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酒厂接到一笔粮食白酒订单,合同协议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不含税),如何组织该批白酒的生产,共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1】 委托加工成酒精吗,然后由本厂生产成白酒。
该酒厂可以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A厂加工成酒精,加工费支出150万元,加工后的酒精运回本厂后,再由本厂加工成白酒,需支付人工及其他费用100万元,共计有500吨白酒。
2】 委托A厂直接加工成白酒收回后直接销售。
该酒厂将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交A厂加工成白酒,需支付加工费220万元。产品运回后仍以1000万元的价值销售,共计有500吨白酒。
3】 由该厂自己完成该白酒的生产过程。
由本厂生产,需支付人工及其他费用220万元,以1000万元的价值销售,共计有500吨白酒。
根据以上资料,请做出筹划方案。
某财经大学李教授2010年每月工资2500元,应某咨询公司之邀,他每月该公司外出讲学一次,每次收入5000元,他该怎样进行筹划,才能使税负较轻。
2、 无论是哪种方案,白酒的从量税是相等的,这里可不予考虑。由于三种方案的原材料成本及最终售价相同,因此在进行方案选择时可不考虑增值税,只考虑从价消费税及
加工费用即可,从中选择税费最少的方案。
(1) 方案一:
加工提货环节应收委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金额为:
(250+150)÷(1-5%)×5%×(1+7%+3%)=21.05×1.1=23.155(万元)
白酒销售后应再计算缴纳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金额为:
100×25%×(1+7%+3%)=250×1.1=275(万元)
白酒的加工费用及消费税税金等金额为:
150+23.155+100+275=548.155(万元)
(2) 方案二:
(3) 加工提货环节应由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其金额为:
(250+220)÷(1-25%)×25%×(1+7%+3%0=626.67×25%×110%
=172.33(万元
将委托加工的白酒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不再计算缴纳消费税白酒的加工费用及消费
税税金等金额为:
220+172.33=392.33(万元)
(4) 方案三
白酒销售后应计算缴纳消费税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金额为:
100×25%×(1+7%+3%)=250×1.1=275(万元)
白酒的加工费用及消费税税金等金额为:
220+275=495(万元)
由以上计算得知,第二种方案最优,第三种方案次之,第一种方税费负担最重,因此应选择第二种方案。
2、某酒厂接到一笔粮食白酒订单,合同议定销售价格为(不含增值税)1000万元,如何组织该批白酒的生产,共有三种方案可供选择:
(1)委托加工成酒精,然后由本厂生产成白酒。
该酒厂可以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A厂加工成酒精,加工费支出150万元,加工后的酒精运回本厂后,再由本厂加工成白酒,需支付人工及其他费用1000万元。
(2)委托A厂直接加工成白酒收回后直接销售。
该酒厂将价值250万元的原材料交A厂加工成白酒,需支付加工费220万元。产品运回后仍以1000万元的价值销售。
(3)由该厂自己完成该白酒的生产过程。
由本厂生产,需支付人工及其他费用22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请做出筹划方案。(己知酒精的消费税税率为5%,粮食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5%。)
2. 李教授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方案一:存在雇佣关系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应纳税额=(1500+1500-800)*20%-375=765(元)
方案二:不存在雇佣关系,分别征税。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1500-500)*10%-25=45(元)
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5000(1-20%)*20%=800(元)
应纳税合计额=45+800=845(元)
通过比较,可以看出,采用第一种方案比第二种方案每月可节省税额845-765=80元,全年可节省税额80*12=960元。
因此,李教授应与咨询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这样李教授就成为公司的一名兼职人员,每月的讲课费就成为了李教授兼职而取得的工资。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兼职人员从兼职单位取得的工资应与原所在单位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于是,李教授的税负就减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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