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获得的赠与财产的分割问题。如果赠与的是夫妻两人或者在婚后没有特别说明赠与哪一方,那么该赠与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同时,婚内财产赠与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真实,便为有效。
法律分析
一、关于婚内赠与财产离婚时的分割问题
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获得的赠与财产,如果明确其中一方为受赠人的,则该受赠财产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赠与的是夫妻两人,或者在婚后没有特别说明赠与哪一方,那么该赠与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内财产赠与协议的效力是什么
婚内财产赠与协议只要是赠与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并且不违背法律规定,便是有效的。只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拓展延伸
离婚时赠与财产是否可以要回
离婚时赠与的财产是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给予,所以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要回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获得的赠与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婚内财产赠与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便为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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