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的程序
实施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依据,遵守法定程序,否则行政处罚无效。
法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地方性政府规章
法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
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
个体工商户法律地位与公民同等
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简易程序流程:
1、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可以在现场检查笔录中记明)
2、现场取证
3、告知权利(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申辩
填写当场处罚决定
4、执行
一般程序:是行政处罚的规范性程序(详见流程图)
1、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取证;
2、充分保障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不因申辩而加重处罚;(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告之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与依据)
3、重大复杂案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听证程序:是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的法定程序,属行政执法的事前监督范畴。
听证特征:
1、局部性:听证不适用于全部行政处罚,仅限于对相对人权益产生较大影响的三类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2、选择性:听证不是必经程序,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当事人手中,听证程序依行政机关告知而启动,而依相对人的申请而实施,相对人不申请的,则听证程序无法实施。
3、准司法特性:形式上类似于法庭审理,主持人由本案非调查人员担任,具有独立性,主持人应处在公正的立场听取行政争议双方的陈述争辩。
听证功能:
1、保护功能,听证过程中,由调查人员先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有利于当事人具体了解案情,提出陈述申辩,给相对人提供了发表意见的机会,允许当事人与案件调查人员当面质证、辩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监督功能,行政机关行使处罚权,一要有法定程序,二要符合自由裁量权,听证实质上是个监督程序,经过听证,行政机关可直接倾听当事人对事实的陈述,对案件的意见,保障处罚的公正与合法性,促进依法行政。
听证中的期间规定: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申请听证。
行政机关在举行听证的7日之前,向申请人送达听证通知书,告知听证时间、地点、权利等事项。
较大数额罚款江西的标准:
非经营活动中公民50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5000元以上
经营活动中20000元以上
行政处罚的种类: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如规划法有限期拆除、没收违法收入和没收违法建筑物的行政处罚规定)
行政处罚的常用适用规则:
一事不二罚: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罚款以上的行政处罚。
1、一个行为违反了一个法律,由一个部门处罚的,不得罚两次。
2、同一个行为违反了同一个法律,两个以上部门都可以处罚的,不得罚两次。
3、同一个行为违反了两个以上法律的规定,两个以上部门都可以处罚的,不得罚两次。
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不满14周岁的,不予处罚;满14不满18周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责令改正规则
实施行政处罚时,应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不得以罚代管,以罚代收。
追究时效规则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法律文书送达
处罚法没有单独规定送达,处罚决定书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送达当事人,其他文书可参照该规定。
1、直接送达:
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直接送交受送达人。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2、留置送达:
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拒签的,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3、邮寄送达:
通过邮局用挂号信或EMS邮政快递送达,邮寄时附上送达回证,挂号信注明的收件日
与送达回证收件日不一致的或送达回证未寄回的,以挂号信签收日为准。
4、公告送达:
对下落不明的当事人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5、委托送达:
委托其他行政机关送达。
6、转交送达:(行政机关很少采用)
没有规定摄影、摄像、代收送达的方式。
期 间
包括法定期间和酌定期间
酌定期间指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的合理期间,如责令整改通知书确定的时间。
法定期间指法律明确规定的期间。如:
听证申请期间:收到听证告知书起3日内提出;
复议申请期:知道具体行政行为起60内提出;
起诉期: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期间的计算:不计算开始的时与日,从次日、次时计算。
期间届满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届满日,邮寄送达的不计在途时间。
执 行
复议、诉讼不停止执行。
罚缴分离,给定的缴款期是15日。处20元以下罚款的可当场收缴罚款,20元以上银行交,除非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执行督促手段:执行罚,每日可加处3%的罚款。
申请执行:起诉期届满之日起180日内向法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除非有正当理由。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