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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倡议下法学专业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问题研究

2023-12-03 来源:年旅网
第17卷第3期Vol.17No.3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JournalofHenanJudicialPoliceVocationalCollege2019年9月Sep.2019

倡议下法学专业国际金融法“一带一路”

课程建设问题研究

郭德香

(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01)

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倡议的提出,对目前我国各门法学类课程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挑战,摘要:“一带一路”

增加了新的更为国际化、法治化、科学化的目标。针对目前法学专业《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中发

现的问题,提出完善本课程建设的创新路径,对于进一步提高法学专业课程建设水平,构建符合“一带一路”《国际金融法》倡议对法学建设要求的课程,进而促进学生培养工作迈上更高台阶,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一带一路;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663(2019)03-124-05

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櫓纵观改革开放40周年,我国的法学教育取得

者肩负的重要使命和努力方向。

了长足发展。国际金融法课程作为法学特别是国际法学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是我国参与国际经济新秩序的重要基础,在提升我国法学教学的水平过程。“一带一路”倡议的提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出,对于我国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而言,可谓是机遇,“一带一路”与挑战并存。所谓机遇,众所周知是兼具国际性、开放性、包容性的高层级国际合作倡议,因此,无论从课程资源还是法学教育研究等层面,国际金融法均拓宽了研究广度,增添了研究价值;所谓挑战,由于“一带一路”倡议立足于国际舞台并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建设布局的人才培养工程,所以,同时具备金融知识与法学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便成为涉外人才培养战略的迫切需要。因此,相关课程建设能否达到兼具法学与金融学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目标,是值得考量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进行科学、完善的课程建设,以培养更高质量的具有金融知识的法律人才,便成为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也是讲授本课程的教育工作

收稿日期:2019-06-18

“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金融法课程一、

建设的基本内容

国际金融法是国际经济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法学专业开设的主干课程之一,属于专业基础课。

同时它作为系统性的边缘学科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也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对学生系统掌握国际金融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并能在此基础上更深层次地衔接本学科与诸多学科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国际金融法应有的作用,同时,对培养法学专业学生运用国际金融法基本理论和知识解决涉外金融法律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一)课程概况:多元化教学内容,实用性教学目标

国际金融法是一门独立的法学与经济学相结合的边缘性学科,与法学其他科目联系紧密,同时又与国际金融学、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等经济科目紧

“国际金融法学”(豫学位〔2017〕21号文)、本文系2017年河南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郑州大学2018—2019年度学“中外联合培养国际化法学专业学生成长”(2018-GR-10)的阶段性成果。生工作项目

作者简介:郭德香(1970—),女,河南辉县人,法学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第3期:“一带一路”郭德香倡议下法学专业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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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联系。它在两类学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基础理论比较抽象,

学习难度比较大。目前,国际金融法的授课对象主要是法学、

金融学、经济学、会计学、审计学等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通过教授本课程,目标是使学生既能牢固和熟练掌握国际金融法的基本理论,

又能解决涉外金融实务问题。教学内容主要围绕国际金融法的基本概念、

原理及规则等内容展开,

着重研究国际货币制度、国际金融业务、国际金融创新工具的监管制度等重大问题。本课程以双语教学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多媒体教学、实践教学为主要教学形式,

同时采用案例教学、互动教学等多种手段。在教学资料方面,

主要使用国内权威学者李仁真、

韩龙等教授编写的《国际金融法》为教材,同时辅之以其他中文和英文专著、网上资料、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世界银行等典型实务案例。(二)课程优势:视野国际化,教学精准化与其他课程相比,

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第一,

教学内容针对性强,精准化程度高,

体系科学。本课程一般选用著名教授主编的国际金融法教材,

具有较强的实践针对性,内容精准,

体系科学,学术界认可度高。第二,教学手段独特、

先进。本课程通常采用双语和多媒体手段教学,全方位进行国际化教学,是培养国际型、复合型人才的理想课程。在以往中文教学的基础上,教师通过英文互动教学,

有助于活跃课堂氛围,提高学生专业英语及口语能力,

培养国际性人才。第三,教学紧密结合实践,

注重培养实用型人才。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为本学科学生的实习基地,课程紧密结合实践需要,

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实务部门为教学提供了大量实践材料,

法学学科通过本课程及相关学科教学,

为金融机构等部门培养和输送了许多合格的国际金融法方面的人才,实现了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的教学目标。

(三)课程革新:立足我国国情,跟踪国际金融环境最新发展

当前,

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在实践中不断革新。首先,国际金融法是一个新兴的、边缘的、应用型学科,

