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取样及管理制度
样品的来源、运输和保存等各环节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以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1、 取样操作分厂内工艺监测取样及园区内排污管理检测取样。 2、 厂内工艺监测取样由化验室工作人员及生产操作人员各一名组成,由生产技术科安排,样品取回直接交化验室。
3、 取样操作组由化验室工作人员一名、管理科工作人员一名及厂内其他员工一名组成,由厂长随机抽取。两人现场操作,一人现场监督,样品取回交生产技术科安排化验。
4、 取样人员严禁接受被取样单位任何形式的礼物。 5、 样品容器应清洗干净,防止其他物质影响样品的真实性。 6、 样品容器的材质要符合监测分析要求,容器应密塞、不渗、不漏。 7、 需在现场进行处理的样品,采样人员按规定使用所需试剂和仪器及时进行处理。
8、 采集的样品应及时贴好样品标签,填写采样记录单。
9、 样品的运输须由专人负责,在限定的时间内送到实验室。途中要防止样品因震动、碰撞而导致损失或沾污。
10、 样品交实验室时,接收者和送样者要根据样品标签和采样记录单清点样品,防止搞错。
11、 需要保存的样品按测定项目和样品性质选择必要的保存方法。冷藏法达到低温和避光的要求;化学法所采用的保存剂要优级纯,以防杂质干扰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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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委托分析样品必须填写送样单,说明样品来源、性质、分析目的等相关要素信息。
13、 事故样品和异常现象的样品,按规定进行登记保存留样,逾期方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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