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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2024-06-13 来源:年旅网
青岛嘉睿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文件编号版 次页 数生效日期JRH-QP-21A0 1 OF 31.0 目的: 为使所有产品在任何时间点的生产状况均能以适宜的方法进行标识,从而确保产品的品质, 且在有任何追溯性之需要时能正确、迅速地追溯其生产过程之作业状况。2.0 适用范围: 2.1 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及成品的标识追溯。 2.2 最终成品出货与检验之追溯。 2.3 本厂所有生产用之生产设备、模(夹)具的标识追溯。3.0 权责: 3.1 生产部:负责现场物料、半成品和成品合格区、不合格区和待检区的划分和标识。 3.2 品管部:负责生产过程中半成品和成品合格与不合格及待检品的标识,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3.3 仓 管:负责相应仓库的各类物料存放区域的划分和原材料/物料的标识。 3.4 开发部:负责现场模(夹)具材料、工具等存放区的划分和标识。4.0 工作程序: 4.1 原材料、辅材料、模(夹)具材料之标识: 4.1.1   各部门应明确标识原材料、辅材料、模(夹)具、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便于识别。 4.1.2   仓库管理人员需将货品摆放整齐并标识清楚 4.1.3   物料仓收货时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收料与发料并记录, 所有材料以来料日期 进行追溯 4.1.4   生产部领料生产时,仓库需依据来料收货日期先到先出。 4.2 制程阶段在制品、半成品之标识: 4.2.1 注塑车间: A. 注塑车间加工之胶件,各工序须分清楚,易混产品在作业条件允许下,尽量隔离摆放并 标识清楚,专人负责取料,以免拿错料、啤错货、发错料。 B. 啤机生产各工序啤出之产品,各工序须写好物料识别卡,详细写明产品名称,工序状态等。 C. 调机、试模胶件,需放在调机品箱内,并留好物料识别卡,调机试模品,务必及时交品质部 全检确认质量情况,并依质量情况分放到指定地方。 D. 车间所有机台旁,严禁放置不明原因之产品,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4.2.2 喷涂车间: A.喷涂车间生产领用之胶件,各工序须分清楚,易混胶件生产时须隔离摆放,专人拿料,青岛嘉睿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文件编号版 次页 数生效日期JRH-QP-21A0 2 OF 3 以免混料,喷涂调试和生产线各工序全检出的不合格品,请放在相应的不合格品盆内隔 离待处理。 B. 不合格品标示隔离,依《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理。 C.车间喷涂线机台旁,严禁放置不明原因之产品,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D. 凡经返工产品,必须重新检验。 4.2.3 装配车间 A.装配车间生产用产品,各工序须分清楚,易混部件生产时须隔离摆放,专人拿料,以免 混料,试夹具和生产线各工序全检出的不合格品,请放在相应的不合格品盆内隔离待处理。 B. 不合格品标示隔离,依《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理。 C.车间生产线机台旁,严禁放置不明原因之产品,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D. 凡经返工产品,必须重新检验。 4.3 成品之标识: 4.3.1  经检验员检查判定合格之成品,检验人员应将检验结果详细标识于相应的产品上面并摆 放在相应位置,直至入库,若判定不合格, 则在成品摆放显眼处标识不合格,并依《不合 格控制程序》处理。 4.3.2  返工之成品于入库或出货前,应由成品检验员重新检验,并予以记录、标识,以便追溯。 4.4 模(夹)具之标示: 4.4.1 新模(夹)具验收合格后由工程部列表管制。 4.4.2 已投产之模(夹)具,在不符合使用或损坏时须贴上相应标示卡并隔离处理。 4.5 客户退货品之标识: 4.5.1  贸易部接获退货讯息时,依《客户投诉控制程序》规定,将相关资料转交品管部、工程 部等相关部门跟进处理。 4.5.2  仓库收到客户退货,将退货摆放在固定区域,同时第一时间通知品管部,联络相关部门 详查原因。 4.5.3 若查出属本厂责任时,界定并转交责任部门处理,责任部门依《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 序》执行改善。 4.6  追溯: 4.6.1 依据客户投诉信息或客户的订单信息查找相关资料。 4.6.2 由客户相关资料信息查找相关QC的检验记录、生产部报表。 青岛嘉睿昊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文件编号版 次页 数生效日期JRH-QP-21A0 3 OF 3 4.6.3 由相关QC检验记录、生产部报表可追溯生产中制程条件与检验状况。 4.6.4 若属原材料的异常,可进一步查找来料物料验收报告,依据物料追溯供应商提供的物料、 批次,并提报追踪供应商的改善及其他事宜。5.0 相关文件无6.0 相关记录表单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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