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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2020-06-15 来源:年旅网


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管理程序

项目经理是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安全员是项目的安全直接监督管理者,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有直接监督管理的责任,其业务受分局的指导,协助项目经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规定。项目部的安全专责应对本项目部的具体安全工作负全责。

一、日常工作管理:

1、新项目部成立之初要明确分管安全的项目部领导及项目安全总监(项目安全总监不得由主管生产的项目经理担任),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的组成情况。

2、项目总监与项目安全主管要持证上岗。

3、新项目部成立半年之内,在项目经理与主管领导的指导下编制适用于本项目部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安全操作规程等,要求在项目部的有关部门存档。

4、在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制定本项目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目标管理、培训教育计划。

5、项目部每年召开四次安全委员会会议,了解动态,制定对策,会议记录上必须有参加人员的亲笔签到。

6、每年由项目队对项目安全主管、各队的安全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各级被考核人员要有述职报告等。

7、安全员应协助项目经理建立本项目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协助项目经理监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8、由项目经理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安全检查,检查有检查记录。

9、项目的安全投入满足生产需要,安全投入报表每年分上半年与下半年报分局工程管理部。

10、对入场人员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台帐;对新工人和调换工种的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对分包队伍的所有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并作好记录;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所持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培训记录要求存档。

11、组织定期的施工安全综合管理达标检查和季节性、专业性检查,开展不定期的安全巡检,制止违章作业,组织、领导班组每周安全日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限期整改。所有检查及活动均要有记录,所有参加人员均要有亲笔签到,事故隐患要有整改通知单,并注明限期完成的时间。

12、安全员要协助项目经理或主管领导召开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例会,做好会议记录与签到。

13、编制本项目部的“安全简报”,每月1期,全面反映安全动态和信息,反映 本项目部的安全状况和问题。

14、辨识和控制本项目的危险源和危险点,对不同时段存在的危险源有调查排序,接受单位有签章,处置结果有记录。

15、项目部定期对施工队进行考核,每半年一次,并作出“先进、合格、不合格”的评定。

16、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负责审核,经项目经理批准后下发。每项工序开工前进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有记录,明确交底人和接收人,有签字。

17、按规定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有活动记录。

18、分管生产的领导按照技术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实施体系,保证不出现安全事故。办法中要明确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情况有明确的规定。

19、按照管理制度、技术要求,建立安全监管体系,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

二、必须上报的内容:

1、每周四至少报送1条反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信息,要求内容详实、文字简明。

2、每月XX日前上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活动总结情况。

3、每季度末XX日前报送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总结。

4、定期对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编写季度、半年、年度应急管理统计工作报告和信息报送。

5、安全投入报表每年在6月30日前和12月30日前上报。

6、上报危险因素辨识、重大危险因素辨识与控制表,每年在6月30日前,12月30日前。具体表格见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各种通知、要求等,做好安全资料的存档工作。

三、做好“安全活动月”活动,积极开展、组织多样式、丰富的安全宣传工作,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防患意识,以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员要做好“安全日志”,要求将记录留底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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