集政治敏感性、经济核心性、技术前沿性于一身,因此,采用多维度的综合研究方法有益于该学科的研究与发展。[1]

因此,

针对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各大高校尤其是法学专业院校在设定该课程内容、课程考核形式等方面都十分重视采用综合性研究方法以及综合性考核手段。再者,

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

金融业发展越来越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

与此同时,实践中对国际金融法理论教育的研究需求也越来越迫切。我国当前大多数高校都逐渐重视国际法专业课程的教学,

其中国际金融法成为国际法学科的重点课程,

更是有许多高校,例如,西南财经大学将国际金融法学设置为硕士点,华东政法大学将国际金融法学设置为博士点,

这些学校针对国际金融法学课程又进行了学科内容细化,可见对国际金融法课程的高度重视。最后,

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在紧跟国际金融环境发展变化的基础上,时刻坚定立足于我国国情的基本理念,联系改革开放的实际,

不断在扩大对外开放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课程建设制度、

理念与成果。二、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国际金融法学是国际经济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

是法学、国际经济学等专业开设的专业主干课程之一,

属专业基础课。它作为系统性的边缘学科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同时也是一门应用性极强的学科,对学生系统掌握国际金融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并能在此基础上更深层次地衔接本学科与诸多学科之间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国际金融法应有的作用。同时,对培养研究生运用国际金融法基本理论和知识解决涉外金融法律问题的能力具有重要作用。但是,

目前该课程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

尚不能使国际金融法的学科特点充分体现出来。以下主要从课程教学、考核以及人才培养三个方面剖析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课程教学方面

第一,

从全国层面来看,相比于民商法课程建设,

国际金融法课程存在理论与实践个别脱节现象。在全国性教学中,本课程在教育中比较注重理论知识方面的教育,

对实践方面的教育有所欠缺。原因在于:其一,

就金融法课程本身而言,它属于跟金融技术学联系紧密的学科,

需要充分将法律思维同金融技术学紧密结合,

这对仅具备法学理论基础的学生来讲学有诸多困难。其二,

国际金融法教学者与126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年9月

学习者都需要站在国际角度,不仅需要对国际经济整体形势有前瞻性判断,

还需要准确把握世界主要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

因此,需要具备深刻观察国际政治、

经济等领域问题的国际眼光。此外,国际金融实践对80%以上的学者来讲都如同空中楼阁,并无切身实践的机会与感受。再加上本课程理论知识本就较为抽象,

若只注重理论知识而不注重实践经验,就会使学生难以理解国际金融法的博大精深,甚至出现重大的认识偏差。第二,

国际金融法课程设置单一。国际金融法是法律与金融紧密联系的一门学科,

如只强调法律方面的教育,不涉及金融知识的相关教育,

便会使国际金融法变得晦涩难懂,极易降低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兴趣,

导致学生遇难而退,从而使本课程的教学质量大大降低。第三,

国际金融法的教育设施尚不十分齐全。国际金融法课程属于国际化、

现代化兼具的课程之一,在“一带一路”背景下,该课程需紧跟时代发展。目前,该课程的教育设施尚不够齐备和现代化,

听力教室少,外文数据库的数量还比较有限,

图书资料也不够丰富,国际性对口实习单位有限,

这使突出本课程的国际化、现代化特色大打折扣。第四,

国际学术研究交流较少。自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至今已五年有余,我国政府对其建设给予了高度重视,

在政治意义层面,至今已成功举办两次国际高峰论坛。不过,

由于经费等原因,

专门针对国际金融问题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机会还比较少,

学术论坛不多,邀请外国教授讲课还未能做到定期化,

而国际金融法的教学恰恰在这些方面要求较高,

因此,导致不能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对国际知识方面的需求。

(二)课程考核方面

目前,

有关部门往往采用毕业率和就业率来考核学校的建设与发展,

学校也会采用这种方式考核课程建设是否完成了培养任务。就业率和学校教育有一定关系,

但是教学目标是否完成、完成的好坏并不只有就业率一种考核方式,

课程建设存在的问题不因就业率的高低而改变。[2]

第一,从法学教育整体角度来讲,

因为就业率并不是课程建设本身所能决定的,

还有其他因素的影响,例如市场经济因素、学校所在地的就业政策、毕业生人数与岗位需求比例不合理等。所以,

就业率并不能代表法学专业学生课程建设考核的结果。另外,在社会关注就业率的时候,也会助长学生逐利的思想。法学教育具有理论性和专业性的特点,

法学基础十分重要,目前的课程考核方式并没有为法学专业学生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科研条件。目的性太强的学习动机不长久,

