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成立公司按着股份基本手册的原理办理。 2、群策,群利共同把公司发扬光大。 二、权利:
1、股东有权参与制定各种制度,一人否决权。 2、有权察审财务其他制度及报销制度。 3、有权建立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及落实制度。 三、义务:
1、无条件服从公司的管理,做执行各项制度的表率。 2、当公司需要发展业务时,应主动配合执行。 3、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 四、股份分红:
1、年底公司结账,根据盈亏情况,按股份分配。
2、公司保留发展基金、工资及各项费用占总利润的30%左右。 3、年内可多次分红或集资。
4、股东因家中急用款时可向公司借款。
(1)签订借据 (2)全体股东同意 (3)按时归还 (4)若不能归还时,可从分红中扣除,需付利息1%。 五、股东退股说明:
1、股权首先在股东内转让,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给他人。 2、如无股东转接时,公司有权退还股金。
六、本制度未尽事宜,有股东协商解决,一式三份,签字生效。
公司公章 签字人:
2013年1月16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