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适用范围
因不符合品质要求的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及客户退货需返工返修的产品、生产过程的可疑产品。
3.0定义
3.1返工:为使不合格产品符合要求而对其采取的措施,返工后的产品肯定是合格品。
3.2返修:为使不合格产品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返修后的产品可以满足预期用途,但不肯定是合格品。
职责:
4.1 品检部负责对需返工、返修的产品开出不合格品处理单,知会生产车间并做好改善措施。 4.2生产车间负责收到不合格品处理单后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返工、返修。
5.0 作业流程:
5.1 在制品返工返修作业:
5.1.1 QC在过程检验中,发觉未到达品质要求的产品进行挑选并标识隔离、交由相关负责人确认。批量性或严峻品质事故时需开出《不合格品处理单》 。
5.1.2 相关负责人确认经返工、返修能到达质量要求的产品进行返工返修安排。
5.1.3 经返工、返修的产品需按照相关工艺要求进行作业,并如实记录在《不合格品处理单》上。 5.1.4 确认要返工、返修的产品在已返工、返修后要重新入QC检验。 5 经重检合格的产品方可流入下工序。
5.1.6 经重检不合格产品不同意流入下工序。 5.2 客户退货返工返修作业:
5.2.1 客户退货的产品,经商务部、品检部、生产部及相关部门确认,通过返工返修后能到达客户质量要求的产品,由商务部填写《顾客投诉单》并附退货原因移交品检部和相关部门进行返工、返修处理及结果追踪。
5.2.2 生产部根据客户投诉原因和相关部门给出的返工、返修建议进行返工、返修作业。 5.2.3 对已返工、返修的产品必须入品检部进行复检。 5.2.4 品检部重检合格后产品方可出货。 5.2.5 品检部重检不合格的产品不同意出货。
6.0 返工流程图:
确认返工返修 填写相关记录 合格/记录 生产返工、返修 不合格品 返工返修ok后 流入下工序/入库/出货 改正措施 特采放行或报废 QC/品检重检 不合格/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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