就业率的考核指标让许多学生在打牢基础阶段过早地跳跃到了求职阶段。第二,

从国际金融法课程考核形式来讲,

学校一般采取考试制方式,其考试形式多为卷考式与论文制,

而这两种方式也都较为突出理论知识,

对实际案例尚缺乏考查,不利于学生对本课程知识的深入理解与实际运用。

(三)课程人才培养方面

法学教育最为重要的目标是培养符合国际法治需求的人才队伍,

储备优秀的法学人才是促进法学理论与实践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源泉。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推进“一带一路”

建设是实施“一带一路”

倡议的重要方法。[3]

尽快培养高质量的、能够服务于

“一带一路”建设的法律人才是国际法课程尤其是国际金融法课程的重要任务之一。从目前情况来看,

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距离为“一带一路”建设培养、

输送合格人才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还比较远。主要表现为:第一,从学历分布来看,国际金融法课程往往不在本科阶段单独设立,

大多数学校在国际法硕士研究生阶段设置本课程,

且本阶段的学生多会选择国际经济法领域中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如WTO相关课程、外商投资相关课程,对于国际金融法课程的学习仅限于教师的讲读与相关著作与论文的翻看,

欠缺研究深度,尚且达不到实际操作的要求。第二,

就国内国际经济法学者而言,相比层出不穷的国际贸易法学、

国际投资法学等分支课程的研究,

专门研究国际金融法的学者占比相对较少,不利于学科人才拓展与持续储备。同时,针对国际金融法领域不同层次的课题研究较少,

且为数不多的研究多为理论研究,

同实际操作、相关案例结合的研究少之又少,达不到培养专业性、国际化、高素质的人才培养目标。

三、国际金融法课程教学创新的路径选择

在“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为使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得更加科学和完善,

从而为我国实现“一带第3期:“一带一路”郭德香倡议下法学专业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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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目标提供人才培养方面的服务和贡献,我们需要对《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进行改革和创新。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制定优势特色课程建设的方案

首先,

需要建设优势特色课程,打造精良的师资队伍,

大力支持师资力量“走出去”,拓宽师资的国际视野。第一,

通过双语教学、实习、现场教学等不同创新方式的探索实践,

努力形成关于本课程比较稳定和成熟的教学体系、

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理念,

争取成为优势特色;第二,所谓“走出去”不仅包括培养的学生走出去,

也要将教师队伍包含在内。[4]

努力形成一支既具有大胆创新和改革思想,又具有丰富研究生教学经验的师资队伍,使国际化教学方法更加丰富、

教学内容和体系更加科学、教学经验更加成熟、

效果更加理想、教学团队力量更加强大。其次,

还需要产出更多、更高级别的教研精品。需要对成熟的教学经验进行积极总结,发表相关教学论文和著作,

编写关于国际金融法学教材(包括中文、

双语和全英)。再次,还应积极参加省级和国家级法学科讲课大赛,

积极承担省级和国家级相关教研课题,

争取主持省级和国家级教学项目,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相关教研论文,

成果争取获得省级或国家级奖励,

在权威出版社出版本课程双语或专业教材,

从而使本课程的教学成果更加丰硕,成果级别显著提高。最后,

需要将课程纳入“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金融法领域重点议题。通过议题讨论、分析、总结三步结合的教学方法,使学生充分将所学知识同

“一带一路”资金融通政策相结合,助力“一带一路”

建设发展。(二)加强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为突出国际金融法课程的实用价值,课程内外都需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首先,在课堂上,

本课程可以把以往经典的国际金融法案例通过角色扮演、

案例模拟的方式进行情景重现。具体方法是根据案例需要制定出角色列表,

教师可通过指定或者抽签确定与主演的学生相对应的角色。学生通过课前对案例的研读和讨论,把平时积累的相关知识身临其境地

“表演”出来,教师最终根据各位学生的发挥打分记作平时成绩或考核成绩。再者,

课堂之外,以实地考察实习的方式,增强理论在实践中运用的能力。具体方式可以通过布置小组作业的形式,

把学生分小组,通过参加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实习,

在实践中合作完成小组作业,在实践过程中处理案件,

最终在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论文提交。这种做法不仅仅是老师考核学习效果的手段,还可以成为培养学生写作逻辑和成文能力的有效措施。

(三)可以采用“三步走”的复合型培养模式国际金融法课程建设是以培养高素质法学专业学生为终极目标。精通国际法知识与应用人才的匮乏,

与我国高校对国际法人才培养的方法与法治教育队伍整体水平是紧密相关的。[5]

