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镀锌件检验作业指导书(草稿)

2023-07-08 来源:年旅网
作业指导书 电镀品检验 文件编号 版 次 发行日期 页 码 WWI-7.4.3- A/ 0 1/6 电镀品检验作业指导书 1.0目的 对镀锌物料进行检验或试验,以确保投入使用的物料能够满足预期要求。 2.0 范围 适用于本司所有镀锌产品(客户特殊要求的除外)。 3.0职责 质检员对所有的镀锌的产品的控制。 4.0检验通知 仓库管理人员在接收到外来的物料时,应对物料名称、种类、数量、型号、规格、牌号、标识、包装、供应商等信息与相应的采购文件进行核对,无误后通知相关检验人员进行抽样检验或全检。 5.0检验标准 5.1允收品质水准(AQL): a 致命缺陷(CRI): AQL=0收1退; b 主要缺陷(MAJ):AQL=0.65; c 一般缺陷(MIN):AQL=1.0。 备注:凡未特别指定缺陷等级的按主要缺陷处理。 5.2抽样批次 硬件产品(指有形产品,其量值具有计数的特性),以供方提交的一批次(同一供方提供,同期交付,同一规格型号)为一交验批。 5.3取样方式 由检验人员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进行取样。 6.0 表面等级分类 A级面 B级面 C级面 7.0 检验方法及要求 7.1 外观检验条件 7.1.1光度:200-300Lx(相当于40W日光灯750mm远),目视方向与待检表面成45度。 7.1.2检验距离400mm。 7.1.3检验时间:按零件大小/复杂程度而定,一般5~10秒完成一个面。 7.2 外观检验项目和要求 品管部保存

客户直接可见的表面;一般为产品的正面和侧面 通过一定的动作使客户可见的表面,一般指产品的底面和背面。 客户看不见的面或毫无保留价值的面 作业指导书 电镀品检验 文件编号 版 次 发行日期 页 码 WWI-7.4.3- A/ 0 2/6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麻点╱砂粒 物件表面不能有明显麻坑点或砂粒 起泡 镀层表面不能有汽泡及镀层脱落 镀层脱落 物件表面的电镀防护层,不能有脱落现象 变形 物件中加工处理后,其基体及孔位不能有局变形现象 刮花、擦花、划伤 物体表面镀层,无明显的刮花、擦花、划伤现象 碰伤 物件表面经处理后,不能有明显的碰伤痕 抛光砂痕 电镀件表面处理后,不能有明显的砂痕 电镀生锈 电镀件内外表面不能有生锈现象 水渍水印 电镀件表面不能有明显水渍、水印 盐雾测试 镀层表面的防腐能力,必须满足规定时间检测要 色差 表面镀层颜色均匀,亮度均匀 检验项目 色差 表面镀层颜色不能超过所签样板 ①物件放置于人体视角45°处,无明显差异 ②如果颜色有差异,但组合后整体颜色配合较好,无明显差异,可接受 ③组合后,整体颜色色差明显,不可接受 麻点╱砂粒 起泡 镀层表面不能有汽泡及镀层脱落 ① Ø≦0.5mm, 在10c㎡内,A级面不能有起泡。 B级面不能超过3PCS C级面不能超过5PCS ②0.5mm ≦Ø≦ 1mm在10c㎡内,B级面不能超过2pcs, C级面不能超过3pcs ③如果起泡在内部,组装后能遮掩,,可接受 ④如果起泡过大,在组装后能遮掩,但易破裂,容易造成镀层脱落,不可接受 镀层脱物件表面的电镀防护层,不能有脱落现象 ① 物件A级面及B级面,不能有镀层脱落现象 ② C级面镀层脱落面积≦1 m㎡ 1 m㎡≦x≦3 m㎡ 物件表面不能有明显麻坑点或砂粒 ① Ø≦0.5mm,在10c㎡内,不能超出3pcs ② Ø≦1mm,在10c㎡内,不能超出2pcs ③ 砂粒面积≦5m㎡,且其直径能超过0.1mm 检验要求 判定标准 检验判定 Cri Maj Min OK 品管部保存

