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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环境卫生和公厕管理)

2020-04-23 来源:年旅网


城区文明创建和城市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环境卫生和公厕管理)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1、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的组织机构、督查机构,做到“四有”:有环卫管理机构、有专职环卫管理人员、有独立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有必要的督查巡查工具等。 2、、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年度有计划、有总结,各项制度健全完善。 3、建立和落实环境卫生管理长效管理机制,有巡查日志,且记录、图片等详细。 4、上级督办网络问政和媒体曝光问题,全部整改。 5、按时参加环卫业务会议,不得缺度、迟到、早退。 6、街巷、道路、居民生活小区普扫到位。 7、街巷要保持地面、绿化带、树穴清洁,无油渍污迹,无垃圾、无纸屑等。 8、街巷(道路)支巷,小区无积存垃圾,人畜粪便,杂物的残渣。 9、街巷(道路)的公共环卫设施完好无损,垃圾桶和垃圾车外表清洁、干净(见本色),收集清运及时,周围无散落垃圾,垃圾桶顺向摆放。 10、无“牛皮癣”和小广告。 11、居民生小区绿化带、楼道干净整洁,无垃圾,废弃物,蜘蛛网等。 12、保持厕所洁净,无污物、污水、设施无损坏(供水、供电、排水、通风、墙壁、地面、隔断板、洗手台、门窗、便器等); 13、公厕内外标志完好,有人管理,冲涮、清扫及时,按时开放公厕;厕内设施和工具摆放有序等; 14、公厕内外墙清洁,无乱涂乱画污迹,外墙、屋顶及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无杂物等。 15、按时清掏化粪池,不得外溢;定时喷洒灭蝇药物,做到随有随灭 标准分 1 评分标准 每缺一项扣0.25分。 组织机构 5 分 1 1 1 1 3 3.5 4 3 3 3.5 2 1.5 1 0.5 街环 境 卫 生 (30) 巷 道路 、 小区 20 分 组织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监管不到位,无计划、无总结等每缺失一项扣0.25分 无长效管理机制,巡查记录不到位、不全。每少一项的扣0.2分 未解决或整改不到位的,一件扣0.2分 会议缺度每次扣0.5分;迟到、早退扣0.25分 不符合要求每项扣0.5分 保洁不到位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有油渍污迹每平方米扣0.25分 发现一处扣0.5分。 每发现一处(一只)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1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不清洁、有烟蒂、积便、污物、设施损坏,窗格有积尘,蜘蛛网等一处扣0.25分。 无人管理、标志损坏、冲涮及清扫不及时、工具摆放不整齐、不按时开放等一处扣0.25分 公厕外5米范围环境不整洁的,每发现一处扣0.25分; 每发现一处扣0.25分 公厕管理 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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