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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安全信

2021-12-08 来源:年旅网


致学生家长的一封安全信

尊敬的家长朋友:

当前天气转热,又是汛期多雨季节,前天,教育部办公厅通报了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2012年6月9日,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杨庄中学7名初三学生结伴在莱芜汇河下游游泳时溺水身亡;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文昌村5名小学生在桃洪镇竹塘村向家山塘游泳时溺水身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方台镇7名学生在松花江边游玩时,4人溺水身亡。同一天中16名学生溺水死亡,令人十分痛心。需要注意的是:今年以来的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多发生在周末、节假日或放学后;多发生在农村地区;多发生在无人看管的江河、池塘等野外水域;多发生在学生自行结伴游玩的过程中,有的是结伴下水游泳溺亡,有的是为救落水同伴致多人溺亡;多发生在小学生和初中生中,男生居多。6月11日,邹城市教育局通知要求学校和家长加强防范措施,预防此类事件发生。为此,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我校本着“以人为本”精神,为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严防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全体学生安全,禁止任何学生私自到江河、水塘、小溪等水域游泳、嬉戏,并做了大量的专题宣传教育工作。如:通过早会、校会对学生进行教育,召开防溺水主题班会等。同时也希望家长们能与学校配合加强对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共同提高学生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遇险逃生的能力。家长是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在家要教育您的孩子: 1、禁止子女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

3、不准在不会游泳的家长、朋友亲戚带领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不准到有危险的水边玩耍、戏闹,不去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等。 5、雨天行走、在井边打水时要格外小心。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希望各位能提高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切实做好孩子的安全监护工作。让我们家校联手,共同筑起孩子的安全屏障。

祝你们合家欢乐,吉祥如意!

香城镇刘庄小学 2012年6月12日

刘庄小学夏季防溺水教育家校联系情况登记表

学生姓名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班 级 防溺水家长安全监管承诺书 为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齐抓共管,防止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创建和谐家庭、和谐校园,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1、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履行家长是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认真学习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并严格要求子女不私自或与同学结伴下水游泳;不在不会游泳的家长、朋友亲戚带领下游泳或从事其他活动。 3、节假日和暑假期间在家长陪同下让子女到有资质、安全防范措施到位的游泳馆游泳。 4、加强与学校联系,及时掌握子女的动向,消除安全隐患。 承诺人(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2012年 月 日 家长意见 和 建 议

注:家长或监护人阅读后,签上名交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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