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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绿化养护作业规范

2021-09-19 来源:年旅网


三级绿化养护作业规范

一、树木管理

(一) 树木存活率达94%。若有缺损,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于十日内更换补植。

(二) 树木生长基本正常。树干粗壮,有一定的生长量,枝繁叶茂,有少量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形性歪斜除外)。

(三) 合理修剪。根据不同树种(包括行道树)适时进行抹芽、修剪(行道树每年冬季进行一次整形修剪,障碍修剪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架构合理,疏密得当,整齐美观。根据甲方要求,对具有造型条件的树种(蜀侩、法桐、白蜡等)进行艺术造型修剪;造型率大于30%。及时清理枯枝、病枝、残枝;剪口平滑,留茬高度小于2cm。

(四) 病虫害防治。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树种适时喷洒药物,病虫危害程度主干小于2%,叶部小于10%,无明显药害。枝叶完整,有少量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流胶现象,地面无害虫粪屑,好叶率达90%。

(五) 墒情好,适时浇水。生长期内,根据不同树种、旱涝程度适时浇水,入冬前、开春后必须浇灌防冻水、返青水。

(六) 合理施肥。每年施肥不少于一次。胸径小于15cm的,施有机肥0.5公斤/株,无机肥0.05公斤/株;胸径大于15cm的,施有机肥1.0公斤/株,无机肥0.10公斤/株,无肥烧现象。

(七) 树穴基本整齐一致,穴径在根茎3—4倍之间,土壤不板结,偶有杂草污物;树干无绑

缚物及攀缘植物;树冠无悬挂物。

二、草坪管理

(一) 坪地较匀,冷型草生长期多于210天,暖型草生长期多于180天。覆盖率高于90%;空秃面积小于20×20平方厘米。

(二) 草坪生长基本正常,适时梳草一次,枯草率小于15%;草坪叶色基本正常。

(三) 坪面整齐,高度控制在8±0.5厘米。

(四) 病虫害及时防治,病害症状小于2%,虫害现象小于10%。

(五) 墒情好。适时浇水。入冬前、开春后必须浇灌防冻水、返青水。

(六) 合理施肥,每年施肥不少于1次,施肥数量为0.04公斤/平方米,且均匀一致。

(七) 土壤不板结。在生长期内,根据草坪生长情况和土壤情况适时打孔、填沙(土)一次,确保草坪生长正常。

三、花卉管理

(一) 全年更换草花两次。花卉按合同及要求进行更换。四月中旬前、“十.一”前各更换一次。株形丰满、规格整齐。

(二) 花卉栽植适时,在始花期和盛花期之间,色调搭配合理,稀密度适宜。

(三) 生长基本正常,生长期内有少量枯枝残花,但应及时摘除。

(四) 病虫害防治。病害危害症状小于2%,虫害危害症状小于10%,无明显药害。枝叶较完整,有少量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好叶率达85%。

(五) 墒情好,浇水、排水及时。

(六) 地内清洁,有少量污物、杂草。

(七) 合理施肥。在生长期内,视土壤肥力状况,每年施肥不少于一次,施肥数量为0.04公斤/平方米。

四、绿篱及地被管理

(一) 苗木存活率90%。若有缺损,按同等品种、规格、标准于十日内更换补植。

(二) 苗木生长基本正常。枝叶茂密,有少量弱株、病株、歪斜株(最大倾斜度不超过5度,整体性歪斜除外),有一定的生长量。

(三) 修剪及时。模纹、绿篱修剪要平整,层次分明;利用不同树种剪制成几何及动物等图案,造型美观。造型率不少于40%。

(四) 病虫害防治。根据不同季节、不同苗木适时喷洒药物,病虫危害程度主干小于2%,叶部小于10%,无明显药害。枝叶较完整,有少量枯黄、干焦、卷曲、缀拈、穿孔,好叶率达90%。

