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初中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
处置协议书
委托方(下简称甲方):
收运处置方(下简称乙方):
为防止食堂废弃物流入市场、让不法分子有利用食堂废弃物再加工出售的机会,同时维护学校环境卫生,防治环境污染。甲方经实地考察后,决定由乙方处置甲方食堂产生的废弃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约定:
一、甲方自备餐厨废弃物分类收集容器,并存放于指定地点。
二、甲方工作人员每天将师生食堂的剩饭剩菜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收拾整理并放到指定地点,等待乙方收运。
三、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作好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工作,每日上门收集(运输)甲方的餐厨废弃物,作业后应保持现场环境整洁,在运输中做到不滴漏,避免二次污染。
四、乙方只能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剩饭剩菜和潲水(油)转运投入沼气池发酵,不得用于家畜家禽喂养,不得转让、出售、改变用途;将餐厨废弃物送至指定的沼气处置点,不得遗弃到其它地方而产生二次垃圾。否则,甲方有权中途终止本协议。
违约责任 :
1、甲己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2、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时,当事人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自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乙方(盖章或签字):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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