向每个游泳健身者宣传游泳安全卫生常识。
3、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性病、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等病患者进行游泳活动。
4、设置安全标志和救生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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