高校在国际金融法课程人才培养方面,

可以制定一个三年建设期间规划,

分三个阶段实现相应目标,最终高质量地实现本课程建设的目标。这三个阶段分别为基础理论打造阶段、

理论强化和实践能力培养提升阶段和学习与交流结合阶段。

一是基础理论打造阶段。该阶段主要研究和探讨国际金融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制度,

包括国际金融法的内涵和性质、

体系、类别、基本原理及基本规则等内容。通过该阶段的研究学习,

使学生系统掌握和理解国际金融法的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

重点掌握中国的国际金融立法及有关司法解释,

掌握中国参加或缔结的重要国际金融法公约的主要内容,

从而能够对比较深奥难懂的国际金融法的基础理论有系统和全面的掌握。

二是理论强化和实践能力培养提升阶段。结合国际经济发展的新情况,

以国际金融法的重点发展变化与问题为导引和主线,

研究分析国际金融法的重大前沿问题。同时,

安排和带领学生到银监会、银行、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部门乃至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调研、

考察和实习。通过对国际金融法、

金融学、经济学、审计学、会计学等学科知识的交叉讲授和学习,

培养学生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实务问题的能力,

培养国际化、复合型高级人才。三是学习与交流结合阶段。在经费允许的情况下,

立足于国际化视角,选拔优秀学生并将之推荐到国外大学或者法学研究机构进行交流学习,也可在导师带领下参加短期的国际学术成果交流活动,为我国国际金融法的立法和完善提供借鉴和专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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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9年9月

议。另外,可使学生参与到导师的相关课题研究团产品和投资额被源源不断地输送出去,也标志着我国将面临更为复杂的国际金融形势及其中逐渐暴露出的国际金融法制问题,这些问题无不表露出我国对国际金融领域的法律人才的迫切需求。如此,反映到我国法学教育领域,面对当前建设过程中出现的课程内容、考核形式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问题,国际金融法课程急需通过制定优势特色课程方案,加强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以及采用“三步走”的复合型培养模式,使得课程建设朝着提高专业性、突出国际性、加强实用性的方向优化发“一带一路”展,这不仅是背景下完善本课程建设的创新路径,更是提高我国法学教育可复制、可推广建设经验的优选之路。

队之中,结合具体国际金融法领域的课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在学习过程中,形成学术成果并及时地以学习报告呈现出来,一方面可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另一方面也可以为更多的法学专业学生提供学习素材,补充国外相关领域的学习资料。

四、结语

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我国更加积极主动地深入参与到全球经济治理和国际秩序的制定中

去,从经济实践到人才培养,都始终牢固树立“构建命运共同体”的发展理念。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的背景下,中资企业“走出去”的规模急剧加大,其中,中资银行对“一带一路”倡议下的资金融通政策大力支持,其不仅仅伴随着越来越多的金融参考文献:

〔1〕〔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39-40.李仁真.国际金融法

〔2〕〔J〕.西部法学评论,2017(6):127.祁亚平.证据法学课程建设与有效教学问题研究〔3〕〔J〕.法学杂志,2017(2):30.王刚.“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问题及法治机制构建

〔4〕“一带一路”——以内蒙古大学法学教育的实践为样本〔J〕.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学报,曹宇.谈倡议下的法学教育—2017(4):21.

〔5〕〔J〕.法学教育研究,2018(2):76.杨军.“一带一路”法治人才需求与我国法治教育的冲突与调适对策

ResearchonCurriculumConstructionabout“theInternationalFinanceLaw”ofthe

InitiativeLawMajorUnder“theBeltandRoad”

GUODe-xiang

(LawSchool,ZhengzhouUniversity,Zhengzhou,Henan450001)

Abstract:Theproposalofthe“theBeltandRoad”InitiativeputsforwardnewrequirementsandchallengesfortheconstructionoflawcourseinChina,whichincreasesthegoalsofinternational,legalandscientific.Inviewoftheproblemsfoundin“InternationalFinanceLaw”duringcurriculumconstruction,theauthorproposestotheinnova-tionpaths,whichissignificanttofurtherimprovethecurriculumconstructionleveloflaw,constructthe“Interna-tionalFinanceLaw”thatmeetstherequirementsofthe“theBeltandRoad”Initiativeandpromotestudentdevelop-menttoahigherlevel.

Keywords:“theBeltandRoad”;internationalfinancelaw;curriculumconstruction

(责任编辑

殷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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