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词

2022-10-26 来源:年旅网


民间借贷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有限公司的委托,特指派***律师作为其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今天在这里就我方当事人***与***之间的借贷纠纷作如下代理意见:

一、原告与被告签定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事实清楚。

被告向原告的借款事实十分清楚。**年**月*日、***年*月**日,被告***因生意经营从原告***处分别借款**万元和***万元,月息贰分。被告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按时还款,被告仅支付了部分利息。经过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找理由拖延。***与***之间的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出具收据和借据,有银行转账记录。双方之间所签订的借款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规定,双方属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二、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受保护,被告应返还借款及借款利息。

被告向原告先后借款共计人民币***万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被告签订借款合同,双方出具借据和收据,借款期限分别自***年**月**月利息贰分。合同到期后,被告未归还本金,仅仅支付了期间的部分利息后表示无力偿还。根据我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包括借款合同和转账记录,被告应该依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到期偿还原告的剩余本金和利息,现经原告多次催讨,而被告却不返还,而且联系不上。所以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返还借款**万元及期间的剩余利息应予支持。 以上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并盼望予以采纳。

******人民法院

*****律师事务所

**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