作业指导书 电镀品检验 文件编号 版 次 发行日期 页 码 WWI-7.4.3- A/ 0 3/6 落 ③如果表面镀层脱落,组装后能遮盖,且未露出物件基体, 可接受 ④组装后能遮盖,但已露出物件基体,易生锈,不可接受 表面脏污 ①物件表面不可擦拭的污渍面积≥2 m㎡ ,不可接受 ②物件A级面不能残留有不可擦拭污渍或其它不明液体 ③ 不可擦拭污渍面积1 m㎡≦x≦2 m㎡,A级面: B级面,在10 m㎡内, 只能有1处 C级面,在10 m㎡内, 只能有2处 ④ 物件表面残留有不可辨别的污物、液体、血液等,不可接受 ⑤ 表面残留有可擦拭的污物面积 A级面 1 m㎡≦x≦5 m㎡ B、C级面 1 m㎡≦x≦10 m㎡ 污物面积 10 m㎡≦x≦20 m㎡ 变形 物件中加工处理后,其基体及孔位不能哟局变形现象 ① 物件表面加工后,其A级面在自然光下或在40w日光灯下,视力在1.0以上,于人体视角45°,距离50cm处观察,无明显凹凸现象。 ② 物件在组装后,整体效果良好,无明显凹凸现象。 ③ B级面,C级面其加工后的凹凸痕,深度或高度不能超过1mm,且在10 c㎡内,只允许2处 ④ 孔位因加工变形,但经组合后,可以遮掩,无明显不良 ⑤物件边沿,因加工变形,组装后能被遮掩或不影响外观 刮花 擦花 划伤 物体表面镀层,无明显的刮花、擦花、划伤现象 ① 物件表面刮花:A级面: 轻微刮花面积≦1 m㎡ 严重刮花:≦3 m㎡ B、C级面:轻微刮花面积≦5m㎡ 严重刮花:≦10 m㎡ ② 刮花面积≦10 m㎡,在其组装后,在物件B级面,距人体约60cm处观察,不明显 ③ 刮花面积10 m㎡≦x≦15m㎡在其物件C级面,组装后不影响产品的整体外观 ④ 划伤痕:A级面:长≦5mm , 宽≦0.1mm , 高≦0.05mm B级面: 长≦10mm , 宽≦0.1mm , 高≦0.05mm 品管部保存

作业指导书 电镀品检验 文件编号 版 次 发行日期 页 码 WWI-7.4.3- A/ 0 4/6 C级面: 长≦10mm , 宽≦0.1mm , 高≦0.1mm ⑤划伤痕: 长≥10mm , 宽:0.1mm≦x≦0.15mm , 高≦0.1mm ⑥长:10mm ≦x≦20mm 宽: 0.1mm≦x≦0.15mm 高≥0.1mm 不可接受 碰伤 物件表面经处理后,不能有明显的碰伤痕 ①物件A级面碰伤,不可接受 ②B级面及边角碰伤面积≦1.5 m㎡ ③B级面及边角碰伤面积≥3m㎡ ④边角碰变形B、C级面,其组装后不影响产品的整体外观 ⑤边角碰变形,其组装后影响整体外观 ⑥物体表面碰伤( B、C级面)其凹凸痕面积≦5m㎡,深度(高)≦0.5mm ⑦物体表面碰伤( B、C级面)其凹凸痕面积> 5m㎡,深度(高)> 0.5mm 抛光砂痕 电镀生锈 水渍水印 电镀件表面不能电镀件内外表面不能有生锈现象 ①电镀件外表面生锈,不可接受 ②电镀件内表面生锈面积≦5 m㎡,如果组装后可遮盖,可接受 ③内表面生锈面积≥5m㎡,组装后不能遮盖,不可接受 ①表面水、渍水印明显,影响产品外观 电解抛光件表面处理后,不能有明显的砂痕 ①表面抛光粗糙,在50cm远的距离,视力1.0以上,在自然光或40w日光灯下,与人视线水平位观察,无明显砂痕 ②表面抛光粗糙,经电镀后仍不能遮掩,不可接受 有明显水渍、水印 ②在A级面,水渍水印面积≦5 m㎡,且水渍水印周边印痕30cm处观察不明显 ③在A级面,水渍水印面积≦10m㎡, 且水渍水印印痕可擦拭 不可擦拭 ④B、C级面,水渍水印面积10m㎡≦x2≦0m㎡, 且水渍水印周边印痕30cm处观察不明显 水渍水印面积≥10m㎡, 且水渍水印印痕可擦拭 不可擦拭 未镀上 表面不允许有镀层未镀上的情况 ①电镀件表面不允许有镀层未镀上的现象 ②电镀件电极点周围未镀上的痕迹,其大小在组装后可遮盖或其内部在组装后在不折御的情况下,看不见为准 品管部保存

作业指导书 电镀品检验 文件编号 版 次 发行日期 页 码 WWI-7.4.3- A/ 0 5/6 ③孔位电极点,在组装后能被遮盖或不能完全遮盖,其外露面积不能超过2m㎡,且在30cm处观察不明显,不影响整体外观要求 ④电镀件内部未镀上的地方生锈,不能接受 ⑤电镀件内部因电极关系,其附近周边或阴角位,在电镀过程中,因放电过大而导致电镀层较薄或发黄,在做盐雾测试时有轻微生锈或组装后基本可遮盖,可接受 ⑥如果发黄面积超过其面的2╱3或不能够遮盖的,不可接受 7.3 膜厚 用膜厚计对电镀品进行膜厚检测,膜厚检测标准以下表为准(特殊要求除外) 电镀类型 镀锌 镀锡 镀镍 镀银 镀铜 管控范围 5-15um 铜2-5um 镍2-5um 锡4-8um 铜3-5um 镍5-8um 5-15um 5-15um 总厚度 5-15um 8-15um 8-15um 5-15um 5-15um 7.4镀层附着力测试 采用破坏性百格检测,在10 c㎡内,利用尖刀刻成1mm×1mm的小方格,使用胶纸粘贴,呈45°角撕扯,无镀层脱落。 制作: 审核: 核准: 品管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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