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药品管理和供应 一、药品管理
(一)影响药品质量的因素
(二)药品质量验收 1、药品的包装与说明书; 2、药品的外观质量检查
3、有效期
药品有效期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年份用四位数字表示,月、日用两位数表示。
其具体标注格式为“有效期至XXXX年XX月”或者“有效期至XXXX年XX月XX日”。
(三)药品的贮存与保管 1、易受光线影响而变质的药品
保管方法:易受光线影响而变质的药品,需要遮光保存,应放在阴凉干燥、阳光不易直射到的地方。门、窗可悬挂遮光用的黑布帘、黑纸,以防阳光照射。可采用棕色瓶或用黑色纸包裹的玻璃容器包装,以防止紫外线的透入。
▲重点记忆:
肝素、维生素、茶碱类、糖皮质激素、硝酸酯类、过氧化氢溶液、抗
休克药。
2、易受湿度影响而变质的药品 保管方法:
①密封包装:软木塞、蜡封、外加螺旋盖盖紧; ②控制药库内的湿度(35%~75%); ③设置除湿机、排风扇或通风器; ④可辅用吸湿剂(石灰、木炭等)。
▲易受湿度影响的药品:
一般多为片剂、散剂、栓剂。
另外,易风化的药品包括阿托品、可待因、硫酸镁。
3、易受温度影响而变质的药品
保管方法:对不耐高温药品,可根据其不同性质要求,分别存放于“阴凉处”、“凉暗处”或“冷处”;对挥发性大的药品如浓氨溶液、乙醚等,在温度高时容器内压力大,不应剧烈震动。开启前应充分降温,以免药液(尤其是氨溶液)冲出造成伤害事故。
贮存条件 室温 阴凉处 凉暗处 冷处
(1)需在阴凉处(不超过20℃)贮存的药品
环境要求 10~30℃ 不超过20℃ 温度不超过20℃并遮光 2~10℃
(2)需在凉暗处(遮光,且不超20℃)贮存的药品
(2)需在凉暗处(遮光,且不超20℃)贮存的药品
(3)需要在冷处(2~10℃)贮存的常用药品
(3)需要在冷处(2~10℃)贮存的常用药品
(4)需要冷藏贮存但不宜冷冻的常用药品
(5)需要冷藏贮存但不宜振摇的药品 重组人促红细胞生成素注射剂。
二、药品供应
(一)药品入库管理制度
1、验收者依据《采购药品计划表》、随货同行票据接货、清点,并在回执上签字。
2、验收者执行药品验收程序,对购进的药品依据原始凭证(随货同行票据),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协议书规定,进行逐批验收,并做好记录。
二、药品供应
3、验收者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质量保证协议书的规定,在待验区进行逐批验收,并于24小时内完成。
4、验收者进行药品外观质量检查,核对药品的品名、生产企业规格、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并做药品购入验收记录。 5、对距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拒绝验收(特殊情况除外)。 6、验收后,验收者填写《药品验收入库单》。
二、药品供应
7、药品入库时,凭验收者签字的验收入库单,随货同行票办理药品入库,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8、药品的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9、对货与票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不清或脱落、药品超过有效期等情况、包装的标签和所附说明书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验收者应拒收药品,不得入库。
10、 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供应
(二)药品出库管理制度
药品出库:药房凭领料单(一式三份,药库、药房、负责人各保留一份),经负责人签字后,药库方可发出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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