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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维修合同

2021-03-01 来源:年旅网


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书

甲方:廊坊市志晟 电子有限公司 乙方:廊坊市宏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为保证志晟电子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根据《消防法》、《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一、 维保期限:

自2016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双方如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

二、 维保范围: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自动喷水系统; 3、 消防给水系统;

4、 火灾事故广播及通讯系统; 三、 维修保养工作目标及适用标准:

乙方应利用自身专业的设备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对医院消防系统进行全面维护、保养、监测及改造,使消防设施之性能达到原消防设计要求,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之符合有关消防规范及标准要求,使之在预防火险以及有效防范火险方面发挥应有之作用。

维保保养适用之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0166—--—92 B、《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1995年修订版) C、《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J184-—--—85 D、《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1----05 E、《建筑灭火器设计规范》GBJ140----90 F、《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05 G、《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CD50263--—-—97

四、 维保方式及内容(均由乙方独方完成):

承担本合同维保项目的维护工作,定期检验、定期试验以及日常维护保养和维修,若甲方有重大活动时,乙方提前做好巡查工作,确保活动期时系统运行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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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适逢法定节假日之前,乙方派人员进行消防检查,同时做好各种检查记录。

1、 维修保养内容及时间要求: A、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每月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

(1)检查复位、消音、故障报警等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不正常,做好记录并处理;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

(3)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转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4)联动控制柜联动试验。

每季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 (1)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是否正常;

(2)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的充放电试验,1-—3次的主备电源自动切换试验,检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对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进行监测和清理;

(4)巡视检查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指示装置的位置是否准确,有无缺漏、脱落和丢失,每个探测器的下方及周围各方向、手动报警按钮的周围是否留有规定的空白空间;

(5)对使用话筒进行广播测试; (6)对各层广播功进行测试;

(7)检查手动/自动转换开关,如电源转换开关、灭火转换开关等是否正常; (8)直观检查所有消防用电设备的动力线、控制线、报警信号传输线、接地线、接线盒及设备等是否处于安全无损状态。

每半年检查和试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下列功能: (1)进行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实验; (2)对插孔电话系统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3)对火灾事故广播系统试验. B、室内消火栓系统的日常维护 每月检查项目:

(1) 定期启、停消防水泵;

(2) 检查消火栓箱内设备是否齐全,是否破损、老化、霉变; (3) 外观检查管道、阀门有无漏水,阀门是否位于开启状态; (4) 检查按钮外观有无破损,远程启动水泵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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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检查水泵控制箱所处控制状态是否正确; (6) 消防水泵手动启动。 每季检查项目:

(1)进行消火栓按钮报警功能试验;

(2)检查按钮外观有无破损,远程启动水泵测试。 每半年检查项目: (1)对消火栓组件的检查; (2)对消火栓水压的检查;

(3)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功能的检查保养。 每年检查项目:

(1)检查电动机是否损伤、锈蚀,机械性能是否良好;

(2)检查水泵轴与电动机连接部位是否松动、变形、损伤和严重锈蚀; (3)检查轴承润滑油是否加足,油污严重污染、变质现象,用手转动检查转动是否正常;

(4)检查继电器是否脱落、松动,接触器接点是否烧损. C、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 每月检查项目:

(1)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对其消防

储备水位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进行检查,并应对保证消防用水不被挪作他用的措施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应及时进行处理; (2) 消防水泵应每月启动运转一次,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 (3) 电磁阀应每月检查并应作启动试验,动作失常时应及时更换; (4) 每月应对系统上所有的铅封、锁链进行一次检查,当有损坏时,应及时

修理或更换;

(5) 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附件应每月检查一次,并应保证接口完好、

无渗漏、闷盖齐;

(6) 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当发现有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

当喷头上有异物时应及时清除,更换或安装喷头均应使用专用扳手。 每季检查项目:

(1)对喷淋系统联动功能进行试验;

(2)对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报警功能进行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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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湿式报警阀组功能进行检查及试验;

(4)每季度应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验证系统的供水能力;

(5)室外阀门井中,进水管上的控制阀门应每个季度检查一次,核实处于全开启状态。

每年检查项目:

(1)每年应对水源的供水能力进行一次测定;

(2)每两年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 喷头的检查与维护方法:

(1)外观检查喷头有无损坏、锈蚀、漏水现象,如存在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抽样检查使用年限较长的系统,应按要求对喷头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喷头要及时更换;

(3)对轻质粉尘可用空气吹除或用软布擦净,对容易形成结垢的尘埃,如喷漆雾粒、水泥粉等不易清除的,分批拆换喷头,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或碱溶液洗刷易熔元件,也不能用热水或热的溶液洗刷。

管路系统的检查与维护方法:

(1)外观检查管道有无机械损伤、油漆脱落、锈蚀等,管道固定是否牢固,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路中,可能因施工疏忽残留有砂、石、木屑或水源带来的垃圾、铁锈等,这样会造成喷头堵塞、报警阀关闭不严、水力警铃输水管堵塞等,从而影响灭火效果,如发现管路有沉积物,应进行冲洗;

(3)平时严禁将管子用作其他支撑,拆装喷头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应用合适的工具,切忌直接钳住喷头悬臂进行旋紧或拧松,管路的防腐涂层应视情况而定,一般每隔3-5年应重新涂刷一次.

报警阀的检查与维护方法:

(1)对报警阀应进行开阀试验,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铃、延迟器等性能。此试验可通过末端试验装置进行,如发现阀门开启不畅或密封不严,可拆开阀门检查,视情况调换阀瓣密封件;

(2)对安装的压力表要定期检查,检查报警阀前、后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 水源及水泵的检查与维护:

(1)检查消防水池的水位能否保持消防用水量;水位标尺是否正常工作;水池各种阀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有无受冻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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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消防水箱的水量能否满足要求;消防气压给水装置能否保证水量和水压;自动控制系统能否正常工作.

(3)检查消防水泵能否正常运转,流量和压力能否保证;消防水泵的动力是否可靠;电力上有无保证不间断供电设施,其性能是否良好。

(4)检查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正常,附近的室外消火栓使用是否便利。 系统功能检查与维护:

应按照各类系统的设计规定,通过末端试验装置喷水试验,对系统功能进行检查,即检查各种组件在火灾状态时,能否按设计要求动作,火灾报警设备是否正常.如发现系统有不正常的部件时,应及时进行维修,直到系统全部功能正常。

使用环境检查与维护:

使用环境及保护对象被人为的做了不恰当的改变,往往会成为对系统功能的损害因素,例如在仓库内货物堆放高度不适当的增大而阻挡了喷头的喷洒范围;喷头被刷漆而延迟了动作灵敏度等,因而对使用环境和条件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改正.

五、 消防设备改造、更新方式:

1、若甲方的设备需要改造或更新时,应由乙方提出申报,提供书面的改造或更新预算方案,并应注明需要改造或更新的项目内容、现行的工作状态和损害程度,如若不进行改造或更新可能导致的结果以及改造或更新后所能达到的效果,再经甲方工程信息部、资产运营部审核上报通过后,方可进行改造或更新。

2、甲方消防设备日常维保所需要的材料、配件等,由乙方将材料、配件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价格、数量等提供给甲方,由甲方自行购置或委托乙方购置.

六、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消防设施的有关技术资料,免费为乙方提供房屋一至两间,作为乙方人员休息以及存储备品备件、工具材料之用。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定期检测试验、维保和维修工作,为其工作人员及车辆办理出入城及有关手续,并设专人负责联系工作,保持与乙方良好沟通。

4、日常维修所需要材料,甲方承担50元以上部件的费用,50元以下部件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之义务的前提下,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维护保养费用。

七、 乙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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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乙方根据合同条款的约定,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及志晟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并经甲方认可后严格执行,且做好记录。

八、 报修响应时间及责任:

1、 甲方消防系统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并在48小时之内解决完毕,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如该项维修需要更换配件,而时间紧急,乙方可以先行修复,该配件费用待甲方审核后确认。

九、 维保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维修保养费用: 万元/年计算,该维保费用包括乙方设备费、人工费、交通费、食宿费、技术服务费、工具、消耗品等全部与之相关费用。

2、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上半年费用; (2) 以后每半年结束后,乙方向甲方申请下下半年维保费用。

十、其它事项:

1、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廊坊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俩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若需修改必须另附文件说明。

4、本合同于2016年 月 日签署。 以下无正文

甲方:廊坊市志晟 乙方:廊坊市宏安消防科技有限

公司

代表: 代表: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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