(五) 墒情好,适时浇水。生长期内,根据不同树种、旱涝程度适时浇水,入冬前、开春后必

须浇灌防冻水、返青水。

(六) 合理施肥。每年施肥不少于一次。模纹、绿篱施无机肥为0.04公斤/平方米。

(七) 绿篱、模纹切边宽度在10—15cm之间。土壤不板结,有少量杂草污物、无悬挂物。

五、绿化设施维护管理

(一) 绿化浇灌设施完好。无井盖丢失;机井、阀门、管道损坏及时补充、更换、维修;杜绝跑、漏水现象。电线、电缆若有老化现象及时更换,确保安全。

(二) 园林小品、景石完好无损。无攀爬、乱贴乱画现象,随时清理污物、垃圾,保持整洁。

(三) 廊架、护栏等保持完好,每年粉刷一次,若有损坏、丢失,需在五日内及时维修、更换。

(四) 园路、硬质广场完好无损。若有损坏,按要求及时修复。

六、卫生保洁

(一) 实行全日动态巡视卫生保洁,及时清除绿地内的纸屑、烟蒂、果壳、塑料袋等垃圾污物,随时保持绿地整洁。

(二) 花坛石要定期冲刷,不得有污物,无乱贴乱画现象。

(三) 水面飘浮物、水中杂物及时清除。

(四) 及时清运垃圾,垃圾箱内无隔夜垃圾。

七、绿地看护

(一) 严禁乱砍乱伐树木,杜绝乱拉乱挂、攀援树枝等现象。

(二) 严禁践踏绿地。对擅自占用绿地、挖沟取土的坚决给予制止并及时上报。对破坏绿地行为未发现的,按原标准自行恢复。

(三) 随时发现并坚决制止摘花、折枝行为。

(四) 因交通事故等原因破坏的绿地,事故发生后或事故现场清理后24小时内修复。

八、文明安全养护

(一) 中标企业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在中标绿地内设置统一格式的公示牌,对外公示养护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二) 养护人员必须统一着装。车辆设备统一标识。费用由养护企业承担。

(三) 草坪碎草及垃圾不得随意乱倒;浇水时不能溢水于马路或人行道上;喷水时避开道路交通高峰时段,避免溅湿非机动车及行人;养护人员的交通工具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四) 在树木修剪或较大绿化工程施工时,必须在作业地域内设置警示标志,必要的要进行围挡。

三级绿化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一、树木管理

(一) 因管理不善造成树木枯黄,每株扣0.8分;缺株除按市场价扣除费用外,加扣3分。

(二) 有死株、断桩等未及时清除的,每株扣0.5分。

(三) 树木倾斜严重,树穴不整齐,每株扣0.1分。

(四) 树冠有悬挂物,或有依树当架搭棚现象,每处扣0.5分。

二、修剪

(一) 苗木修剪未形成良好架构的,每株扣2-3分。

(二) 未及时抹芽或剪除残花败果的,每株扣0.1分。

(三) 模纹、绿篱、草坪修剪不平,未体现造型艺术的,每平方米扣0.3分。

(四) 具有造型条件的树种,剪型率未达到要求的,每低一个百分点扣3分。

(五) 病枝、重叠枝超过10%,剪口不平,留茬高度超2厘米的,每处扣0.1分。

(六) 未按甲方要求修剪,修剪过重或过轻,每株、每平方米扣1分。

三、草坪

(一) 草坪生长不繁茂,色差大。每平方米扣0.2分。

(二) 成片死亡在5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扣1分。

(三) 生长高度超出6±0.5厘米的,每平方米扣0.5分。

(四) 有三处以上裸露地面超出20×20平方厘米的,每处扣0.1分。

(五) 年度内未按规定梳草、打孔每次扣10分。

四、草花

(一) 乙方应及时按照甲方要求更换草花,因乙方原因造成草花栽植延误,每拖一天扣10分。

(二) 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死亡、缺失,乙方于5日内无条件进行更换。若不更换,每拖一天扣2分。拒不更换的,甲方指定专业队伍进行更换,所有费用从乙方费用中扣除,并每次扣10分。

(三) 所植花卉整齐均匀,高矮一致,出现问题的,每平方米扣2分。

(四) 生长期内枯枝残花倒伏达10%,每平方米扣0.2分。

(五) 所植花卉处于末花期未及时清理,每处每天扣0.3分。

五、肥水

(一) 未按标准要求进行施肥,每缺一次,除扣除材料及人工费外,每株、每平方米扣0.3分。

(二) 由于肥、水管理不善造成的枯黄、叶烧现象,每株每平方米扣0.2分。

(三) 未浇返青水、防冻水,每缺一次扣15分。

六、病虫害

(一) 绿地内病害状大于2%,虫害状大于10%,每株、每平方米扣0.2分。

(二) 打药不及时或不彻底,每株、每平方米扣0.3分。

(三)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防治任务,每延误一天扣5分。

七、卫生保洁

(一) 绿地内污物、杂草、捡出率每20平方米大于一处,每处扣0.1分。

(二) 拔除的杂草、垃圾未及时清运,每处扣2分。

(三) 园路、广场、花坛石污物大于20×20平方厘米,每处扣0.2分。

(四) 有乱贴乱画现象,每处扣0.1分。

(五) 广场、园路有积水、积雪、冰冻现象,每处扣0.1分。

(六) 水面漂浮物清捞不及时,每处扣0.1分。

八、设施

(一) 绿化设施损坏未及时维修更换,每处扣0.2分。

(二) 有跑、漏水现象未及时处理,每次每处扣2分。

(三) 园林小品、景石、园路、硬质广场、廊架、护栏未及时按要求养护、维修,每次每处扣2分。

九、其他

(一) 区级以上领导对绿化管理提出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一次扣罚5-10分。

(二) 政府12345公开电话、市政12319服务热线、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批评、群众举报等对绿化管理的投诉,经查属实,视情况扣罚1-3分。

(三) 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各种报表,每拖一天每项扣0.5分。

(四) 养护企业必须保证每标段有1名以上技术工人在现场,每缺一人次每天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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