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乡学校宿舍管理员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管理员主要工作职责:对住宿学生的教育、管理;保障学生人身、个人物品的安全;维护宿舍区内学校财产、设施的安全;宿舍区域卫生的打扫、保洁;学生用水用电等各项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宿舍管理员是老师,应为人师表,服装整洁、语言文明,不得穿背心、拖鞋在校园内走动,违者一次扣10—20元。
二、管理员无节假日,实行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非上课时间必须同时在岗,违者一次扣30-100元。如有急事需离开必须上报总务按排人上岗。
三、除学生家长外,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宿舍楼(男家长不得随意进女生楼),违者一次扣5元;晚间严禁容留校外人员或非住宿生,违者一次扣20元;严禁男女生互串宿舍,发现一次扣30元。
四、负责按照总务处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宿舍大门,不得延误或提前,违者按影响程度一次扣10—50元。
五、负责带领学生干部对住宿生的归寝、宿舍卫生、出操等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登记;例行就寝巡查,维持就寝纪律,及时督促、提醒学生上课、出操、打扫卫生。不检查或对违纪不管一次扣20—50元,管理不力一次扣20元;学生打架不制止或制止不力一次扣10—20元。
六、负责督促学生关窗锁门,并及时给住宿生开宿舍门,留意各种可疑现象,保障学
生的个人财物安全。
七、负责宿舍楼前后、各楼层、各宿舍、洗手间卫生的打扫和保洁,要求及时到位,发现不合格一处或不及时扣30元。
八、负责对宿舍的乱接、乱钉、乱贴、乱摆、乱放、乱倒、偷电、等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并上报学总务处,不及时制止或知情不报一次扣50元。
九、负责检查门窗、管道、关水龙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修,因延误造成损失一次扣30元。
十一、宿舍管理员须将各类检查表按时报学校总务处并口述情况,学校总务处对管理员工作定期检查和抽查,宿舍管理员接受总务及学校领导的管理和考核。
额玛勒郭楞蒙古乡寄宿制学校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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